刑法中作为与不作为的概念是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0:42:43 346 人看过

刑法中的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做义务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消极的不去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行为,即应当去做而不去做。

作为,即积极的行为,是指以积极的身体举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一、什么叫不作为

不作为指的是法律对某种人就某种特定事项规定了特定义务,而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该履行而没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就是不作为。在刑法上有一类犯罪行为是不作为犯罪,就是指以不履行特定义务为构成要件的犯罪,这类犯罪以刑法规定的为限,比如遗弃罪、交通肇事逃逸罪。当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行为人没有履行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人就应当承担刑法责任。

二、离婚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况有哪几种

1、重婚行为。

重婚分为法律意义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

3、实施家庭暴力。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经常故意地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或精神上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抚养、扶养的另一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节严重的,则构成了犯罪。

三、民法侵权责任中如何认定过错在哪

过错是指行为人通过其实施的侵害行为所表现出的在法律和道德上应受非难的状态,侵权责任中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一定的结果,仍然积极地追求或者听任该后果的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因未尽合理注意义务而未能预见损害后果,并致损害后果的发生。未尽一般人对他人人身、财产的注意义务,为重大过失;未尽处于行为人地位的合理人对他人人身、财产的注意义务,为一般过失。一般人和合理人的注意均系客观标准,有利于不同程度过失的认定。关于故意和过失的区别,前者是指积极产生认识到或预见到的结果的心理状态,后者是指缺乏足够的注意。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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