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揭房屋离婚如何分配
房子按揭离婚的处理方法如下:
1、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没还清,未还清部分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因为只有一方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获得房产一方要补偿另一方;
2、按房屋市值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均分,谁想获得房子所有权,就要支付对方应得款项。协商不成的,请求法院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如何分
父母出钱买的房在离婚时要如何分割,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房产是在子女婚前购买的,并登记在其子女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割;
2、如果房产是在子女婚后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房子也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实质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
3、结婚后,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人还是二人的名下,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算作是夫妻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可以按各自拥有的份额进行分割;
4、一方父母不论是在子女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一人一半地分割。
就中国国情而言,夫妻一旦进入婚姻阶段,只要没有书面约定归属的财产,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为了防止离婚伤心又伤财,不妨双方坦诚相待,签订一份《婚前财产协议》或《婚后财产约定协议》,对各自主要的婚前财产、婚后财产的来源、归属等进行明确约定。
-
如何分配离婚房子的按揭?
271人看过
-
按揭房如何分配给离婚夫妻
124人看过
-
离婚按揭房如何分割?怎样分割离婚按揭房?
499人看过
-
按揭房屋离婚后分配办法是什么?
322人看过
-
按揭离婚房产的分配问题
65人看过
-
房屋按揭离婚后如何转移?
220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房屋按揭如何分配财产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9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
房产婚前按揭最终离婚如何分配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15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房屋升值的部分进行补偿。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
-
房屋有按揭的如何财产分配呢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8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
离婚案件中按揭按揭房屋如何认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01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已经取得所有权登记的抵押财产,即使银行抵押贷款尚未还清,也不能视为未取得所有权而不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按揭购房,与银行形成以所购房产为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配偶一方婚后参与共同还贷,则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债务,离婚时由所有人补偿),不妨碍按揭房产的所有权确定和分割。
-
按揭房配偶领房产证夫妻离婚如何分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3若起诉离婚时按揭的房屋已取得了房屋产权证,按揭的房屋可以分割;如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且按揭的房屋夫妻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夫妻一方或双方使用。一方也可以在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