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21:01:40 439 人看过

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原则是: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一、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期限怎么办

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期限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二、合同的履行地点不明确怎么办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协商不成的,要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三、民法典怎么判销合同

双方对购销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履行地履行义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确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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