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18:33:12 444 人看过

两种费用的联系在于

①产生的时间都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产生。

②产生的目的是为了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为了更好的管理债务人财产,为了保护债权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第三人的利益。

③依据新法的规定两种费用的支付来源都是债务人的财产,支付方式都是随时支付的?法。(当管理人发现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时候,管理人应当申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两种费用的区别在

①两者所指的范围存在区别。破产费用是在破产程序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支出的常规性、程序性费用。而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不确定费用(例如本案中的赔偿款)。

②清偿顺序不同。当债务人的财产能够完全支付这两种费用的时候,不存在支付顺序问题;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能完全支付所有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时候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当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时候,各破产费用按照比例清偿;当债务人的财产只够清偿破产费用的,共益债务将不予清偿;当债务人的财产清偿完破产费用后所剩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共益债务时,各共益债务按比例清偿。

共同之处:都是破产申请得以进入程序以及程序中的各项活动得以正常开展的保证,且它们不同于一般债务,不能按照普通债务进行清偿,在破产过程中是以企业的财产随时拨付的,而不像其他债务要在最后财产分配方案确定之后才得到清偿。

区别: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时以及办理过程中,为了破产程序的进行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破产申请受理费;召开债权人会议所需费用;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而支出的费用;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变价和分配所需费用为保证债务人财产管理与破产实务的正常进行聘用工作人员所开支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和报酬。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各种债务,包括履行双务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由债务人财产取得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在破产程序中,为继续营业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管理人或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由此可见,破产费用是在破产程序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常规型和程序性支出,这些费用不支出的话,破产程序就无法正常进行;而共益债务这是为了债权人共同利益而产生的费用,不是常规性的支出。为此,在破产实务操作中,应严格把关,防止一些不必要的开支混同了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以他们的名义进行开支,从而损害了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当不足以同时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有3个清偿原则:

1、先清偿破产费用,有剩的再清偿共益债务

2、当破产费用都清偿不足时,就在破产费用的各顶中按比值清偿。

3、当足够清偿破产费用,但剩下的不足清偿全部的共益债务时,清偿费用中的各顶则按比例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03: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费用相关文章
  •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规定
    破产费用是进行破产程序所必须支付的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1条的规定,破产费用有三项:(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破产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第(1)项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支付,与破产管理人的主观努力没有关系。但后两项费用数额的多少并非固定不变的,与破产管理人的主观努力程度有很大关系。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3条的规定,破产费用由债务人的财产随时清偿。从表面上看,破产费用是用债务人的财产偿还,实际上是用债权人的财产偿还,因为债务人的财产最终是要向债权人分配的。既然这些费用(诉讼费用除外)是用债权人的财产支付,债权人当然有权参与协商决定其具体数额。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1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只有审查权而无决定权、变更权,债权人作为出钱者,对出钱的数额却没有决定权,这明显不合理,极易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共益债务
    2023-04-23
    459人看过
  •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区别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联系为,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产生的时间相同;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支付来源相同;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出现的目的相同。二者的区别如下:1、破产费用是基础性的常规费用,其涉及的范围也比共益债务大,破产费用是必要支出费用。2、清偿顺序不同。但是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能完全支付所有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时候,清偿的顺序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如果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则按照比例清偿。一、有限公司破产后财产分配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2、《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
    2023-03-08
    204人看过
  • 李曙光: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
    李曙光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是破产清算、和解与重整三大程序中都面临的花费支出。由于破产程序是一个讲究效率的程序,为了效率价值的实现,一方面,要考虑降低破产程序所花费的成本,以使债权人易于启动破产程序;同时,还要考虑要有一个防止滥行启动破产程序的费用门槛,在这两者之间求得平衡。另一方面,破产程序也应该支付那些为了债权人共同利益而不得不花费的费用,以使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我国新破产法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概念是从债务人财产的角度提出来的,指的是破产程序开始后发生的,破产程序进行中所必需支付的费用,这些费用为管理、维护、增加和分配破产财产而发生,需要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出或随时支付。在英国、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破产法中,并不对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二者加以区分,而是平等清偿。而在德国,则赋予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不同的法律地位,当二者并存而财产不足清偿时,应首先清偿共益费用。这就是平等清偿主义与区别对待主义的区别。
    2023-04-23
    122人看过
  •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有何联系?
    (一)两种费用的联系在于:1、产生的时间都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产生的。2、产生的目的是为了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为了更好的管理债务人财产,为了保护债权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第三人的利益。3、依据新法的规定两种费用的支付来源都是债务人的财产,支付方式都是随时支付的。当管理人发现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时候,管理人应当申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二)两种费用的区别在:1、两者所指的范围存在区别。破产费用是在破产程序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支出的常规性、程序性费用。而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不确定费用法。2、清偿顺序不同。当债务人的财产能够完全支付这两种费用的时候,不存在支付顺序问题;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能完全支付所有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时候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当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时候,各破产费用按照比例清偿;当债务人的财产只够清偿破产费用的,共益债
    2023-03-04
    81人看过
  •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有何联系
    (一)两种费用的联系在于:1、产生的时间都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产生的。2、产生的目的是为了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为了更好的管理债务人财产,为了保护债权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第三人的利益。3、依据新法的规定两种费用的支付来源都是债务人的财产,支付方式都是随时支付的。当管理人发现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时候,管理人应当申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二)两种费用的区别在:1、两者所指的范围存在区别。破产费用是在破产程序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支出的常规性、程序性费用。而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不确定费用法。2、清偿顺序不同。当债务人的财产能够完全支付这两种费用的时候,不存在支付顺序问题;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能完全支付所有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时候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当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时候,各破产费用按照比例清偿;当债务人的财产只够清偿破产费用的,共益债
    2023-03-16
    89人看过
  •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一般清偿原则是随时清偿,由此而区分于普通债权、政府债权、劳动债权,等等。本文中,我们谈一谈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的界定与清偿安排。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立法例一、破产费用、共益债务随时清偿的必要性虽然原则上在破产程序中所有债权(担保债权之外)都应集中清偿,但这样安排有时不能满足破产管理人执行破产事务的需要,会影响到破产程序的进行。比如,破产管理人执行管理事务需要聘请工作人员,如果不向工作人员支付工作报酬,自然无法完成应由聘请人员完成的工作;又如,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认为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应当维持继续营业时,可以选择是否继续营业,继续营业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新的债务,如果这些新的债务不能随时清偿,恐怕由于没有债权人愿意与破产债务人进行交易而使继续营业难以为继;再譬如,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从破产财团价值最大化需要出发,破产管理人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债务人与相对人均
    2023-04-23
    176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费用是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费用,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用,管理、处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破产费用清偿顺序是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 更多>

    #破产费用
    相关咨询
    • 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的对应关系?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2
      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的联系: (一)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产生的时间相同 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产生的时间都是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后产生的。 (二)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支付来源相同 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的支付来源都是债务人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三)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出现的目的相同 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都是为了在破产过程中优化分配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避免破产财产不能合理分配。
    •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有什么关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04
      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的联系:(一)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产生的时间相同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产生的时间都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产生的。(二)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支付来源相同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的支付来源都是债务人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三)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出现的目的相同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都是为了在破产过程中优化分配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护的利益,避免破产财产不能合理分配。
    • 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的联系与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1
      两种费用的联系在于:都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产生的。都是为了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为了更好的管理债务人财产;为了保护债权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第三人的利益而产生的;都是以债务人的财产随时支付的。 两种费用的区别:破产费用是消极产生的,而共益债务是积极产生的,例如为了增加债务人的财产而履行合同等就属于共益债务的。两者的产生原因不同的:破产费用除破产案件受理费用外,主要是由于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行为
    •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区别与联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3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联系为两者产生的时间相同,支付来源相同等,区别在于产生的原因不同,破产费用涉及的范围比共益债务大等,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再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其他债务。
    • 共益债务包含什么内容与破产费用的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3
      包括下列内容: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关于二者的关系,产生的时间都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产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