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刑和宣告刑区别有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0:02:03 430 人看过

一、法定刑和宣告刑区别有怎样的?

宣告刑与法定刑的区别在于:

1、宣告刑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法定刑由立法机关确定;

2、宣告刑是法院对具体被告作出的判决,法定刑是通过立法程序修订而成;

3、宣告刑是具体的定罪与量刑,法定刑包括《刑法》规定的所有定罪量刑;

4、宣告刑要以法定刑为法律依。还有就是宣告刑属于具体的司法实务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范畴,而法定刑属于立法规范层面。

法律依据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下: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第一百八十五条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第二百零二条【宣告判决】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什么是绝对不确定法定刑?

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是指在条文中对某种犯罪不规定具体的刑种和刑度,只规定对该种罪处以刑罚,具体如何处罚完全由法官掌握。如条文对具体犯罪只规定“依法制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严惩”,至于如何具体处罚,则完全由审判机关决定。

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在我国建国初期法制不完善的时候曾出现过,但由于其没有规定具体的刑种和刑度而由法官确定,这样法官的裁量权过大,难以保障公正、合理地适用刑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所以当前我国刑法没有规定绝对不定期刑。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行政法律、经济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往往规定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比如《商标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这并不是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因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际上是依照刑法来追究刑事责任,刑法对上述条款中的行为已规定了相应的法定刑,上述条款只是重申刑法的有关规定,而不是一种法定刑。

所谓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是指在法律条款中对某些犯罪,不规定具体的刑种和刑度,只规定对该种罪处以刑罚,具体的处罚由法院的法官来决定。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对法官的要求很高,必须是能秉公办案的人才行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法定刑和宣告刑区别有怎样的?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8: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罪刑法定相关文章
  • 死刑与死缓的判决宣告区别
    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的区别为:1、发出的主体不同,前者是最高人民法院,后者是省高级人民法院;2、内容不同,前者是核准执行死刑,也就是批准,后者是判决被告死刑。省高院判被告死刑后,要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防量刑过重。在我国死刑的核审在今年被收回最高人民法院了所以死刑必须上报最高院进行核准。一、死刑复核程序如何进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
    2023-03-14
    323人看过
  • 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宣告失踪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3、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4、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二、什么是宣告死亡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的制度。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对被宣告者及周遭的人更具有法律安定性,对社会经济活动的不稳定性相对有保障。三、二者的差别1、与宣告失踪制度的设计目的相比,宣告死亡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而宣告失踪则
    2023-04-13
    446人看过
  • 刑法中不立案宣判和立案的区别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自诉人起诉等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调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刑事立案意味着已经进入刑事司法程序,但立案并不意味着将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并将被法院判刑。这取决于证据和犯罪的危害程度。轻伤立案后可以调解处理,不需要完成司法程序就可以判刑。民事立案意味着法院受理的案件已经进入审理阶段,民事诉讼原告也申请撤销诉讼,但必须由法院裁定。如果刑事不立案,说明某种行为不符合起诉标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民事不立案,说明管辖不对或者诉求不合法。刑法和刑诉的区别是什么?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区别在于,二者的性质根本不同。刑法是国家颁布的、系统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属于实体法范畴;而刑事诉讼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刑事诉讼法调整的
    2023-08-08
    429人看过
  • 自首减刑和其他减刑有怎样的区别
    一、自首减刑和其他减刑有怎样的区别一是时间;二是方式和动机。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轻处罚,这是因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处罚,而不是必须从轻处罚。我国刑法对自首规定的是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即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要对犯罪后自首的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分子行为后果极其严重,虽然具有自首情节,但若将自首情节放到整个犯罪情节中考察,不足以成为犯罪分子从轻根据的,则不从轻。二、自首的分类1、一般自首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自动投案,即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自首成立的根本条件,即犯罪嫌疑人必须以各种方式向有关
    2023-04-13
    494人看过
  •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法定期和宣告刑
    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对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是指即使比照法定刑从轻或减轻处罚后应判死刑,也不能宣告死刑。因此,无论对成年人犯罪还是未成年人犯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在法定刑的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无期徒刑可以成为对未成年人实际判处的最高刑罚。哪些情形不得被委托照顾未成年人不得被委托照顾未成年人有以下几种情况:1、有过实施性侵害、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2、有吸毒、酗酒、赌博等不良恶习的;3、曾拒不履行监护、照护职责的;4、其他不适宜担任被委托人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
    2023-07-03
    183人看过
  •  宣告刑与法定刑的司法解释
    宣告刑和法定刑的区别在于确定机构、时间和刑种与刑度。法定刑是由立法机关确定的,而宣告刑是由司法机关确定的。法定刑有可供选择的刑种与刑度,而宣告刑只能是特定的刑种与刑度。宣告刑要以法定刑为法律依据,法定刑的种类包括绝对确定法定刑、相对确定法定刑。宣告刑和法定刑的区别在于以下三个方面:1.确定机构不同:宣告刑是由司法机关对具体犯罪判决宣告的应当执行的刑罚,而法定刑是由立法机关确定的。2.确定时间不同:法定刑是立法机关在制定刑法时确定的,而宣告刑是司法机关在审理具体案件时确定的。3.刑种与刑度不同:法定刑有可供选择的刑种与刑度,而宣告刑只能是特定的刑种与刑度。但宣告刑必须以法定刑为依据,即使从轻、从重、减轻处罚时,也要以法定刑为依据。4、宣告刑要以法定刑为法律依据,还有就是宣告刑属于具体的司法实务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范畴,而法定刑属于立法规范层面。法定刑的种类有哪些从《刑法》历史和现行各国立法案
    2023-10-05
    222人看过
  • 宣告缓刑后会怎样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走私普通货物可以宣告缓刑吗走私普通货物可以宣告缓刑。行为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如果符合缓刑条件的,即该被告人走私普通货物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危险以及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的,则可适用缓刑;其中未成年人、孕妇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适用缓刑。
    2023-08-16
    170人看过
  • 确定宣告刑的方法有哪些
    1、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刑幅度内,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如果具有应当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下确定宣告刑;2、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只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确定法定最低刑为宣告刑;3、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高刑以上的,可以法定最高刑为宣告刑;4、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可以在10%的幅度内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结果仍然罪责刑不相适应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宣告刑;5、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或者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依法适用;6、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一、累犯最多加刑半年吗累犯不加刑,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根据我
    2023-03-14
    157人看过
  • 什么是法定刑基准刑宣告刑
    一、什么是法定刑、基准刑、宣告刑1、基准刑,是指法官在具体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对被告人需要最先确定的刑点,然后,根据是否有从轻、减轻或加重处罚的情节,最后确定刑罚。2、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罪名所规定的量刑标准,包括了刑罚的种类和量刑幅度。由上可见,法定刑是一个幅度,而基准刑则是一个点。比如,抢劫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就是法定刑的幅度。然后,在某个具体的抢劫案件中,被告人抢劫的数额较大,法官确定他的刑期为6年,这个就是基准刑,然后再考虑他是否有其他的从轻、减轻或者加重处罚的情节。最后确定一个执行的刑期。3、宣告刑指的是外国刑罚理论根据量刑阶段所作的分类,指法院就某一特定犯罪事实以判决方式决定的刑罚。可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两种,其中不定期宣告刑又可分为只指明上限或下限的相对不定期刑和上下限均无规定的绝对不定期刑。宣告刑通常在法定刑范围内由法官裁量。宣告刑,是指审判机关对具体
    2023-03-16
    481人看过
  • 破产受理和破产宣告的区别
    1.申请的前提条件不同。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2.申请主体不同。就破产清算来看,除债权人、债务人外,在企业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对于破产重整,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同时,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另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存在破产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3.申请的时间不同。关于破产重整,企业法人只要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
    2023-03-14
    223人看过
  • 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有何区别
    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是两种不同的储层序。1.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调解不成的,合议庭应当休庭,进入评议室进行评议。评议时合议庭应根据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情况,确定案件的性质,认定案件的事实,分清是非责任,正确地适用法律,对案件作出最后的处理。合议庭评议案件,由审判长主持,秘密进行,合议庭有不同意见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少数意见要如实记入笔录。评议笔录由书记员制作,经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归档备查,不得对外公开。评议结束后,应制作判决书,并由合议庭成员签名。2.宣告判决宣告判决的内容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判决的结果和理由、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宣告判决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当庭宣判。即在合议庭评议后,由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并宣读裁判。宣判后,向有关人员发送判决书。另一种是定期宣判。即不能当庭宣判的,另定日期宣判。定期宣判后,应立即发给判决书
    2023-06-13
    434人看过
  • 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有何区别
    当庭宣判是在合议庭经过评议并作出决定后,立即复庭由审判长宣告判决结果。当庭宣告判决后,应当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定期宣判是经过审理后,另行确定日期宣告判决书的活动。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所在的单位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一、损害股东权益之诉的庭审流程是什么?(一)庭审准备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
    2023-06-19
    393人看过
  • 终止审理和宣告无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终止审理和宣告无罪的区别有哪些?主要区别在于审理阶段不同,终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在
    2023-04-13
    497人看过
  • 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有什么区别
    二者的区别为:宣告失踪需要自然人下落不明达法定期限,而宣告死亡没有这个期限的限制。申请自然人为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没有先后顺序,而申请自然人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没有先后顺序。二者的公告期不一样。二者宣布撤销后的效力不一样。法律后果不同等等。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程序怎么进行宣告死亡的程序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人包括:(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必须按此顺序申请,顺序在先的申请人有排他效力,有在先顺序的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的权力平等。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a:下落不明满4年;b: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满2年。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3、须由人民法院宣告。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
    2023-07-23
    84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 更多>

    #罪刑法定
    相关咨询
    • 宣告刑与法定刑区别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4
      法定刑与宣告刑区别是明显的,前者是立法者针对具体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所确定的量刑标准,它着眼于该罪的共性;后者是前者的实际运用,是审判机关对具体犯罪的犯罪人依法判处并宣告的应当实际执行的刑罚,它着眼于具体犯罪及犯罪人的特殊性。
    • 刑拘和宣告逮捕有什么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6
      刑拘不是批捕。二者的区别是刑拘是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拘留以后需要逮捕的,公安机关才会申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般拘留后三天内公安机关会申请批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简述法定刑与宣告刑的区别,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30
      法定刑与宣告刑的区别是确定机构不同、刑种与刑度不同和确定时间不同。宣告刑是人民法院对具体犯罪判决宣告的应当执行的刑罚,法定刑是由立法机关确定的;法定刑有可供选择的刑种与刑度,宣告刑只能是特定的刑种与刑度;法定刑是立法机关在制定刑法时确定的,宣告刑是司法机关在审理具体案件时确定的。
    • 宣告无罪和免予刑事处罚有哪些区别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6
      关于宣告无罪和免予刑事处罚的区别是这样的,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 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宣告婚姻无效和宣告离婚有什么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7-12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 第二,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是在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婚姻本身具有违法性。 第三,行为的效力和时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且为当事人生前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