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全保险的保费一般较高,缴费期较长。一般而言,在同等保障责任的情况下,两全保险的保费要高出纯保障责任险种保费大约十几倍。以一个30岁左右的男性为例,同样获得10万元的身故保障责任,保障期限同为20年,投保两全保险的保费每年大约需要几千元;如果投保相同纯保障型的险种,比如综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约只需二三百元钱。
2.生死两全保险的保险责任较单一。一般都仅有死亡责任,没有医疗责任,某些两全保险可附加大病责任(通常需要增加保费)。在比较高的保费下,保障责任却很单一,从保障的角度来讲此类险种的性价比不高。建议保障还不够全面的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不要首先考虑两全保险。相较于消费型的保险产品,两全保险的保障的性价比远远低于后者。
3.两全保险在加息时代来临时,其保值功能会弱化。消费者在选择两全保险时,要明细其利弊,考量其是否适合自己理财和保障思路,同时要弄清保险条款的细节,此类险种条款较为复杂,尤其涉及到分红责任时。两全保险适合家庭资金比较宽裕,同时健康保险等基础保障比较全面的消费者,购买生死两全保险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
一、两全保险具有怎样的功能?
两全保险具有保障性和储蓄性的双重功能。首先,两全保险对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可能发生的死亡事故提供保险保障。同时,两全保险在保险期间内不断积存现金价值。因为两全保险通常也采用均衡保险制,在均衡保费制下,保险人早期收取的保费大于其用于赔付的部分,超过的部分不断积累起来构成准备金用于以后的支付。在两全保险中,积累起来的准备金在保险期间届满时将等于保险金额。因此说,两全保险具有很强的储蓄功能。正因为两全保险承担了双重的保险责任,生死合险的保险费率要比单纯的生存保险或死亡保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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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 与其它保险相比,两全保险兼具“储蓄性”与“给付性”的特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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