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照《刑法》之后可以确定,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有14个罪名:
1.非法拘禁罪;
2.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滥用职权罪;
7.玩忽职守罪;
8.徇私枉法罪;
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10.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1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12.私放在押人员罪;
1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记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最简单的方法是,结合刑法的规定,看看具体的案件是不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则由检察院立案受理;如果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但是没有利用职权,则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受理。
具体来说,检察机关直接立案管辖的案件有以下几类: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这类案件是指修订后的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和其他章节中明确规定按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的犯罪。具体包括:
(1)贪污案;
(2)挪用公款案;
(3)受贿案;
(4)单位受贿案;
(5)行贿案;
(6)对单位行贿案;
(7)介绍贿赂案;
(8)单位行贿案;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0)隐瞒境外存款案;
(11)私分国有资产案;
(12)私分罚没财物案。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漏国家秘密罪、枉法仲裁罪除外),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渎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须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为前提。如果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或者虽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但没有利用职权,则不由人民检察院侦查。这类案件包括:(1)非法拘禁案;(2)非法搜查案;(3)刑讯逼供案;(4)暴力取证案;(5)虐待被监管人案;(6)报复陷害案;(7)破坏选举案。
4、其他需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1)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2)是上述三类犯罪案件以外的重大的犯罪案件;(3)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4)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
《刑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检察院受理什么样的案件
426人看过
-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什么案件
314人看过
-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什么案件
129人看过
-
检察院都直接受理什么样的案件啊
386人看过
-
检察院受理案件的意义
117人看过
-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157人看过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
检察院受理什么样的案件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19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照《刑法》之后可以确定,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有14个罪名: 1.非法拘禁罪; 2.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滥用职权罪; 7.玩忽职守罪; 8.徇私枉法罪; 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
检察院受理抗诉案件的受案条件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其中,民事案件原、被告不服法院判决,经检察机关侦查,符合抗诉条件,也可提起抗诉。检察院受理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抗诉案件的受案条件是: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
-
检察院都直接受理什么样的案件啊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6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检察院直接受理什么案件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08(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另有规定的有: (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 (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 (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1、贪污贿赂犯罪。 2、
-
检察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9首先要知道由检察院侦查受理的案件是:(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二)渎职犯罪案件(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其次如果检察院不予受理,可以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