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5]15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企业信用信息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九月一日
福建省企业信用信息征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企业信用信息的征信行为,推动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增强企业信用观念和信用风险防范意识,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企业:指在本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基本经济单位。
(二)行政性组织: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和依法接受委托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
(三)企业信用信息:指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相关行为的记录以及对判断企业信用状况有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由企业基本信息数据、企业详细信息数据、企业警示信息数据、企业良好信息数据和企业资质信息数据等构成。
(五)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由同级人民政府授权组建,依本办法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和披露的法人机构。
(六)企业信用信息征信:企业信用服务机构将分散在行政性组织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征集、分类、整理、储存,形成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的活动。
(七)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指可证实电子签名人与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有联系的数据电文或其他电子记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向行政性组织征集所拥有的企业信用信息的行为。
第四条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福建省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在省经贸委设立办公室。省经贸委负责研究制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各项实施细则;对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的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披露进行监督管理并制定相应制度。
第五条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的行政性组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信息产业厅、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林业厅、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环境保护局、福建省统计局、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福州海关、福建国家税务局、厦门海关、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经福建省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小组确认的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的省级行政性组织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设区市和县(市、区)的行政性组织。
第六条省级行政性组织负责整合相对应的设区市和县级的行政性组织的企业信用信息,设区市、县(市、区)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负责征集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信用信息。
第七条省级行政性组织和各设区市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通过省政务网运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及时、准确地向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提交企业信用信息,至少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10日内追加和更新一次。
第八条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系统的运作,并为社会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服务。
第九条行政性组织提交的企业信用信息格式和标准,由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商行政性组织后报福建省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审定。
第十条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应对行政性组织提供的涉及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公开的企业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将该信息用于企业信用信息依照有关管理办法公布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第十一条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征集企业信用信息应当遵循合法、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保持行政性组织所提供信息的原始完整性。
第十二条企业若认为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征集的本企业信用信息与事实不符,可向企业信用服务机构提出更正要求,经提供该信息的单位核对后及时更正,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应及时更新该企业信用信息。
第十三条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应长期保存所征集的企业信用信息,企业被注销的,从注销之日起企业的信用信息至少要保存七年。
第十四条行政性组织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关于提交、维护、管理、使用企业信用信息的内部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企业信用信息提交和使用过程的及时、准确、规范。
第十五条行政性组织对其向企业信用信息服务机构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性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的,应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起施行。
-
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十条新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1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为主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负有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行政机关被撤销、合并或者发生变更的,由承受其职责的行政机关负责原行政机关政府信息的公开。
-
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十四条什么内容?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5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应当及时在同级人民政府公报上登载。本级人民政府未编辑政府公报的,应通过其他方式予以公开。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应当免费送综合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室)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
什么是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二十九条?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同级政府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当进行社会评议,社会评议结果应当公布。
-
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4条内容是些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5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其上级业务主管行政机关的领导下,在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双重领导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行政机关的指导。
-
福建省人民法院怎么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9看您需要,可以电脑上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者手机微信服务号企业黑名单,这些都是准确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方法,但如果您是要一整个名单应该是无法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