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概念。“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对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的两种称谓。公诉案件,受刑事追诉者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前,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则称为“被告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刑事诉讼活动是一种旨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作出权威裁判的活动。没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参与,刑事诉讼就无法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旦死亡,刑事诉讼活动即告终止。可以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刑事诉讼中的核心人物,具有十分重要的诉讼地位。
在我国,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诉讼地位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拥有一系列诉讼权利的诉讼主体,居于当事人的地位。这一地位标志着他们不是被动地接受传讯、追诉和审判,消极地等待国家专门机关处理的客体,而是可通过积极主动的防御活动与追诉一方展开对抗,并对裁判活动施加积极影响的独立的一方当事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案件结局有着直接利害关系,他们居于被追诉者的地位,国家追诉机关发动刑事诉讼的直接目的就在于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追诉,使那些在法律上构成犯罪的人受到定罪、判刑,从而剥夺其财产、自由乃至生命。作为被追诉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程度上负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强制性措施、协助国家专门机关顺利进行刑事诉讼的义务,如承受逮捕、拘留、拘传等强制措施,接受讯问、搜查、扣押等调查措施,接受传唤,按时出庭接受审判,等等。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身还是重要的证据来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作供述和辩解是法定的重要证据。法律严禁以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以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出于自愿而不受强迫。尽管如此,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人员对其讯问时应如实陈述,这是其法定的义务。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这些诉讼权利按其性质和作用的不同,可分为防御性权利和救济性权利两种。防御性权利,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对抗追诉方的指控、抵销其控诉效果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救济性权利,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国家专门机关所作的对其不利的行为、决定或裁判,要求另一专门机关予以审查并作出改变或撤销的诉讼权利。
-
犯罪嫌疑人强迫被害人和解如何处理
386人看过
-
什么是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是坏人吗?
127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如何被释放
485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告知权利问题探讨
500人看过
-
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
298人看过
-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如何理解
468人看过
刑事追诉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追查和起诉的活动。 刑事追诉的目的是通过侦查、起诉、审判等程序,依法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并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在刑事追诉过程中,国家专门机关拥有法定的职权和职责,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 更多>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内容如何构成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俗称“口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内容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供述”,即承认自己有罪并就犯罪事实所作的陈述,包括自首、坦白、对不利事实的承认等;二是“辩解”,即否认自己有罪,或者虽然承认有罪但说明自己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等情况;三是对共犯的检举,即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罪嫌疑
-
犯罪嫌疑人自诉被告人下落不明如何办理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09自诉案件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如果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那么会裁定不予受理。一般情况下,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
如何法院公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3人民法院对原告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立案受理。在立案受理后,应该查明以下事实,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有影响的,等刑事案件裁判后再审理民事案件; 2、如果是由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案件,符合条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确因涉嫌犯罪正在羁押的,参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6)款之规定,裁定中止本案诉令,这样更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保护原
-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当事人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6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 《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
-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吗,检察院应该告知犯罪嫌疑人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4我国《刑事诉讼法》有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授予律师、亲友、监护人行使,犯罪嫌疑人可以在任何诉讼阶段为自己辩护,其本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说委托的辩护人可以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为他们辩护。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检察机关自收到移送审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