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法律体现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法条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09:41:09 181 人看过

一、我国现有法律体现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法条有哪些?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第一款是关于欺诈行为的赔偿。

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规定实质上是关于经营者违约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第二款是关于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的赔偿,这一规定实质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惩罚性赔偿,属于侵权行为的损害惩罚性赔偿。

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条文规定了惩罚性的民事赔偿责任,即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9、14条规定

双倍惩罚性赔偿的六种情形可以分为三大类:

1、在第一类中,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购房人不能取得房屋,因此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已付房款的双倍惩罚性赔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在第二类中,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无效、效力待定的,购房人不能取得房屋,有权主张已付房款的双倍惩罚性赔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在第三类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房屋面积小于约定的面积,并且误差超过了3%。

二、我国有没有惩罚性损害赔偿

有。《民法典》第179条规定了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除了列举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11项外,还规定了“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在第七编“侵权责任编”分别以第1185条、第1207条、第1232条又分别在“侵犯知识产权、产品责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方面具体规定了“惩罚性赔偿”的内容。

在侵权责任制度中,引入惩罚性赔偿,体现了法律对特定侵权行为和侵权行为人的强烈否定性评价,通过惩罚性赔偿,提高侵权行为成本,从而避免侵权行为发生,同时,惩罚性赔偿也激励被侵权人有动力对侵权行为人提起诉讼,客观上也能协助国家机关对侵权行为的制止。

三、惩罚性损害赔偿可以约定吗

如果合同约定惩罚性赔偿金,以有效认定。比如,假冒人愿意承担5-20倍,这个约定有效,但必须明确是一个准确的赔偿倍数,否则会因为约定不明不无主张。这区别于违约金不能过高的原则。

当事人在合同解除后达成的损失赔偿协议,一方当事人以约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过高为由请求予以调整,法院应否予以调整的问题。为此,主要涉及约定损失赔偿金与违约金之间的关系及对过高的约定损失赔偿金进行调整的理论及法律依据等相关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2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消费者人身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都有哪些?
    一、消费者人身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都有哪些?(一)一般伤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人身受到一般伤害的,可要求经营者支付:1。医疗费,主要包括诊察费、治疗费、化验费、药费、住院费等;2。护理费,主要包括护理人员的误工补助费或雇请护理人员实际支出的劳务费;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主要包括消费者治疗期间的工资和奖金;4。其他合理费用,如治疗中受害消费者或其护理者支出的必要、合理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二)致人残疾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人身受到伤害并致残的,可以要求经营者支付:1。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及其他合理费用;2。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如购买假肢、轮椅的费用;3。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主要是指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伤残而丧失全部劳动能力,需要维持生活所需的费用;4。残疾赔偿金;5。被抚养人生活费;6。残后医疗费等。(三)致人死亡消费者受到人身伤害导致死
    2023-04-29
    473人看过
  • 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效力体现在哪里?
    如果国家作为侵权的一方对公民的权益造成了损失就必须担负起赔偿的责任义务,否则就会损害国家本身的权威和公信力,所以国家专门制定国家赔偿法来规范赔偿的有关事项防止在赔偿过程中再次侵害公民,那么,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效力体现在哪里?一、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效力体现在哪里?国家赔偿法对人的效力,是指该法对什么人及什么机关、组织适用。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该法适用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个人以及我国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国家机关中不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因为该法没有规定国家权力的立法行为和国家军事机关的军事行为需要负赔偿责任。此外,国家赔偿法对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适用该法规定了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第规定,《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即:国家机关和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
    2023-06-20
    83人看过
  • 我国现行行政损害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的范围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的范围。各国规定行使赔偿范围的法律规范在内容上一般都包括积极事项和消极事项两个部分。所谓积极事项是指能够引起行政赔偿产生的事项,即国家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事项;所谓消极事项则是指不会引起行政赔偿产生的事项,即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事项。关于行政赔偿的消极事项,各国一般都以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但有的国家如日本、法国等,则以务实或理论加以确定。为明确行政损害赔偿的范围,便于相对人一方行使行政赔偿请求权,我国的国家赔偿法于第二章第一节对此作出明确规定,行政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了对人身权的损害赔偿和财产权的损害赔偿,还包括了行政赔偿的消极事项(免责事由)。以下分述之:(一)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对人身权的侵害,包括对人身自由权的侵害和对生命健康权的侵害。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之规定,行政机关
    2023-06-13
    126人看过
  • 我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的现状
    1我国面临的船舶污染风险随着近年来石油消费量急增,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石油进口国。2007年我国原油进口1.59亿吨,同比增长14.7%,原油消费量约为3.46亿吨,同比增长7.3%。庞大的石油进口主要是靠海上运输完成。因此,随着石油运输量的增加,在我国海域发生大规模溢油事故的概率也大幅上升。2001年9月科威特籍油轮“沙米敦”轮在青岛海域发生原油泄漏事故;2005年4月葡萄牙籍油轮“阿*哥”轮在大连新港大窑湾水域触礁搁浅,发生原油外泄,周边海域被严重污染,大量养殖物死亡。一系列大型溢油事故,接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其中“沙米敦”轮仅应急救援费用就达到1200万元,这与肇事者的赔偿能力形成很大的差距。因此,为了使污染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受害方得到合理的赔偿,急需建立我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机制。2我国船舶污染损害赔偿的现状我国目前已经加入了CLC69和CLC92,尚未加入FC71和FC92(
    2023-06-12
    310人看过
  • 国家赔偿违法性体现是什么
    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和标准,即以何种标准判断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归责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标准,而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因为国家活动是运用强制权力的活动,强制他人意味着影响其权益,合法影响权益是每一个公民享受公共利益要承受的负担,只有当这种影响违法之时,才构成对他人权益的损害,对此国家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国家赔偿的违法归责原则中的“违法”应作广义的理解:不仅指违反实法,还包括违反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指违反法律上对国家机关的要求,还包括违反法律对公民合法权益的确定。总之,只要能够证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或公民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即可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一、国家赔偿受理审理程序是怎样的?1、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
    2023-04-01
    453人看过
  •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哪些?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即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1)音乐作品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2)戏剧、曲艺作品戏剧作品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3)舞蹈作品是指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4)杂技艺术作品是
    2023-04-16
    498人看过
  • 我国医疗损害赔偿问题法律性质的定位
    人身损害医疗费属于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一、医疗损害赔偿的条件医疗损害赔偿的条件有:(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三)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二、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一)必需有损害事实医疗损害赔偿的损害事实是指某种行为致使患者财产权或人身受到侵害,造成财产或非财产减损的客观事实。包括医疗过失或过错造成受害人死亡、残废、增加病痛,延长了治疗时间、丧失了好的治疗前景的事实,也包括出现上述情况导致的受
    2023-02-27
    172人看过
  • 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是什么意思,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是什么意思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的意思是法院在判决的一般赔偿金之外,另行判决加害人支付的保障受害人损失的完全补偿,并按照受害人或相对的受害人团体所遭受的损害或加害人的非法获利,为惩罚加害人的不法行为、威慑或防止类似行为的发生的赔偿金。二、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的范围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1.产品缺陷责任,被侵权人可以主张相应数额的罚款赔偿;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欺骗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惩罚性赔偿,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者死亡或者严重健康损害的;3.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4.侵权人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人有权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三、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的的构成要件1.主观过错较为严重。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性质决定其比一般侵权赔偿有更加严格的主观要件标准,惩罚
    2023-06-28
    177人看过
  • 我国有限合伙现在哪些法律规定
    第六十条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第六十三条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第六十五条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023-06-14
    309人看过
  • 我国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救济的现状
    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救济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执行职务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其精神损害,应承担金钱赔偿,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精神补救的义务以抚慰当事人的一种制度。我国《国家赔偿法》自1994年正式通过,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关于精神损害救济的规定,只见于第三十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第十五条:(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有以上规定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现行国家赔偿法仅仅规定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纯精神抚慰的
    2023-06-06
    134人看过
  • 精神赔偿:应体现有损害就有救济
    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已经走过了整整15年,这15年,国家赔偿法经历了人们对它逐渐认识和思考。这15年,社会各界对这部法律的争议似乎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今天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草案等,精神赔偿是否进入国家赔偿成为焦点。公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公民造成损害时,财产也许不会受到侵犯,但是精神上的损害却存在。不论在哪个国度,人格尊严都被看得极重。士可杀,不可辱、不自由,毋宁死和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当属最经典的表述。从这个意义上说,对精神损害予以赔偿或者救济,体现在法理上,也就是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作为一种精神性的存在,人无法无法脱离其精神世界而生活。在一个以人为本的国度里,人的精神应该受到应有的尊重。就立法而言,《韩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赔偿标准第5款规定:对于生命或身体之被害人之直系尊亲属、直系卑亲属及配偶,以及因身体等受伤害
    2023-06-06
    387人看过
  • 违约金是惩罚性还是补偿性的体现?
    违约金具有惩罚性也有补偿性。对于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质;损害赔偿金则仅具有补偿性质;违约金是双方事先约定,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的结果,其金额能够确定;损害赔偿金则不具有事先约定性,是根据守约方的具体损失来计算,其金额不能确定。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叫做损害赔偿额的预定。什么是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一)惩罚性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责任,均不因之而受影响。债权人除得请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所生之损害赔偿。(二)赔偿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叫做损害赔偿额的预定。由于债权人于对方违约而请求损害赔偿时,须证明损害及因果关系
    2023-07-12
    369人看过
  • 损害赔偿是惩罚性还是补偿性
    一、损害赔偿是惩罚性还是补偿性损害赔偿既不是惩罚性的,也不是补偿性的,属于赔偿性。补偿性赔偿主要是指没有赔偿义务人没有过错,但损害后果的发生又与其存在密切关联。二、什么是损害赔偿损害赔偿,一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各国法律均认为损害赔偿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救济方法。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它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救济方法。但是各国法律对损害赔偿的规定,往往只涉及到违约一方赔偿责任的成立、赔偿范围和赔偿办法等问题,而且差异较大。三、赔偿费用如何计算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
    2023-06-15
    260人看过
  • 消费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的原则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规定的带有惩罚性质的赔偿规定。由于存在欺诈行为的经营者在主观上有较大的过错,也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其社会危害程度较之其他有过错的经营行为会更大,故法律规定了更为严厉的赔偿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2023-06-07
    48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人身损害惩罚性赔偿,我国现行法律怎么规定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26
      《食品安全法》之中 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
    • 请问我国现行哪些法律规定了惩罚性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7
      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的赔偿,这一规定实质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惩罚性赔偿,属于侵权行为的损害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惩罚性赔偿最低1000元的吗,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法条有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9
      大陆学者对惩罚性赔偿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有的认为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定加害人在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后,为了体现对该行为的惩罚而增加支付的赔偿金。有的认为,惩罚性赔偿一般是指在被告人承担补偿性赔偿责任的前提下而由其额外承担一定金额的损害赔偿,以惩罚不法侵害行为。有的认为,惩罚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做出的赔偿数额超出了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它具有赔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惩罚和遏制不法行为等多重功能。
    • 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法律条款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4
      我国现行法律体现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法律条款只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共两款,都是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其中第一款是关于欺诈行为的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
    • 请问中国惩罚性赔偿有哪些法律条款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14
      中国的法律体系中,有惩罚性赔偿。这里可以举出一个具体法条作为例子: 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