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整期间,对于相关利益方有哪些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3 10:43:51 495 人看过

在重整期间,由管理人行使管理权,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也可以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但必须接受管理人的监督。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可以最大限度调动债务人对于重整程序的积极性,发挥债务人熟悉企业及企业经营情况的优势,减缓重整程序对债务人持续经营的冲击,增加成功的可能性。但通常要求债务人是诚实的债务人,即无违法或欺诈行为。如果债务人管理层的现任主要人员已经因为对企业陷于经营困境负有个人责任,甚至因为违法行为处于司法追究程序中,法院应当拒绝债务人自行管理的要求。

在哪些情况下重整程序终止

根据《破产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除了上述情形,《破产法》还规定了终止重整程序的其他情形,主要有: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也未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破产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1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重整程序中的保护与限制的相关要点有哪些
    依据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在重整程序中针对破产财产(包括担保物)的保全必须解除、执行必须中止——此时担保债权人无法变现担保物直接实现其债权。根据《暂停行使》一文的观点,这里的“暂停行使”只及于担保债权人的程序性权利(即变现权)而不及于其实体性权利(即优先受偿权),这一主张颇有道理。但《暂停行使》一文更进一步主张,在重整程序开始前已经由担保债权人占有担保物的担保权以及债务人重新占有担保物会导致担保权丧失的担保权,都不应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而暂停行使——除非担保债权人的担保债务获得清偿或者担保债权人自愿接受替代担保。另处,担保物变现所得款项,“只能优先清偿担保债权,重整企业再缺钱也不能动用该款项”。以上主张固然用心良苦,但或有矫枉过正之嫌。第一,《暂停行使》一文认为,如果在重整程序开始前已经由担保债权人占有担保物,那么“担保财产被移转占有后债务人是无法再继续使用的,这一事实本身就说明企业的生
    2023-06-14
    84人看过
  • 关于连带保证期间相关有哪些
    关于连带保证期间相关规定有哪些《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四条【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2023-06-13
    466人看过
  • 专利复审有什么相关期限限制
    一、专利复审有什么相关期限限制专利复审提出有时间限制,申请人自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二、怎么办理专利复审委托手续(1)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请求复审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应当在专利局办理手续。但是,请求人在复审程序中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且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其委托手续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手续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无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2)请求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的,应当以书面
    2023-06-16
    269人看过
  • 专利复审有什么相关期限限制
    一、专利复审有什么相关期限限制专利复审提出有时间限制,申请人自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二、怎么办理专利复审委托手续(1)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请求复审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应当在专利局办理手续。但是,请求人在复审程序中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且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其委托手续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手续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无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2)请求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的,应当以书面
    2023-06-16
    434人看过
  • 破产重整有时间限制吗
    一、破产重整有时间限制吗我国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破产法》第72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二、破产重整是利好还是利空破产重组成功,是一种利好,则会吸引市场上的投资者大量买入刺激股价上涨,甚至出现翻倍的情况,一旦破产重组失败,是一种利空,则有可能会引起市场上的投资者恐慌,抛出手中的股票,导致股价持续下跌,甚至出现连续的跌停情况,更严重的就是,公司有可能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时,公司会拍卖掉企业所有的资产,来还清所有负债,之后如果仍有多余的资产,所有股东再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那么就表示公司股票完全退出市场,公司股票也有可能转移至三板市场进行交易,如果公司在未来连续三年盈利,可申请到主板交易。通常,破产重整大
    2023-04-24
    70人看过
  • 利益相关者与股东冲突表现在哪些方面
    企业中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体现在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和企业与员工的利益冲突。1、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利益冲突。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体现在控制股东与少数股东的利益冲突上,即发生在股权相对集中、控制股东与少数股东持股数额对比明显的公司中。2、股东与经营者的利益冲突。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中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冲突几乎是不可避免会发生的。股东期望经营者能够从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出发从事经营与管理活动,但经营者往往会从自身利益出发而牺牲股东利益,使股东的期望和既定的财务目标异化,股东将不得不负担一部分由于经营者的利己主义行为而发生的成本即代理成本。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追求目标的不同。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法律地位不同,二者追求的目标必然存在着偏差。股东的目标是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实现利润的最大化。(2)对待风险的差异。经营者认为自己将大量的人
    2023-03-24
    34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规定在重整期间对相关利害关系人有哪些限制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7
      在重整期间,由管理人行使管理权,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也可以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但必须接受管理人的监督。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可以最大限度调动债务人对于重整程序的积极性,发挥债务人熟悉企业及企业经营情况的优势,减缓重整程序对债务人持续经营的冲击,增加成功的可能性。但通常要求债务人是诚实的债务人,即无违法或欺诈行为。如果债务人管理层的现任主要人员已经因为对企业陷于经营困境负有个人责任,甚至因
    • 在重整期间,对相关利害关系人的限制有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10
      在重整期间,由管理人行使管理权,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也可以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但必须接受管理人的监督。 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可以最大限度调动债务人对于重整程序的积极性,发挥债务人熟悉企业及企业经营情况的优势,减缓重整程序对债务人持续经营的冲击,增加成功的可能性。 但通常要求债务人是诚实的债务人,即无违法或欺诈行为。 如果债务人管理层的现任主要人员已经因为对企业陷于经营困境负有个人责任,
    • 2022年在重整期间,对相关利害关系人的限制有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4
      在重整期间,由管理人行使管理权,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也可以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但必须接受管理人的监督。 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可以最大限度调动债务人对于重整程序的积极性,发挥债务人熟悉企业及企业经营情况的优势,减缓重整程序对债务人持续经营的冲击,增加成功的可能性。 但通常要求债务人是诚实的债务人,即无违法或欺诈行为。 如果债务人管理层的现任主要人员已经因为对企业陷于经营困境负有个人责任,
    • 的出资人在重整期间有何限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根据法律规定,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能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债务人因为经营亏损,申请重整,即表明其丧失或可能丧失偿债能力,客观上不会有利润供出资人分配。即使在重整期间通过继续营业,有利润产生,也应首先清偿债务,弥补亏损。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其获取投资收益必须是在清偿全部债务之后,否则相当于侵占了债权人的财产。具体参考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七条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
    • 法律对小股东利益有哪些限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09
      法律对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1、小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存在瑕疵的,小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小股东可以行使股权收买请求权; 4、符合法定情形的,小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