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心与贾××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8:50:09 407 人看过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汽车销售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花虎沟。

法定代表人×××,该中心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贾××

上诉人北京××汽车销售中心(以下简称××云中心)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4)朝民初字第741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04年2月,贾××诉至原审法院称:我于2002年7月19日在××中心购买了一辆奥迪A6轿车,车型为4B31T6。购买后,认真仔细的阅读了随车文件,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中的操作要领驾驶轿车,后又按《保养手册》的要求进行了日常保养。但是在驾驶过程中,该车的质量问题凸现,转向灯、继电器、安全气囊控制单元、刹车真空泵、机油灯报警、节气门开关等不断出现问题。我认为该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中心明知此车贴有“禁止销售”的贴条仍将此车予以销售,故要求判令××中心退、换奥迪A6轿车一辆,并由中心承担本案诉讼费。

××中心辩称:我中心作为销售商,在车辆销售后应承担的责任是对车辆进行12个月的质量保修。在保修期内,我中心已为贾××车辆的故障进行了维修,履行了保修责任。贾××在保修期后,共在我处维修6次,贾××所陈述的故障已经修复,没有重复维修的现象,不存在退车或换车的事由,故不同意贾××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经审理确认,××中心销售给贾××的高档车辆在保修期满后较短时间内多次出现质量问题,且相同问题重复出现三次,虽经多次维修,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此,××中心不能举证证明是贾××使用不当或其他外因所致,应认定车辆存在质量瑕疵。在车辆内的“禁止销售”贴条,已表明质量瑕疵的存在,也使得贾××有理由怀疑该车存在质量问题。因车辆质量不符合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且经多次维修尚未解决,因此贾××要求××云中心退、换车辆的请求,应予支持。贾××应支付适当使用费,具体数额由法院酌定。关于××中心所称已经完成车辆保修责任的辩称意见,因为保修责任的完成并不能免除其对车辆质量的担保责任,该辩称意见不能成立。据此,原审法院于2004年10月判决:一、北京××汽车销售中心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贾××更换同一型号的奥迪A6轿车一辆。二、贾××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北京××汽车销售中心车辆使用费二万元。

判决后,××中心不服,上诉至本院称,原审法院未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即认定该车存在质量问题是错误的,贾××出示“禁止销售”的纸条并非我中心所留,其提供的录像与对话记录严重失实,对话记录不能作为证据,贾××的车辆没有重复修理的项目,不具备退车的理由,故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贾××同意原判。

经审理查明,2002年7月19日,贾××从××中心处购买了一辆车型为4B31T6,发动机号为AWL048628的奥迪A6轿车。该车保修期为一年。贾××购车后,在××中心进行了维修和保养,博瑞祥云中心出具的12份任务委托单的“修理项目名称”一栏中分别记载如下:

2003年1月16日,“首保”。

2003年6月25日,“手刹护板(订货)及下板”。

2003年7月15日,“常规服务(每15000公里)”。

2003年9月5日,“检修发动机怠速不稳、节气门开度修前11修后5、前盖、顶子、后盖漆面不好、拆装节气门开关(清洗)、转向灯继电器坏用户不修”。

2003年11月15日,“检修AIRBAG灯报警、安全气囊控制单元坏”。

2003年11月19日,“检修AIRBAG灯报警、检修转向灯不亮、检修凉车无刹车、更换安全气囊控制单元、拆装转向灯继电器(更换)、安装刹车真空泵及线束”。

2003年12月5日,“检修了EPC灯报警、拆装发动机线束(更换注明)”。

2003年12月7日,“更换1缸点火线圈”。

2003年12月29日,“检修凉车熄火、抖(挂档时)”。

2004年1月2日,“检修发动机突突、更换3缸点火线圈”。

2004年1月5日,“检修凉车熄火”。

2004年1月13日,“检修凉车挂档熄火、检修凉车遥控失灵、检修机油灯报警(红灯)”。

××中心称,上述项目系贾××报修项目,有些报修问题经检测实际并不存在,没有出现重复修理的项目。但××中心承认维修节气门开关、检修AIRBAG灯报警、转向灯不亮、更换安全气囊控制单元、更换继电器、安装真空泵及线束、拆装发动机线束、更换1缸点火线圈、更换3缸点火线圈等项目。

贾××称,其在该车上发现了一张写有“禁止销售”的贴条,贴条注明“缺陷描述:整车、解码系统有问题”并提供录像说明该贴条为××中心所贴注,××中心对此予以否认并认为贾××提供的录像与对话记录有出入,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经本院核查,在录像当中,没有向××中心工作人员出示“禁止销售”贴条的明显镜头。在原审法院审理中,双方均不要求法院对该车进行检测。在本院审理中,××中心申请对该车进行检测。

上述事实,有任务委托书、录像、当事人当庭陈述等证据在案作证。

本院认为,商品销售者应当保证其销售的商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汽车作为高速运行的交通工具,该商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车辆使用人的人身安全和交通公共安全,因此,其质量更应严格保障。贾××在××中心购买的高档车辆在较短的时间内多次出现故障,其中部分故障××中心不能举证证明是因使用不当、自然损耗或其他外因所致,且××中心有义务证明其销售的产品在质量上无瑕疵的前提下,不能举证证明,故原审法院认定该车存在质量瑕疵并无不当。贾××所提供的录像虽然没有明显出示贴条的镜头,但表明××中心在销售前对车辆需进行检测,而现其所销售的车辆存在较多问题,××中心未尽保证其销售汽车的质量的义务,原审法院判决××中心为贾××更换汽车是适当的。鉴于××中心在原审法院审理中已明确表示不申请相关机构鉴定,故其在本院申请鉴定的要求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2688元,由北京××汽车销售中心负担(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2688元,由北京××汽车销售中心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王晓云

代理审判员刘素丽

代理审判员任淳艺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王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7: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定代表人相关文章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李利春与姚富航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受理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判类型]:民事[审判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07年08月13日[裁判字号]:(2007)渝五中民终字第1255号[案例来源]:中国法院网[案情摘要]:上诉人(原审被告):李利春,男,汉族,住重庆市南岸区。委托代理人:倪跃昆,男,汉族,重庆科瑞制药有限公司职工,住重庆市南岸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姚富航,男,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案例正文]:上诉人(原审被告):李利春,男,汉族,住重庆市南岸区。委托代理人:倪跃昆,男,汉族,重庆科瑞制药有限公司职工,住重庆市南岸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姚富航,男,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职工,汉族,住重庆市南岸区。委托代理人:廖天惠,女,汉,重庆市江北区茂业百货公司职工,住重庆市南岸区。上诉人李利春与被上诉人姚富航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4月9日作出(2007)南民初字第1777号民
    2023-06-05
    339人看过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诈骗罪立案标准
    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诈骗罪立案标准根据诈骗数额,在下列犯罪数额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诈骗罪量刑:1、诈骗数额3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2、诈骗数额达5000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000元,增加刑期一个月;3、诈骗数额达40000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增加刑期一个月;4、诈骗数额达2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数额每增加5000元,增加刑期一个月;5、诈骗数额达10万元,又具有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教物,造成严重后果的;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
    2023-04-12
    249人看过
  • 龙泉市人民法院审理多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近段时间,龙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多起大宗货物交易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涉及金额较大,但因当事人过于依赖诚信交易,忽视合同规范、法律风险规避、证据留存,不仅导致法院审理案件困难,而且使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很难得到保障。2013年4月,因急需一批不锈钢,A公司与B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双方约定货物由B公司负责代办物流,周期为30天,并约定了定金。但对于交易方式、交易地点、货物质量验收等核心交易问题,或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导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交易细节、货物签收问题观点不一,一方说是全部货款到了再发货,一方说是打多少款就发多少货;一方说是买方过来提货验收,一方说直接发货到买方公司;一方说已经发货,一方说根本没收到货。不仅卖方无法提供买方签字的发货清单,也无法出具买方签字的收货清单,且物流公司也无法出具货物流通记录、收货回单。但是卖方坚持已经发货,案件扑朔迷离。从2005年开始,C某就与D公司长期保
    2023-06-09
    60人看过
  • 某商贸中心对某中心刘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民事裁定书
    某商贸中心对某中心、刘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民事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一中民终字第17129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某某巍阳惠英商贸中心,住所地北京市**区**号平房。法定代表人申*英,经理。委托代理人朱某,男,1963年12月5日出生,汉族,某某巍阳惠英商贸中心职员,住北京市宣武区平原里17号楼6门202号。委托代理人刘某,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刘*剑,男,1959年7月20日出生,汉族,北京圆梦园老年康乐中心投资人,住北京市海淀区东升集团北四环西路1号。委托代理人仇某,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某圆梦园老年康乐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下念头村。投资人刘某。委托代理人仇某,北京市天-伊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某圆梦园老年康乐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下念头村。法定代表人冯某,经理。委托代理人张某
    2023-06-15
    322人看过
  • 北京市一中院判决一起旅游合同纠纷案
    十一长假已过,公众在假期期间赴各地旅游,也许会在此过程中发生各种纠纷。近日,北京市一中院就一起旅游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游客在旅游中遭遇车祸,法院终审判决北京某旅行社赔偿王女士各种损失及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74186元。2006年7月25日,王女士与北京某旅行社签订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约定由旅行社安排王女士从北京赴内蒙古海拉尔旅游,行程时间为6日,旅行社安排行程、交通、食宿等。2006年7月30日21时,北京某旅行社委托**贝尔中国国际旅行社雇佣的司机于某驾驶旅行车接送游客,行驶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王女士受伤。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于某负该事故主要责任,乘车人王女士无责任。2006年7月30日至8月24日,王女士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闭合性胸外伤,多发肋骨骨折,右肺挫伤,右胸腔积液,右肱骨骨折、桡神经损伤,右腿、左踝皮肤挫伤,轻度颅脑损伤,双侧额部硬膜下积液。诉讼中,法院曾
    2023-02-18
    196人看过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叶松植与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叶松植,男,1941年7月23日出生,汉族,无业,住重庆市江北区下横街31号。委托代理人季平,男,1960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无业,住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69号2单元4楼2号。被上诉人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公司(简称公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长江滨江路168号。法定代表人汤传明,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饶思云,女,1952年9月29日出生,汉族,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公司职工,住重庆市渝中区上小较场32号2-1号。(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周庆云,重庆溯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上诉人叶松植与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公司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2007)中区民初字第48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一审法院查明:叶松植于1965年12月进入公运公司下属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装卸总站从事搬运工工作。1983年
    2023-04-22
    238人看过
  • 民事纠纷中级法院二审不服再审如何处理?
    一、民事纠纷中级法院二审不服再审如何处理?是可以成功在网上办理再审立案的。以下是再审办理时需要的相关材料:1、再审申请书(请注意:一定要在申请书中写到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两百条哪一项或者哪几项规定,并详细说理。原件数量:原告被告1,如果有第三人,则为原告被告第三人1(请注意:是原被告,不是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是原件,不是复印件)再审申请书需要根据《民事诉讼法》、《民诉法解释》、《审判监督程序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工作细则》、《民事申请再审诉讼文书样式》等等进行编写,慎重准备2、一审裁判文书,原件供查验,查验过后退回,复印件(带章)一份。3、二审裁判文书,原件供查验,查验过后退回,复印件(带章)一份。4、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是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是统一社会信用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一定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
    2023-06-15
    152人看过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是行政机关吗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属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一审案件;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等第二审案件;3、依法核准死刑案件、具有特殊情况的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和因特殊情况决定假释的案件;4、受理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5、依法审判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6、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7、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8、对审判过程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做出司法解释;9、依法行
    2023-08-08
    271人看过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1。人民法院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二审争议案件,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关于行使解除合同权利期限的规定。但对方确实不能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除外。前款所称合同终止权的行使期间属于排除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情形。对方当事人自撤销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要求通知的,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三个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销售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出卖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办证期限内的合理时间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信息,并符合办证条件,逾期办理许可证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一般以约定的违
    2023-05-08
    491人看过
  • 中级法院二审民事案开庭能改判吗
    中级法院二审民事案开庭能不能改判法院开庭审理是依法审理案件是可以改判的。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依法改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有瑕疵的,应当裁定纠正并维持原判决、裁定;(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依法改判;(四)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经审理事实已经查清的,应当根据查
    2023-04-28
    231人看过
  •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国有几个
    北京市一共有两个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每个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有一个分院。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包括西城、海淀、石景山、门头沟、房山、昌平、大兴、延庆。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包括东城、朝阳、丰台、顺义、通州、平谷、密云、怀柔。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为: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1号。中级法院的职责如下:1、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2、中级以上法院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3、依法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4、上级法院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和审理管辖争议的案件;5、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四十
    2023-07-21
    291人看过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许某,男,1983年2月7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山西省襄汾县,文化程度高中,住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郭家庄社区向阳路西xx号。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7年5月22日被羁押,同年6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辩护人杨振平、吴义春,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穗检公二诉[2007]17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某犯盗窃罪,于2007年10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于2007年11月20日作出(2007)穗中法刑二初字第196号刑事判决,被告人许某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9日作出(2008)粤高法刑一终字第5号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谭海霞、代理检察员王烨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许某及其辩护人杨振平、吴义春到庭参加
    2023-06-11
    64人看过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刘国础与叶毓山著作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国础,男,五十二岁,汉族,江西省万载县人,重庆市歌乐山烈士陵园管理处干部,住该单位宿舍。委托代理人:赵泽隆,重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叶毓山,男,五十五岁,汉族,四川省德阳市人,四川美术学院干部,住该院宿舍。上诉人刘国础因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1987)民字第104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查明:一九八一年夏天,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教育局、文化局决定在全市少先队员中发起为修建《歌乐山烈士群雕》的集资活动,并一致同意聘请叶毓山为《歌乐山烈士群雕》的创作设计人。同年八月下旬,重庆市教育局、文化局的负责同志,分别口头向叶毓山表示聘请,叶均表示接受。同年九月十日召开的有关单位联席会上,叶毓山表示无偿设计。根据会议决定,歌乐山烈士陵园管理处指派上诉人刘国础负责同有关单位联系的工作,
    2023-06-08
    335人看过
  • 中级法院管辖一审民事纠纷范围
    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级法院一审案件范围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案件范围(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
    2023-07-24
    18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的董事长、企业的厂长、经理等)。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其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更多>

    #法定代表人
    相关咨询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内容什么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0
      审判监督程序的的民事判决书,亦称再审民事判决书,他是人民法院对本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调解协议,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根据当事人符合法定条件的再申请,或者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就诉讼那个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作出重新确认处理的书面决定。 特别程序的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五章的规定,审理特殊类型的案件,就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2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6日成立,同年8月21日起正式受理案件。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六个区县内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第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案件和同级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案件;受理不服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和本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 北京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需要提交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2
      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其作用是针对特定的当事人来说的。比如别人的纠纷判决书正常情况下是与我们无关的,但是对当事人自己就大有作用,这种作用有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就有关离婚纠纷的判决书来说,再婚登记时就必须有判决书才能登记(这种情况只是就判决离婚这一事实来说的,其他有具体的规定),又如民间借贷纠纷,当判决书生效后,义务人不履行给付义务,那么债权人就可以依据判决书走
    • 市XX有北京市XX第二中级人民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1
      现在这样的诈骗违法犯罪很多,建议或报警处理或不予理睬即可,谨慎行事,防止上当受骗。
    • 北京市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1
      关于北京市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可以根据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行处理;(以下简称《解释》) 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即“挂靠”)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解释》规定的“挂靠”行为: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