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案件财产怎么分割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0:52:25 67 人看过

涉外离婚的管辖原则是: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按我国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如何确定涉外婚姻的管辖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法院起诉的,受诉法院也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则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二、婚姻纠纷诉讼管辖地在哪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7、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21日 07: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离婚相关文章
  • 涉外离婚诉讼由谁管辖,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涉外离婚诉讼由谁管辖: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涉外离婚财产怎样分割:由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一、涉外婚姻管辖范围有哪些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专都有管辖权,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属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出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二、起诉管辖权一定在被告那里吗不是,也有例外情况,具体内容如下: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1.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
    2023-02-17
    445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不涉及财产分割能否判决离婚?
    本文介绍了离婚诉讼中起诉所需的材料和程序。只要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论是否涉及财产问题,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夫妻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明材料、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和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离婚诉讼中,只要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无论是否涉及财产问题,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民事起诉状;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
    2023-09-13
    77人看过
  • 涉外离婚房产分割怎么争议
    如果涉外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产生争议的,只要中国法院对此存在管辖权的即可就此提起诉讼。在中国法院受理该案件时,双方的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从而也就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一、离婚协议签订以后离婚后可以反悔吗在现实生活中,一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一般会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债务承担方面作出适当的让步,但该离婚协议的签订是以当事人登记离婚为前提的,如果双方最终并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原离婚协议所附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不能成就,对当事人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也就是说,办理协议离婚前可以反悔。那么办理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反悔呢?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023-03-07
    206人看过
  • 涉及过错方财产的离婚案件分割方法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离婚过错方少分财产吗离婚过错方并不是就一定会少分财产。生活中,许多人认为只要夫妻一方存在有外遇,家暴等过错,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的方就应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以体现对过错一方的惩罚。这种认识虽符合传统道德的价值观,但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离婚时财产进行分割时的一般原则,该原则中并未规定离婚时有过错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规定。可见,对离婚是否存在过错与财产的分割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可要求
    2023-07-17
    208人看过
  • 离婚分割财产案件中房产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有的夫妻财产可以通过协议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有哪些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标准一般是夫妻平等均分,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对过错方少分。二、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的处理方式:1、依法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一般是夫妻平等均分;2、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且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对过错方少分。只有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外遇离婚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
    2023-04-11
    242人看过
  • 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多分割协议怎么书写
    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多分割协议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之日起至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1、______年____月年购得位于____市____区______住房一套(房屋处于_______所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房权证_____字第_______号,三室一厅,_______平方米,为______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_____单独所有,_____无任何所有权利。2、_____年_____月属
    2023-06-17
    182人看过
  • 离婚案财产费用怎么退的,离婚案件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案财产费用怎么退的判决不离婚的财产费不退回。关于离婚案件中,原告缴纳的分割财产的诉讼费用,是涉及财产分割而交纳的,所以一般即使法院判决不离婚,也不会将诉讼费退回原告。关于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来承担。诉讼费最终应由败诉方承担,若以调解方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诉讼费可以减半收取,也由败诉方承担。因此,即使法院判决不离婚,案件经过开庭审理,一般不会将诉讼费退回原告,而是由败诉方承担。因此,若诉讼双方当事人不确定第一次开庭能否离婚的情况下,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尽量不要提分割财产的请求,即使开庭前诉讼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均同意离婚,也可当庭增加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后补缴诉讼费。避免产生诉讼费损失。二、离婚案件财产如何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应遵从如下规定:1、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
    2023-06-27
    196人看过
  • 涉外离婚分割财产应遵循的原则
    应遵循下列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起诉离婚财产是多少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
    2023-04-04
    128人看过
  • 涉外离婚案件分析涉外离婚的诉讼
    涉外离婚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涉外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律师代理国内的离婚等民事案件,送达是法院依职权进行的诉讼活动,与代理律师没有多大关系。涉外离婚案件则不然,其送达程序非常复杂,送达周期特别长。如果你对迟来的正义非正义有一定体会的话,那么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向国外送达法律文书动辄一两年,足以让代理律师和委托人非常不耐烦。为此,本文探讨涉外离婚案件送达制度,对与委托人保持良好沟通,提高办理涉外离婚案件业务水平,意义重大。涉外离婚案件送达制度分为两大方面:域外送达和区际送达制度。一、关于涉外离婚案件域外送达的国际条约、司法协助条约、法律、司法解释(一)、《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者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简称《海牙送达公约》《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者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简称《海牙送达公约》),是1965年11月,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2023-06-05
    55人看过
  •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如下:1、离婚财产中,由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2、取得相关财产资料,并把这些资料送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以后再把经公证的资料送到中国大使馆进行认证;3、如果双方在外国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只能首先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效力后,再依照我国法律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申请对原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进行分割。一、未婚财产可以公证吗未婚可以公证财产。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
    2023-03-14
    66人看过
  • 共同财产在涉外离婚中如何分割
    世界各国的民法规定中都规定了: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注意:1、基于这一条规定,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还有部分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2、离婚双方已经在其他国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处理。如果双方对位于中国的不动产不能协议解决而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双方应当首先向提出申请一方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双方在国外的离婚是有效的,之后才能请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财产纠纷。
    2023-06-14
    342人看过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涉及女方外遇
    女方外遇离婚财产该分割方法,要按具体情况来定。如果女方有外遇,如果外遇属于过错行为,即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导致离婚,男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女方赔偿。但是如果不是过错行为,则按照一般原则进行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双方均等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夫妻离婚财产怎样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
    2023-07-07
    67人看过
  • 不涉及财产分割离婚怎么进行?
    不涉及财产分割离婚可以到民政部门来协商离婚,或者是到法院诉讼离婚。(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
    2023-06-26
    243人看过
  • 从一起涉外离婚案件看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分割
    承办律师:江苏益同盛律师事务所袁*宏律师(代理被告)案情:原告:张-明(化名)美国国籍某跨国公司大中华地区CEO被告:李-华(化名)中国公民原被告经自由恋爱于1995年登记结婚,结婚后生育一子,婚后原、被告夫妻感情尚可,后双方因家庭琐事、经济等问题产生矛盾,并伴有争吵。2001年双方因工作、生活原因长期分居两地,期间原告不时探望被告并支付生活费用。2004年,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婚生子抚养权归原告,原告未申报夫妻共有财产。为查清原告处夫妻共同财产情况,被告方经调查,查明房产有:北京房产一套(价约80万元)、上海房产一套(价约100万元,登记在孩子名下)、广州房产一套(价约70万元);但现金存款方面,却没有调查到任何存款证明,被告方对原告处的存款情况毫不知情。为此,被告申请法院调查原告自结婚至今工资收入、纳税依据、汇款记录,查到了相关证明其计税收入的证据以及多次汇至其在美国的帐户
    2023-04-26
    104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涉外离婚
    相关咨询
    • 涉外离婚国外资产怎么分割,涉外离婚怎么分割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8
      如果双方在外国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只能首先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效力后,再依照我国法律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申请对原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进行分割。涉外离婚适用的程序虽然与我国审理普通离婚案件时有所不同,但是,由于涉外离婚是一个特别程序,在特别程序没有作出规定时,还应以普通程序作为参考。
    • 涉外离婚中的财产分割案件被执行人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14
      1、不管对方什么状况,你也应该马上申请执行。2、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会查封被告在国内的所有的银行账户;3、你应该调查了解在婚姻存续期间被告把什么“其余财务都已转给其亲属”,查明他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或者开户行,告诉法院;4、如果怀疑或者可能通过银行账户把钱转给了亲属,可以要求法院调查,他们之间的银行往来,如果查明转移了共同财产,你可以直接申请执行其亲属或者提起诉讼。5、你的债权就是13万,申请撤销房屋
    •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条件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2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面对这样的离婚条件,中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也要严格适用,但在适用过程中却发现问题不断,且不易解决。 在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法官看到的往往是:一方爱慕另一方
    • 怎么分割婚外情案件财产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6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属于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这种行为虽然有悖于情理,但是不作为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主要依据。
    • 涉外离婚财产处分权与非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是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5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注意: 1、基于这一条规定,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还有部分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2、离婚双方已经在其他国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涉及不动产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