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重伤鉴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0:23:20 484 人看过

人体,也称为人体重伤评定,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为了解决人体受到伤害是否为重伤的专门问题,而由刑事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具有法医师或具有鉴定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运用医学、法医学专门知识对损伤进行检验,并依据重伤鉴定标准作出是否重伤判断的一种科学技术活动。重伤是损伤程度的一级,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的原发性病变、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引起的后遗症。鉴定人在评定损伤程度时经过对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结局等进行检验和全面分析后,综合评定损伤。在鉴定中,确定损伤程度的重伤鉴定标准是具体的,因而应根据具体器官部位及功能障碍确定具体的重伤种类及名称。如果被检验的对象出现三种以上的器官损伤接近重伤鉴定标准的应综合评定是否重伤。

人体重伤鉴定应该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指派或聘请享有权的法医师或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担任鉴定人,或者委托主治医师以上的人担任鉴定人。依法享有损伤程度鉴定权利的主要有司法机关的鉴定部门,享有司法鉴定权的医院和其他鉴定组织。凡没有损伤程度鉴定权的鉴定机构不能受理鉴定。重伤重新鉴定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鉴定人实施人体重伤鉴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鉴定结论的科学可靠。鉴定人在重伤鉴定过程中享有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调阅案卷和病历、勘验现场等权利,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应该指出的是依法设定鉴定人的权利是为了实施鉴定的需要,因为鉴定人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调阅案卷和病历、勘验现场等不仅能客观地检验损伤,而且也有利于获取作出重伤评定的资料。应当指出的是鉴定人的权利同时也是鉴定人的义务。鉴定人在人体重伤鉴定过程中应该遵守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及与损伤程度鉴定有关的司法鉴定规章等的规定,对涉及案件侦查秘密、个人隐私的必须保密。重伤鉴定可以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侦查、起诉、审判的任何环节提取,但必须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完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0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司法鉴定人体损伤书的书面规定是什么?
    身体损伤程度司法鉴定书对于澄清事实、明辨是非、鉴别真伪、揭露犯罪、定罪量刑、处理矛盾纠纷起着十分重要的证据作用,通过人体损伤程度司法鉴定文书的审查和分析,发现鉴定结论(意见)常见差错的主要原因为:医学资料审查粗心,盲目采信;未全面采信医学资料,断章取义。我国司法鉴定人体损伤书是什么?对于司法鉴定人体损伤书以下看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在发生工伤或者其他伤害的时候,需要首先进行司法鉴定才可以,通过司法鉴定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从而确定应有的赔偿,司法鉴定人体损伤越来越来受到人们的重视。司法鉴定人体损伤书:体损伤程度司法鉴定书对于澄清事实、明辨是非、鉴别真伪、揭露犯罪、定罪量刑、处理矛盾纠纷起着十分重要的证据作用.通过人体损伤程度司法鉴定文书的审查和分析,发现鉴定结论(意见)常见差错的主要原因为:医学资料审查粗心,盲目采信;未全面采信医学资料,断章取义;未综合
    2023-07-06
    183人看过
  • 把人打成重伤怎么鉴定
    殴打他人致人重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拿刀伤人属于什么案件拿刀伤人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案件。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故意伤害罪并有前科的应怎样处理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前科并且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三、殴打他人怎么处罚殴打他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属于故意伤害行为。打人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打人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2023-06-19
    253人看过
  • 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司法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文号:司法(1990)070号颁布日期:1990年03月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通知司法(1990)0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1986年8月15日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试行以来,在重伤的法医学鉴定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各地司法机关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现将司法部根据各地司法机关的意见修改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印发给你们,作为法医评定重伤的标准,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2023-06-11
    256人看过
  • 工伤认定重新鉴定要本人注意什么
    工伤鉴定是根据自己的残疾情况进行的。但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当事人有异议的,法律也规定了救济机会,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那么,申请工伤重新鉴定受伤员工应该注意什么呢??1、注意重新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对初步鉴定结论不服,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2、注意重新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把握以上注意事项,特别是重新鉴定对时间的限制,申请重新鉴定关系到员工自身权益,一定不能忽视。做工伤认定本人用去吗?工伤鉴定,是需要本人亲自去的。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
    2023-08-08
    333人看过
  • 伤情鉴定适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第二章头颈部损伤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
    2023-04-29
    467人看过
  • 车祸重伤什么时候鉴定
    车祸伤残鉴定是出院后三个月内做,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一、伤残鉴定的内容1、可对伤残级别进行鉴定伤残级别的鉴定是我们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一般在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才能准确的计算赔偿款。损害程度从轻到重对应的伤残级别是10级到1级。鉴定出来的伤残级别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的具体金额。2、可进行后续治疗费的鉴定后续治疗费主要是指受害人出现需要后续治疗或者康复的治疗费用,可以在进行级别鉴定时一并提出委托鉴定。后续治疗费的索赔依据一般有三种:医疗证明、鉴定结论或者是后续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所以,为了减轻受害人的负担,可在实际发生前申请鉴定一次性索要赔偿。3、可对护理级别进行鉴定需要对护理级别进行鉴定的情况一般是受害人出院
    2023-03-21
    379人看过
  • 法医鉴定重伤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法医鉴定重伤标准是什么样的法医鉴定重伤标准是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重伤的级别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二、致人重伤怎么样判致人重伤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三、轻伤和重伤之间的区别是什么轻伤和重伤之间的区别在于损伤程度、恢复期、结局。轻伤恢复期一般都是2个月之内。重伤恢复期一般都是在半年以上。轻伤基本能恢复正常。重伤绝大部分都是终身残疾。
    2023-04-25
    462人看过
  • 交通伤残鉴定可以重新鉴定的情形是什么
    一、交通伤残鉴定可以重新鉴定的情形是什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鉴定结论后,如果认为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4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修、鉴定。二、交通事故重新鉴定条件有哪些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
    2023-04-18
    203人看过
  • 在什么时候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一、在什么时候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什么时候做人身损伤程度鉴定,要依据受伤的情形而定,原发性损伤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2鉴定时机4.2.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4.2.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二、交通事故中损害赔偿纠纷怎么举证首先要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其次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然后有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为前提。(二)证明当事人主
    2023-04-29
    322人看过
  • 打人后经鉴定是重伤的怎么处罚
    一、打人后经鉴定是重伤的怎么处罚该男子打人致重伤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除了接受相应的刑罚外,还要对该女子进行民事赔偿。《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打人一巴掌怎么处罚打人一巴掌如果是造成轻微伤的,不构成犯罪,一般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轻
    2023-05-06
    192人看过
  •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鉴定严重吗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有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伤残鉴定的程序,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到鉴定机构申请,经过核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机构做出受理的决定,然后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并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开始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人完成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对鉴定程序和鉴定意见进行复核,无误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涉及材料一般有: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
    2023-08-03
    230人看过
  • 狗咬人鉴定重伤怎么赔偿?
    狗咬人致重伤赔偿多少钱要根据实际造成的伤害而定,一般情况下在几千至几万元左右,具体情况下还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以及住宿费等,不同地区的费用标准是不同的,应当结合实际而定。(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023-02-28
    478人看过
  • 什么是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
    公安司法人员或当事人等在对鉴定结论进行分析研究后,若认为所作结论不够完备、不够明确或提出了新的问题、或发现与案件有关的新资料,可以决定或申请将已鉴定或新发现的检体,仍交给原委托的鉴定人进行检验,鉴定人对新问题的解答或所作的修正补充,就是补充鉴定。补充鉴定是由原鉴定人作出,是对原鉴定的补充或修正,若是对原鉴定的补充则应将原鉴定结论与补充鉴定结论结合使用;若是对原鉴定的修正,则以补充鉴定的鉴定结论为准。重新鉴定是指对原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发生疑问时,将原案材料再另行委托其他鉴定人进行的鉴定。重新鉴定的鉴定人,可以不受原鉴定内容和材料的限制,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和提供的材料进行鉴定。重新鉴定时若所得出的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不一致,应当对原鉴定结论进行论证并说明不一致原因。在刑事诉讼法当中不会专门的针对每一种司法鉴定的类别有着不同的规定的,所以不论是技术鉴定还是其他的法医临床类鉴定,鉴定的程序和要求包括事后
    2023-08-04
    374人看过
  • 刑事鉴定重新鉴定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鉴定重新鉴定规定是什么在刑事司法程序中,侦查机关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向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进行明确告知。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对此有异议并提出申请,则相应机构有权对其请求进行补充鉴定或重新启动鉴定工作。在法庭审理阶段,当事人以及辩方律师与诉讼代理人均有权申请传唤新的证人出席庭审现场,采集新的物证资料,甚至申请重启鉴定或重勘程序。关于刑事案件中的重新鉴定问题,我们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二百二十条中已有详细规定。其中指明,人民检察院的刑事鉴定人员应对所提供的鉴定意见开展严谨的审查工作,如必要的话,可进一步展开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而再次鉴定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更换专人负责并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第一
    2024-07-17
    48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法医鉴定各有什么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7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本标准施行前,已作出鉴定尚未判决的,仍适用一九八六年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
    • 重伤害判刑多少年,人体重伤的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致人重伤后,就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否构成重伤,应以由法医出据的鉴定结论书为准,法医鉴定的依据为《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 轻伤鉴定的第九条人体轻伤鉴定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现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2014.1.1.起施行的,没有第九条第五款的规定,《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是1990年颁布施行的,已经废止了。
    • 工伤鉴定人体能力鉴定人体损伤有什么标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9
      一、工伤鉴定时机工伤鉴定时机是伤情相对稳定,是指“不需连续停工治疗”或“不需连续停工系统治疗”,以及医疗期内医疗终结状态。对此,广州市劳动局、广州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广州市职工常见病病情相对稳定确认标准》二、人身损害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2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 如何鉴定人体轻伤,伤情重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4
      四级原则是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功能障碍或并发症严重,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自理障碍或无自理障碍。包括:(1)中度智能损伤;(2)严重癫痫;(3)精神疾病,经过系统治疗1年后仍缺乏社交能力的;(4)单肢瘫痪肌力≤2级;(5)双手部分瘫痪肌力≤2级;(6)脑脊液漏伴颅底骨缺损无法修复或重复手术失败;(7)面部中度毁容;(8)全身疤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一个关节的活动功能有限;(9)面部疤痕或植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