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此外,建设部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还详细规定了一些房屋各个部位、部件的保修期,主要包括: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开发商与用户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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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房屋的保修期?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规定正常使用下商品住宅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为:(1)屋面防水3年;(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l年;(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l年;(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超砂l年;(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l年;(6)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l个供暖期或供冷期;(7)管道堵塞2个月;(8)卫生洁具l年;(9)灯具、电器开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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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什么样的商品房才有质量保修期?如何确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8商品房质量保修期: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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