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原中国**保险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中国**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保险公司变更注册为中国**控股公司,并由中国**控股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中国**资产管理公司。
为此,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中国**保险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和契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02号),对原中国**保险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的印花税和契税政策问题作了明确:
一、印花税方面
1.中国**控股公司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其在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2.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资产管理公司新成立时设立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免征印花税,以后新增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3.原中国**保险公司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同时改制前已贴花的合同,可不再贴花。
4.上述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二、契税方面
1.原中国**保险公司重组改制中为完善产权登记手续而办理的土地、房屋权属确认登记,因其不发生权属转移,不属于契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契税。
2.对重组改制后设立的中国**控股公司、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资产管理公司承受原中国**保险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应缴纳的契税,予以免征。
3.对原中国**保险公司重组过程中因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出让土地使用权所涉及的契税,应照章予以征收。
-
印花税的税收优惠
448人看过
-
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优惠
438人看过
-
房产印花税的税收优惠
159人看过
-
企业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优惠
94人看过
-
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情形有哪些
226人看过
-
债务重组所得税之契税与印花税介绍
371人看过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税法规定的应税凭证征收。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合同金额依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 更多>
-
企业改制重组印花税怎么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8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公司制改造包括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成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
-
企业改制重组印花税的问题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30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公司制改造包括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成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
-
印花税和契税有什么不同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7税种不一样: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征税对象不一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
-
企业改制重组印花税如何计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9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公司制改造包括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成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
-
企业改制重组如何计算印花税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4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公司制改造包括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成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