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侵权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及计算方法附详细表格及具体法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4 19:34:23 309 人看过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赔偿项目

计算方法

备注

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其他指后续治疗、整容、康复费

误工费

"valign="bottom">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且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X护理期限(天)

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在工伤事故中,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住宿时间

在工伤事故中,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住院天数

?营养费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残疾赔偿金

60周岁以下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

60周岁—75周岁之间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X6个月

?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入到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中?)

不满18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1、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2、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18周岁—60周岁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60周岁—75周岁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75周岁以上

有其他扶养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死亡赔偿金

60周岁以下

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在工伤事故中,按照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60周岁—75周岁

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

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官自由裁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附件:

一、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医疗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1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护理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1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工伤保险条例》

第21条: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4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4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护理费:受害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也可以参照护工市场价格计算。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需要护理的,凭治疗医院证明,按照伤残等级确定。残疾用具费应一并考虑。

四、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交通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2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9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0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

五、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住宿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3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10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1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也不能住在家里确需就地住宿的费用,其数额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六、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3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3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3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当根据受害人住院或者在外地接受治疗期间的时间,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七、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营养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3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治疗医院的意见决定是否赔偿营养费及其数额。

八、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3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34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35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5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5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6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6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受害残疾人因日常生活或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配制假肢、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国产普通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十、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丧葬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第1款: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7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7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十一、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8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第2款: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8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9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不满十八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但计算生活费的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七十周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

十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第3款: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8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十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8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11款: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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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损害赔偿的项目或内容较多,主要包括以下12项,根据下面的说明,当事人可以比较全面的主张或知道对象如何主张损害赔偿的项目。序号项目释义赔付标准1医疗费是指因治疗交通事故所受创伤使身体复原所必需的医药费和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和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器官康复费和适当的整容费及其他后续费用,赔偿权利人咳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是指定残前交通事故伤者抢救治疗期间的费用。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护理费是指交通事故伤者在抢救治疗期间因伤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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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
    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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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轻度伤害定罪及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1、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了轻微伤的下限和上限。上限为轻伤二级的下限,下限为构成轻微伤的最低门槛标准,凡是达到轻微伤下限而未达到轻伤二级下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是未达到轻微伤下限的损伤其程度均不构成轻微伤或者称为皮肉痛苦。2、轻微伤鉴定意见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就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情况看,主要是作为刑事犯罪案件的定罪情节或者量刑情节,以决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某种犯罪或者是否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从而决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从重的情节。司法鉴定轻微伤的量刑标准:1、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2、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
    202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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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计算方法是什么?
    无论适用哪一种法律均有以下项目需要赔偿。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主要考虑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高于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均规定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计算。四、护理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称为“陪护费”,仅指住院期间的陪护费,按照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护理费参照误工费进行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者雇用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护理的劳动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为1
    202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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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医疗损害赔偿范围及赔偿标准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范围怎么确定?依照《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医疗费;2、误工费;3、陪护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残疾生活补助费;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扶养人生活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鉴定费。对上述因医疗事故而产生的损失,其赔偿标准应首先适用《条例》、《通知》的规定,《条例》、《通知》没有规定的,则可比照《解释》的规定予以赔偿。2017最新医疗损害赔偿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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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工伤赔偿标准及工伤赔偿项目的法律依据
    项目:(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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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法律依据、赔偿项目及计算详解
    西安市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法律依据、赔偿项目及计算详解
    201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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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奸案精神损失费计算方法:赔偿标准及细节分析
    强奸刑事犯罪中的受害人,不能因犯罪行为受到侵害而向犯罪分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但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精神损失费赔偿多少钱《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
    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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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财产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一、财产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具体是怎样的1、财产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财产损害赔偿范围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
    202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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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伤害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5931元÷365日)×误工天数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285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13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2858元×[20年-(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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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1
      1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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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医疗费:根据医疗费住院费等票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书据实赔偿。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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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