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类合同保留期限是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20:00:57 89 人看过

债权的有效期是2年,但只要申请了强制执行,则该债权永久有效,除非被法院终结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催告后、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但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年,不予保护。因此,对于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开始计算,或者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一、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债的履行。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因此,清偿为债的消灭的最正常的最常见的原因。

2、债的解除。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但当事人终止债的协议,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规定或禁止性规定。

3、抵销。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抵销债务,也就是抵销债权。为抵销的债权即主张抵销的债务人的债权,称为动方债权或主动债权、能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即债权人的债权,称为受方债权或被动债权、反对债权。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与合意抵销。法定抵销,是指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所为的抵销。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双方的债权按同等数额消灭的权利,称为抵销权。通常所说的抵销即是指法定抵销。合意抵销又称为契约上抵销,是指依当事人双方的合意所为的抵销。合意抵销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的,其效力也决定于当事人的约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这里规定的就是合意抵销。

4、提存。这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需要债权人协助,如债权人不协助债务人的履行,对债务人的履行拒不接受,或者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人就不能清偿债务。于此情形下,债务人将因债权人不受领而继续承担着清偿责任,这对于债务人是不公平的。因此,为使债务人不因债权人的原因而受迟延履行之累,法律设提存制度。通过提存,债务人得将其无法给付给债权人的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保存,以代替向债权人的给付,从而免除自己的清偿责任。债务人提存后,债务人的债务即消灭,因而提存亦为债的消灭原因

5、债务免除。这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使债务人的债务消灭的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因免除成立后,债务人自不再负担被免除的债务,债权人的债权也就不再存在,债即消灭,因此免除债务也为债的消灭原因。免除债务实质上是对债权的抛弃,所以就法律禁止抛弃的债权而免除债务的,其免除为无效,不发生债消灭的效果。如:男女一方婚前向另一方有借贷,婚后可以因免除而使得债终止。

6、混同。即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个民事主体,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法律上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权利与权利的混同;义务与义务的混同;权利与义务的混同。这里所说的混同仅为狭义上的混同,即权利与义务的混同。混同以债权与债务归于一人而成立,与人的意志无关,因而属于事件。发生混同的原因可分为两种:一是概括承受,即债的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概括承受他人权利与义务。例如,因债务人继承被继承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或者债权人继承被继承人对其负担的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合为一人。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最主要原因。二是特定承受,指因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承受权利义务。例如,债务人自债权人受让债权,债权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此时也发生混同。

7、债务更新。是指当事人双方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的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因此,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绝对消灭,并且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但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虽发生混同,债也不消灭。例如,在债权出质时,债权不因混同而消灭;票据的债权人与债务人混同时,债也不当然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6日 2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债权抵押有多久的担保期限
    二年。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一、担保期限是二年吗?最长是长期吗?担保期限又称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属于民法理论中的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权利人享有某项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经过,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保证人和债权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即无约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为2年,并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最长为2年,因此连带担保最长期限可以约定超过2年,但需要明确确定,如约定保证期间为3年,这一点在
    2023-02-21
    470人看过
  • 冻结到期债权期限多久
    一、到期债权保全期限是怎样的《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就财产保全的期限问题,分三类作了规定,第一类为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第二类为查封、扣押动产的最长期限为一年,第三类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最长期限为二年。其未就保全到期债权的期限作出明确规定,也未明确说明保全到期债权应列入上述三类中的哪一类。因财产保全裁定自被人民法院作出时即具有法律效力,故做出裁定是应对财产保全的期限予以明确。但对于保全到期债权的期限应列入上述三类中的哪一类,进而执行哪一个期限,以及保全到期债权应否设定期限的问题,法律并未做出明确规定。有的法官认为,到期债权既然是已经到履行期限的债权,其表现形式为货币数额形式,且数额确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履行,这类财产的流动性强,应当归入其他资金
    2023-06-06
    232人看过
  • 保证人按份担保主债权的保证期限是多久
    保证期限是自行约定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关于共同保证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
    2023-02-27
    469人看过
  • 人寿保险合同终止期限是多久
    人寿保险合同的中止期是两年。初的人寿保险是为了保障由于不可预测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经济负担,后来,人寿保险中引进了储蓄的成分,所以对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的人,保险公司也会给付约定的保险金。一、有保险医疗费可以重复报销吗1.意外保险。意外保险可以重复理赔,只要被保险人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对应的赔偿金或身故金都是可以叠加的。因为意外保险的保险对象是人,而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不过,在具体赔付环节,虽然各份保险互不影响,但也都有一些规定,大家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比如各份意外伤害险具体赔多少,需要看伤残等级等。2.重大疾病保险。如果投保人购买了多份重疾险,一旦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某种重大疾病,即便在不同公司投了保,只要所患重疾是保单上载明的,而且病情符合赔付标准,就可以同时获得不同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过,保险公司一旦给付重疾保险金后,相应保险合同就会终止。3.寿险。如果投保人生前购买了两份以上的
    2023-03-10
    179人看过
  • 劳务合同的期限是多久,劳务合同的分类有哪些?
    一、劳务合同的期限分类(一)固定期限劳务合同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不论期限有一年、二年甚至是五年、十年,都由双方约定而成。(二)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务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固定期限劳务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务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务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在试用期因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且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2023-04-01
    356人看过
  • 保证合同的期限,保证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保证合同的期限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关系到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保证期间经过,引起的后果就是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永久性消灭。只有保证期间未经过,才有保证合同诉讼时效适用的必要,如果保证期间经过了,保证责任就不存在,其诉讼时效期间也就不存在。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都是一样的。保证期间应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为主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二、保证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达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请求权消灭的法律事实。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
    2023-02-25
    410人看过
  • 公司凭证的保留期限是多久?
    公司凭证要保留30年。目前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主要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为30年,因此若是企业保存年限若是不到30年,不得擅自销毁。公司凭证一般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公司股东了解公司经营过程的原始依据,是公司股东知情权的重要保障。公司的所有凭证,应当形成方案,由专人进行留存保管。债权类合同保留期限是多久债权的有效期是2年,但只要申请了强制执行,则该债权永久有效,除非被法院终结执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催告后、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但自债的关系成立时起超过20年,不予保护。因此,对于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开始计算
    2023-07-14
    455人看过
  • 担保合同担保期限最长多久
    一、担保合同担保期限最长多久担保合同担保期限最长是六个月。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担保合同未约定担保期限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保证人在最高额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二、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担保合同的成立条件有以下几种:1.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2.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3.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4.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
    2023-04-30
    303人看过
  • 最高额保证合同期限多久
    担保合同的诉讼时效是6个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最长是多久连带责任期限为保证人与债权人的约定期限,没有约定的一般为六个月。我国《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
    2023-03-14
    222人看过
  • 治安拘留合并拘留期限最高是多久?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因此,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能超过20日。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并罚时不超过20日。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一、治安拘留记录几年消除治安拘留不是刑事犯罪,不会记录个人档案,是没有记录的。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
    2023-06-23
    494人看过
  • 保证合同期限最久为多长
    一、保证合同期限最久为多长《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1、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2、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3、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因此,保证合同期限由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二、保证期间的基本类别保证期间因其产生方式不同,可分为约定期间,催告期间和法律推定期间三种。1、所谓的约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的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保证期间,通称之为定期保证期间。如“合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保证期间……”。2、催告保证期间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
    2023-05-03
    282人看过
  • 离婚经济补偿保留追诉权的期限是多久
    离婚经济补偿保留追诉权的期限是3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况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
    2023-02-25
    236人看过
  • 主债务履行期限不明,担保期限是多久
    如果担保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有效的,担保物权就有效,没有具体的期限。如果是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还款期限不明确怎么办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借款人返还本金,是借款合同中借
    2023-02-13
    222人看过
  • 停工留薪期限是多久
    停工留薪期间,是指劳动者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受伤劳动者为正常出勤而支付相关待遇,因此停工留薪期期间的确定对劳动者待遇的享受就殊为重要。实践中关于停工留薪期期间确定的争议并不少见。劳动者会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及时进行工作,对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并无大的争议。但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劳动者的伤情早已稳定并能够正常生活,但是却没有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距离其复工之日已经相距了很长一段时间。因此,劳资双方往往对停工留薪期的期间产生争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
    2023-08-17
    8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保全到期债权的时限是多久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12
      财产保全具体期限为: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 财
    • 债权债务担保人责任期限多久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11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担保有效期是六个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 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有哪几种类型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9-06
      劳动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有明确起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没有明确起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破产清算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是多久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9
      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债权债务是非常常见的获取资金和额外获利的方式,但是对此可能后续遇到的企业无法继续运营破产问题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且后续的破产清算债权申报期限问题是很多人不了解的,也不知道过期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那具体来说破产清算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呢?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
    • 环保行政拘留期限是多久,最多能拘留多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9
      1、环保行政拘留期限一般是在10日以内,最多不超过15日。 2、《环保行政处罚办法》 第七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接受当事人的申诉和检举,或者通过备案审查等途径,发现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或者显失公正的,应当督促其纠正。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经过行政复议,发现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违法或者显失公正的,依法撤销或者变更。 我国法律规定的拘留只分为三种,一种叫做行政拘留、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