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与税收是经济领域的两个不同分支,它们有着不同的要求和规范对象。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在以下几个方面有很大的区别:(1)两者的目标和依据不同。财务会计主要依据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向需要会计信息的人提供真实、客观、公允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满足微型企业投资者和管理者的需要;所得税会计是为了保证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公平分配社会,适应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而依据税法进行的。(2)会计基础不同。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和谨慎原则为基础。以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确定收入和费用的比例,合理确定各期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相关和适用,允许企业在处理具体会计业务时保持保守的态度,预测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忽略可能发生的收益,以防范风险,确认企业收益的安全实现。所得税会计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实际取得的收入或支付的现金作为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标准。操作简单,可防止纳税人逃税。为保证税收收入,税法一般不采用具有不确定性的会计原则,不确认准备金或只确认有限标准准备金。(3)会计范围不同。财务会计是会计主体的整个资本运动过程,包括资本的投入、流转、周转、退出等过程。所得税会计是企业资本流动的一部分,即资本流动所引起的税收的形成、计算和支付。由于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的差异较大,会计结果的内容、金额和时间也不尽相同。会计准则与税收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很难实现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的平衡,必然影响会计信息的微观决策价值,甚至损害了其客观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能力。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的统一存在诸多缺陷。在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上,会计所得与应税所得一致,只适用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宏观经济运行机制。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会计模式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1)滞后性。由于财务会计受制于税法及相关法律的稳定性,缺乏反映环境变化的手段,在会计方法的选择上缺乏灵活性,因此这种模式的会计处理滞后于经济变化的发展。(2)可变性。由于强调会计收入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统一,要求会计制度随着税法及相关法律的改革而调整,使得会计方法缺乏相对稳定性。(3)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利于国家宏观决策管理和企业微观决策管理。由于我国长期实施保障财政收入增长和宏观经济稳定的政策,企业长期成本补偿不足,利润偏高。事实上,以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分配不是收入分配,而是资本回报,使企业在不知不觉中处于自我清算状态。从微观上看,一方面造成资金短缺、流动资金短缺、固定资产老化、再生产能力萎缩;另一方面造成财务指标不真实,导致管理者决策失误。从宏观上看,这将导致财政收入的虚增和国民收入的过度分配,从而助长通货膨胀。所得税会计独立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在会计和财务管理上具有充分的自主权,以满足信息的有用性和管理的灵活性,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国家与企业的经济关系主要体现在税收关系上,并受公司法和税法的规制。两权分离要求会计准则的制定应从会计工作本身的规律出发,从服务企业的角度出发,兼顾股东、债权人、企业管理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不是仅仅满足国家利益的需要。随着政府行政职能的软化和税法等法律的硬化,国家作为宏观管理者,要求企业依法纳税,承担纳税义务。因此,税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必然加大,客观上要求建立所得税会计来处理这种差异。所得税会计的独立性是我国会计理论体系发展和完善的必然要求。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的统一核算模式制约着财务会计理论的发展。一方面,由于我国税法的不完善性和可变性,随着财税体制的变化,会计成为解释和执行税收政策的工具,影响了会计信息的一致性,使会计理论不稳定、不规范。同时,也给会计教学带来了一些困难。另一方面,由于对国家财政承受能力的考虑,会计理论的研究和应用相对滞后或困难。会计准则可以摆脱税法的局限,使会计理论的研究聚焦于税法的目标,按照税法的内在规律进行。随着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实施和完善,以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为基础的财务会计逐渐形成了一门稳定、独立的会计学科。同时,随着新税法的颁布实施,建立和发展独立的所得税会计有利于我国会计学科体系的拓展和完善。这将推动我国会计理论向规范化、科学化、国际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所得税会计的独立性是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加入WTO,对外经济贸易的增长,贸易合作范围的扩大,要求会计信息具有国际可比性。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与国际通行做法存在较大差距。会计准则完全符合税法的规定,这将极大地影响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的接轨,不利于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
但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要实现二者的完全分离,除了增加运营成本外,还有很多其他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体制。目前,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完善,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还很大,股份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较低,企业还没有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总之,我国没有从所得税会计中分离财务会计的经济制度基础。
2。完整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可以保证财务会计能够为纳税提供可靠及时的会计信息,为所得税会计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健全和完善的税收法律法规可以使所得税会计有法可依。但是,我国具体的会计准则很少,实施范围有限。税法与财务会计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全独立,所得税法相对简单,刚性不强,不能自足。这些都不利于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的分离和发展。三。会计人员与税务工作的现状。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的分离,客观上增加了纳税计算、纳税申报和税收征管的难度和工作量。目前,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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