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工伤认定的几种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05:33:03 333 人看过

一、劳动法关于工伤认定的几种情况

劳动法关于工伤认定的情况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工伤认定要哪些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三、工伤认定后医疗费报销有时间限定吗

工伤认定后医疗费报销有时间限定的。

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之日起30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里可以去掉法定假日,休息日,计算为30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n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n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n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1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几种情况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案件包括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工伤待遇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吗实践中对工伤纠纷需要具体分析,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必须通过劳动仲裁才能诉讼,这是法定程序。只有劳动仲裁后不服或仲裁不受理时才能起诉。因工伤认定发生纠纷的可以直接起诉。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实践中,许多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因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而使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诉讼时效就是最基本、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方面。一些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且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往往因“已过了申诉时效”而只好放弃诉讼
    2023-08-06
    299人看过
  • 关于工伤的劳动法
    1、申请认定的主体。除了用人单位和受伤害职工或直系亲属外,工会组织也可以作为申请的主体;2、工伤主管部门。工伤认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3、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在其时效内没有申请的,若符合特殊情况的,还可以申请;4、属于工伤的情形规定。如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一、工伤认定申报的期限职工及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的期限为1年。《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3-14
    234人看过
  • 劳动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几种?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
    2023-03-28
    439人看过
  • 不认定逃逸的几种情况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如果主观上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或救助义务,驾驶肇事车辆或者遗弃肇事车辆,逃离道事故现场的,或者客观上没有逃离现场的行为的,那么就不会被认定肇事逃逸。一、交通肇事逃逸24小时还能追回吗?交通肇事24小时内投案算逃逸,只要主观上为逃避责任逃离现场就是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驾车或者弃车逃离现场的行为。二、撞车走了算不算肇事逃逸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如果肇事者走了就构成逃逸。三、被撞者先离开算不算交通逃逸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看,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
    2023-04-12
    46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劳动关系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认定劳动关系可以进行工伤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认定劳动关系后,在劳动者因工受伤时,劳动者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需要对工伤进行认定。一、工伤厂里不赔偿应该如何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的维权程序复杂,并且周期特别长,如果职工在工厂发生工伤事故,并且工厂经营者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律师建议工伤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主张相关工伤待遇权益:一、工伤职工应在保障伤情可以及时得到治疗的情况下,应及时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工伤伤情诊疗的证据、和工伤事故发生事实的证据,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要求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申请,职工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切记期限为一年。二、如伤情较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可在病情稳定后向市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依据鉴定结果,可确定是否可享受工伤伤残待遇。三、如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可要求单位全额承担赔偿费用,具体赔
    2023-06-21
    136人看过
  • 关于变更抚养权的几种情况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023-04-21
    484人看过
  •  确认工伤认定的劳动关系方法
    根据题目要求,我们需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改写,同时保持其意义不变。首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其次,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制定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并适用于劳动者。最后,劳动者需要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根据题目要求,我们需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改写,同时保持其意义不变。首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其次,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制定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并适用于劳动者。最后,劳动者需要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适用:工伤认定关键环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适用与工伤认定有关。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则其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发生事故伤害时,用人单位不得缓缴或者减免工伤保险费。因此,
    2023-08-27
    458人看过
  • 工伤认定有哪几种情形
    法律综合知识
    一、工伤认定有哪几种情形工伤认定有下列几种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认定书多久生效工伤认定书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三、工伤认定申请在哪个单位进行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
    2023-05-13
    244人看过
  • 丧失劳动能力的几种情况
    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4.1.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4.1.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4.1.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4.1.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4.1.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4.1.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4.1.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4.1.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4.1.9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
    2023-03-17
    209人看过
  • 关于工伤认定的难题:哪些情况难以确定?
    不能判定工伤的情况有:1、故意犯罪;2、醉酒或吸毒;3、自残或自杀。显然,由于上述三种情况严重违反了社会管理秩序和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破坏了正常的人类价值观,这是任何国家和社会都不提倡的,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虽然这三种情况很少见,但请记住并彻底消除,以便对自己和社会负责。不能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有哪些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制度是以工伤职工为特定的保护对象的,目的在于使工伤职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助。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来提供保障时,就应当停止工伤保险待遇。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同的。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确定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活
    2023-07-15
    145人看过
  • 工伤归类的几种情况及其定义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哪些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职业病;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
    2023-07-13
    115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解除认定有哪几种
    事实劳动关系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二、是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三、是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就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而言,一般认为目前我国《劳动法》只认可了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从实践中看,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一般又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原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仍在原单位工作。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是引起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在审理劳动合同纠纷中,相当一部分仲裁机构或法院对于无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或者不受理,或者认定为无效,因此导致许多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1995年劳动部颁布的《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
    2023-05-01
    158人看过
  • 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情况是什么
    一、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情况是什么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怎么办(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
    2023-04-16
    265人看过
  • 哪几种情况属于签订的无效劳动合同
    一、哪几种情况属于签订的无效劳动合同1、口头约定的合同个别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经营者出于企业自身需要,在招聘时故意不与求职者订立劳动合同,仅作一些简单的口头约定。由于求职者大多数极为珍惜这一就业机会,一般不敢对此提出或坚持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如此,一旦出现纠纷,求职者权益就将受到损害。我国《劳动法》第19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订立,因此,口头约定合同在我国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2、显失公平的合同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约定条款明显倾向用人单位一方,此种情形目前相当普遍,应引起求职者的重视。求职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一定要逐条审查,对一些不合理、显失公平的内容应坚决拒绝。3、胁迫的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招工时,强迫劳动者交纳巨额集资款、风险金,并胁迫劳动者与其订立所谓的自愿交纳协议书,企图以书面协议掩盖其行为的违法性。《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
    2023-04-14
    10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律规定劳动者工伤赔偿的几种情况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30
      劳动者受工伤,需要赔偿本人的工资,按照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就可以,单位先要给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确认工伤等级,再支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
    • 认定为职工工伤的情况包括的几种情况?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4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
    • 事实劳动关系有哪几种情况,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5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1、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2、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
    • 2022开封工伤认定有几种情况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06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大体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一)1年内向劳动部门申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填写相关资料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
    • 员工工伤有哪几种情况可认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28
      下列情况员工受伤可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典型的工伤,包含了认定工伤的全部要素,而且都是典型的表现形式。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这种工伤认定的关键之点在于工作时间的延伸,将工作时间的前后认定为工作时间,其必要条件是从事的工作必须是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