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解散后,总公司该怎么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10:24:42 345 人看过

总公司解散,分公司也需要解散注销。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分公司虽然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此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本条规定明确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总公司解散,分公司也需要解散注销。

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区别

1、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机构,不能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2、分公司经营所得属于总公司,而不属于分公司自有。

3、分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和法律责任也归属于总公司,不能自行独立承担责任,所发生的债权债务风险应当由总公司承担。

4、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已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或代表公司进行诉讼。这是分公司和总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的区别。

根据相关情况来看分公司其实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所以的相关责任。前提是发生的法律纠纷是在总公司的授权低下进行相关处理的案件。并且分公司要有自己的营业执照才能够进行和他人签署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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