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时使用公积金是否影响产权所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6:22:10 480 人看过

读者提问

蒋女士发来电子邮件说:我于1988年结婚,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我和先生住8个平方米的小间。这套两室公房是我公公在1980年由厂里分配的。我的小叔于1990年结婚,1991年把户口迁出,住女方家。1994年第一批买房时,我公公出面把这套住房买了下来,当时户口本上有我的公公婆婆和我们三口共五人的名字,我和先生都动用了公积金。2000年9月,我公公去世,但直到现在房产证上还是他的名字。现在,我婆婆准备把房子卖了,去养老院安度晚年。虽然我们已经在别处买了房,但是由于我们三人的户口仍在这里,同时考虑到小孩要读书,而我们的新居附近没有好的学校,所以我不希望婆婆把房子卖掉。请问:第一个问题,这房子我们是否享有一部分产权?如果享有部分产权,该怎样分割?小叔子是否也有份额?第二个问题,如现在婆婆要去养老院,卖掉房子所得的钱应如何分割?第三个问题,婆婆卖房子,要不要经过我们夫妇俩签名同意?

专家观点

徐威高级律师徐威律师事务所主任

蒋女士提出的问题比较复杂。由于94公房私售的购房方案存在某些不足,引发了一些矛盾,因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过专门的处理规定,即产权证登记为一人的,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有权主张成为该房屋产权的共有人。

这样,要认定蒋女士一家三口对该房屋是否享受部分产权,就必须先确定他们一家三口是否属于购房资格人。购房人,就是可以按成本价购买公有职工住房的对象,指(当时)的是具有购房资格的人;职级人,是指用其职务级别或者技术职称享受购房优惠政策(允许按成本价购买的面积)的具有购房资格的人;原公房的同住人是指(当时)在该住处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三年以上,他处无住房或他处虽有住房而居住困难的人。对于新分配住房居住不到3年的租赁户,则以住房调配单和户口簿上的同住人为准;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则指上述人员中在购房时未登记为产权人却实际支付购房款的具有购房资格的人。从蒋女士的结婚时间看,她的小孩当时系未成年人,而未成年人只享有居住使用权而不具备购房资格,亦不能成为共有产权人,故可以排除在外。

如果蒋女士与丈夫在购房时属于前述具有购房资格的人,那么他们就可以主张该房子的产权。反之,他们就不能享有该房屋的产权。至于他们当时都动用了公积金,则并不能说明什么,因为这仅仅是当时政策允许他们将平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用来支付房款而已。

至于如何分割,则需要从三方面去看:

一是先要确定他们夫妻俩应占有的份额,这要看享有权利并主张产权的人的情况而定。从原则上讲,因为事先未对产权份额作过约定,因而凡是具有购房资格并主张产权的人之间,应享有均等的权利。

二是蒋女士已故公公的份额(如无其他人主张成为共有产权人,则该房屋属于她公公和婆婆的夫妻共同财产,她的公公的份额为其遗产),现只能作为其遗产处理。蒋女士的公公如果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程序继承。

三是分割,有三种方法:一、将权利人的名字加到产权证上去,使之成为房产共有人;二、折价转让,即对房屋进行评估,由实际取得房屋的人将差价偿付给其他权利人;三、将房屋出售,由权利人对房款进行分配。解决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权利人之间进行协商,另一种是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蒋女士的小叔子应得到多少,同样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的条件予以确定。否则,他只能作为继承人继承其父的遗产。

关于卖房签名的问题,由于蒋女士的公公已去世,而房产证上只有其一人姓名,因此要卖掉该房必须要由公证处为他们出具继承权的证明。而在办理继承权公证过程中,蒋女士与她婆婆之间、与她小叔子之间或许还有其他人之间(以下称你们之间),势必要为处理该房屋的事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否则,她的婆婆也无法将该房屋卖掉。因为:第一,如果认可该房屋全部是她公公的遗产,则只能采取放弃继承权或者协商一致达成继承遗产的协议,否则不能出具公证书,也不能卖掉该房子,只能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来解决继承遗产的家庭纠纷;第二,如果不认可该房屋全部属于她公公的遗产,就必须要么协商一致要么通过仲裁或者诉讼先解决房屋产权的问题,然后再解决继承遗产的问题。

触类旁通

房产纠纷这样摆平

已经68岁的王老太,有三子一女。1994年购买公有住房时,大儿子、二儿子均已成家,并已将户口迁出;小儿子也结婚在外,但户口仍在该处;女儿尚未出嫁。由于原公房承租人为王老太,故以王老太一个人登记为产权人,家人均无异议。

1998年,王老太女儿结婚后住到夫家,但户口未迁出。2000年7月,王老太的丈夫唐某突然病故。在分割唐某的遗产时,家庭成员之间发生了纠纷:一是唐某对该房屋是否享有部分产权?二是四个子女是否都能对该房屋主张共有产权?

我作为王老太女儿的代理人,征得王老太及其三个儿子同意后,进行调解。我非常客观地逐项为他们分析事实情况和法律规定。针对第二个法律问题,我用前面所述的购房条件和法律规定进行了细致而耐心的分析,最终确定王老太的女儿有权主张房屋的共有产权。至于第一个法律问题,就比较棘手,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司法解释。可以说,唐某不是共同产权人,因为房产证上没有他的名字。按规定,他可以先成为共有产权人,可他却已亡故。如果认定他只能成为王老太名下一份房产的夫妻财产共有人,则又显得不公平、不合理。对此,在我不厌其烦的劝说下,最终当事人一致同意推定唐某为该房屋的共有产权人。王老太的女儿放弃对唐某该部分遗产的继承,然后由当事人之间协商作价后进行分割。

为什么当事人最后会同意这一方案呢?因为这一方案平衡了当事人之间特别是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得失。同样都是结婚后另立门户,但是由于购房时王老太女儿的户口在该处并实际居住于该处,所以能独立地享受一份房产;而她的三位兄弟因不具备这一条件,所以不能享受。认可唐某独立享有一份房产,然后由王老太及其三个儿子分割(王老太女儿表示放弃),满足了三兄弟的要求,大家心里平衡了。(徐威律师)

(解放日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农村居民能否使用公积金购房?
    在农村盖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是可以的,但是首先必须确认的是农村建房的宅基地是在本人或者是配偶名下的,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农村建房的规划许可证、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允许建房的相关证明文件、购买建材及其他建房施工费用的发票。公积金断交了再续上还能用吗公积金断交再续上是可以正常地使用的,只是公积金的一些功能会受到影响。公积金断交仅仅对已经存在公积金贷款者或者准备申请公积金贷款者存在影响,其他则无直接影响。因为公积金只能用来贷款,并不像医保一样可以用来看病报销。具体影响有如下:1、影响贷款买房,很多地方都规定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连续缴纳6个月或者12个月的公积金,若是中间断缴是不算的,会重新计算缴款时间;2、影响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断缴几个月,意味着公积金账户这几个月都没有进账,而很多地方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账户总额计算的,所以可能会造成贷款额度不够;3、银行公积金贷款,若是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
    2023-07-03
    500人看过
  • 能否在郑州市使用异地公积金购买房产?
    1、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2、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3、正式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7、出国(境)定居的;9、调离郑州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8、非郑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郑州行政区离开本市的;9、在郑州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10、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异地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可以。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本地职工购买外地住房,如果是全款购房提供本人及
    2023-07-15
    341人看过
  • 诉讼时效对购房本金是否有影响?
    购房本金是可以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间,普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特殊情况下的为一年。如当事人因房产合同发生纠纷,根据具体的情况,大部分纠纷都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追索抚养费是否可以适用诉讼时效追索抚养费能适用诉讼时效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
    2023-07-03
    121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否会影响退休金?
    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出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按照流程申请提取。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即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境定居的;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8、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9、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10、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11、缴存人为农民工的;12、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023-07-01
    440人看过
  • 子女是否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购房?
    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具体如下:1、本人购房、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可同时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支付房款的金额;2、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3、父母和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户口簿。户口不在一起的,应当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河北的公积金怎么提取一、公积金提取流程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3、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
    2023-07-03
    122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是否会影响房屋产权?
    有以下情况之一,宅基地使用权在经过政府批准后将会被收回:1、为集体利益而建设公共设施或公益事业,需要征用宅基地的;2、使用权人擅自将宅基地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或私自改变宅基地的法定用途;3、因撤销、迁移等情况不再使用宅基地的;4、宅基地上的房子在主人去世后一直无人继承。村委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是什么?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
    2023-07-01
    347人看过
  • 购房合同时房屋面积有误差是否影响买房
    交房时房屋面积有误差购房者维权如下: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房屋面积误差由谁判定房屋面积误差由有相关测绘资质的单位判定。虽然法律上没有禁止购房者自己测量商品房面积,但测量房屋建筑面积是一项专业技术活动,有比较复杂的公式、方法,需要全面而专业的测量工具以及具有相关资质的测量人员。普通的购房者很难做到这些要求,因此其测量结果难以成为具有法律意义的可靠依据。一般来说购房者通常是没有能力判定商品房面积误差的。开发商因其身份的特殊性,其测量结果不宜作为判定商品房面积误差的依据。商品房是由开发商筹建的,而开发商与买方的利益又是直接对立的,因此开发商自己测量的结果很难取得买方的信任,当然也不宜用来作为判定面积是否具有差异的依据。根据国家
    2023-08-15
    406人看过
  • 异地公积金能否在重庆购房使用?
    1、本市户籍在异地工作的;2、外市户籍在本市就业,1年内在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且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含个体工商户及其就业人员、跨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3、外市户籍人员新购住房时,依法在重庆投资、设立企业(含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已满1年,企业持续开展经营活动,且有相关纳税或社保缴费等记录的(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杭州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吗1、杭州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的,缴存杭州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支持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2、贷款杭州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3、贷款杭州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条
    2023-07-03
    254人看过
  • 有两套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能否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产?
    已有两套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三套房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1、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2、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3、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4、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5、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父母有两套房算二套房吗父母有两套房算二套房。被认定为二套房的情形有:1、自己有住房,给成年子女购房;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算二套;4、有全款购买住房,再贷款购房为二套房;5、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也会被算作二套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
    2023-07-22
    212人看过
  • 律师答疑:购买使用权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律师认为,根据曹先生的实际情况来看,是不能提取公积金的。他解释说,依据国务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曹先生购买使用权房,不属于条例规定的6种情形,即不能提取公积金。如购房时按照本市出台的《关于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的试行办法》规定的程序来操作的话,购买售后公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该《办法》规定的程序是: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在同住人协商一致并落实买受人后,先按当时的出售公有住房政策与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受托人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即可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与买受人签订《上海市职工
    2023-06-10
    498人看过
  • 购房时,是否有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划拔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出让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纳0.5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另外划拨土地证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时候,如果做个人抵押按揭时需要担保,但出让的土地证就不需要。3,划拨土地性质的房屋最大的弊端就是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国有出让性质的房子在转让时就不需要再交纳土地出让金了。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是否有限制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有限制,具体如下:1、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期限;2、租赁合同未约定期限的,参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期限处理;3、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可分别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是否
    2023-08-18
    356人看过
  • 诉讼时效是否影响购房款?
    一、房产合同作为合同当事人双方设立房屋买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只存在约定的有效履行期限,而不存在所谓的诉讼时效。二、诉讼时效是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间,普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特殊情况下的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算。超过该期间才向法院起诉的,将丧失胜诉权。三、如当事人因房产合同发生纠纷,根据具体的情况,大部分纠纷都适用诉讼时效。购房款交了购房合同怎么没给我怎么办1、也算正常,当你和开发商签完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商会拿着合同先到房管局去备案,备完案后再送到银行办理银行房贷手续,准确的说,当开发商在房管局备完案后,理应给购房者一份签署好的合同,但大多数开发商会把合同都攥在自已的手里,原因是开发商担心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将来会限制自已.比如说面积数、交房标准交房日期,但是楼上说的价格变动我个人觉得问题不大,价格这
    2023-07-11
    222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归属
    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这要看住房公积金产生的时间,还有当事人双方有没有对于,住房公积金的归属有一致的协议约定。如果说当事人对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有一致的协议约定,那就应该按照协议约定内容来进行处理。在双方无任何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婚前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发布,2002年修订)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在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
    2023-07-01
    420人看过
  • 购房时如何合理使用公积金“赚”到钱
    在职人员每月缴纳的公积金少则数百、多则数千元,如何让这笔数额不小的资金在买房时物尽其用是很多网友关心的问题。首先,住房公积金最主要的价值是用于购买个人住宅。由于你缴纳了个人住房公积金,你就自然拥有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可以享受到低息购房贷款的福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势在于贷款利率低,要比商业住房贷款低1个百分点左右。商业贷款的利率,5年期以内是4.77%,5年至30年为5.04%。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内为3.6%,5年至30年为4.05%。那么购房时公积金如何用?下面四个小窍门您可以借鉴。一:巧提额度以北京为例,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20万元,而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是120万元,如果夫妻在婚前分别购置两套房屋,便可以申请到最高24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婚前购置两套住房一住一租,以租养贷不失为一种好办法。二:组合贷款如果你申请下来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
    2023-05-31
    104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两个地区同时拥有公积金这样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用于一起购房使用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3
      只要员工满足提取公积金的条件,那么员工是可以提取住房住房公积金的。两个地区同时拥有公积金,那么都是可以办理提取手续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
    • 信用卡有透支逾期记录是否会影响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18
      所以,因为你的逾期记录在两年之内,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因为你的记录不是连续三期,所以并不是绝对不能贷款,可能需要一定的解释或证明,并且申请贷款的首付比例可能也会提高。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如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信用卡或者银行贷款连续3个月逾期,或者在两年内累计逾期超过6次,就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了,这种情况下即使银行出具“无欠款证明”,也没有作用。而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
    • 买房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要产权证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8
      公积金贷款不需要房产证作抵押,只要公积金开户,并缴存满12个月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包括: 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
    • 如何更好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时如何使用公积金贷款?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1
      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要优惠得多。那么,如何更好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呢1、利用好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利率政策对于购买首套房来说,应该遵循先公积金贷款后商贷的顺序,可充分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利率政策。对于想购买两套房的投资者来说,应先用商贷购买首套房,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节省利息支出。2、父母子女互提公积金贷款在购房时,要尽可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在一些大城市,如果房价较高或购买的房屋面积大,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 公积金能否不贷款直接取出购房使用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27
      如果你是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则需要准备以下东西:身份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你不是主购房人的话),以后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