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相关的法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0:50:08 177 人看过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为亲友非法牟利的相关法条有哪些
    一、为亲友非法牟利的相关法条有哪些《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三条[为亲友非法牟利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
    2023-04-13
    231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是什么意思,不当得利的分类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不当得利是什么意思《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二、不当得利的分类有哪些不当得利依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不同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依据不当得利是否基于给付行为而发生,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1、给付不当得利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里的给付目的,即给付的原因。给付者给与财产总有一定目的或原因,或为债务的消灭,或为债权的发生,或为赠与,这里的目的或原因就成了受领给付者受取利益的
    2023-04-19
    191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为了防范和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实地检查、询问相关单位或个人、资料查询与复制、查封、扣押财物以及查询银行账户等。这些措施都有助于获取证据,确保被调查行为的合法性。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防范和打击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实地检查: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检查,以便了解实际情况。2.询问相关单位或个人:监管部门可以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了解有关情况或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3.资料查询与复制:监管部门有权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以便获取证据。4.查封、扣押财物:如果发现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财物,监管部门可以进行查封、扣押,以防止其转移或毁坏。5.查询银行账户:监管部门也有权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以确保资金的合法性。 如何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3-08-31
    245人看过
  • 不当得利是哪一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不当得利当中受有损失的一方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不当得利,但是为履行道德义务、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和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能要求返还。一、不当得利多少才可以立案我国法律目前没有对不当得利金额作出明确规定,只要是不当得利,都可以立案。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不当得利的具体特征根据如下: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
    2023-03-12
    379人看过
  • 不当得利2000的后果有哪些?
    1、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不同而存在差别;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4、不当得利之债中,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但是还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心态。一、不当得利不还的后果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债的发生根据。拒不返还可构成侵占罪。《民法典》第987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
    2023-03-11
    129人看过
  • 法院受理不当得利返还的条件是哪些
    有如下条件:1.事实上有一方取得可见的财产利益;2.事实行为的另一方受到财产损失,如果只是有一方财产增加,而并没有另一财产受到损害,那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形成不当得利的;3.一方获取利益与另一方失去利益之间有因果联系;4.一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根据。不当得利返还条件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
    2023-07-21
    116人看过
  • 什么是不当得利,关于不当得利纠纷有何法律规定?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按法律规定,受损失的一方有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到的利益的权利。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在实务中,不当得利的案例也很多,比如转账时转错到别人的银行账户、捡到别人钱包拒不返还的、卖家多收取的货款、开发商多收取的购房款拒不返还的等等,一旦不当得利成立,当事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得利人返还不当得利,得利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律师补充: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
    2023-05-07
    91人看过
  • 不当得利属于哪个法条规定的
    一、不当得利是哪条法律不当得利是《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二、不当得利可以起诉吗不当得利可以起诉。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受害人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不当得利受益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如果涉及的金额较小,自己走诉讼程序,只要证据齐全,能证明属于不当得利。三、不当得利的情况下能强制执行吗不当得利能强制执行。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生效后,义务人拒不履行判决
    2023-05-22
    419人看过
  • 不当得利不用返还取得利益的情形有哪些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应返还彩礼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老百姓操劳多年,倾其所有给付彩礼,是
    2023-08-18
    62人看过
  • 不当得利一般要求哪些条件
    不当得利要求具备的条件:不当得利人取得不当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有因果关系;取得不当利益没有法律根据;不当得利人给他人带来损失;不当得利人因此受益。一、不当得利的法律行为一、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二、不当得利的分类有哪些。不当得利依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不同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依据不当得利是否基于给付行为而发生,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三、不当得利管辖地。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四、不当得利举证责任。1、民事诉讼法上通常采用的举证规则是权利主张者举证,也就是通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2、在特殊情况下却采用由否认主张者举证,其理由主要在于在部分案件
    2023-06-29
    414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哪些相关内容
    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
    2023-02-26
    280人看过
  • 拾得遗失物与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一、遗失物盗赃物民法上叫交通工具盗赃物我国《民法典》规定了遗失物不得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又规定了取得两年之后适用。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
    2023-04-10
    300人看过
  • 三人关系不当得利,又称“三角关系不当得利”
    三人关系不当得利,又称“三角关系不当得利”,是给付不当得利的特殊形式,指因第三人参与他人给付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其主要类型有8种:(1)串联给付,即2个连续的、以同一标的物为客体的给付。(2)缩短给付,即在通常情况下,应由一方给付另一方,再由另一方给付第三方,但当事人图方便,一方直接将标的物给付第三方;(3)指示给付,即指示人指示被指示人将财产、金钱、有价证券或其他代替物给付受领人;(4)第三人利益契约,即债权人约使债务人向第三人给付时,第三人即因此而取得直接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权利;(5)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即债权人将债权移转他人或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债务移转第三人;(6)保证,即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负履行义务;(7)第三人清偿,即第三人自行决定对他人债务向债权人清偿;(8)误偿他人之债,即非债务人误认他人之债为自己之债而进行清偿。
    2023-06-08
    253人看过
  • 什么是不当得利其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不当得利其成立条件有哪些不当得利其成立条件有以下几点:1.必须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不当得利中的利益取得,局限于财产方面的利益,不包括精神利益。2.必须有他方受损失。这里的损失既可以表现为应得到的财产利益的减少,也可以表现为原有的债务的增加。必须具备他方的最终损失。3.得利人所取得的利益和受损人所损失的利益之间必须具备因果关系。二、民法典中不当得利被转移要如何执行民法典中不当得利被转移的,如果取得不当得利方不是善意取得的,失利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不当得利受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
    2023-04-30
    41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有哪些,不当得利的条件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3-11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一方受到损失。仅仅有一方受到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 3、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 4、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称为“没有合法根据”。无法律上的根据是指缺乏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 成立不当得利要什么条件,有哪些相关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23
      成立不当得利的条件分别有: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因一定的事实结果使财产利益总额减少;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 空房转让费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2
      不当得利(njstifiedenrichment),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 保护费是不当得利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5
      保护费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除非是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等情形。
    • 不当得利物权法有何相关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2
      关于不当得利民法典这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对不当得利返还范围的解释,并未区别受益人为善意或恶意,而是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和管理费后,应当予以收缴。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