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资产信托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09:04:02 216 人看过

国有土地使用权资产信托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资产信托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委托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信托事宜,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街北侧地块〈温土资挂2001-1号宗地〉)信托给受托人进行经营管理,获取收益。

第二条受益人

委托人指定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条信托生效及信托合同的登记

本信托在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即生效。本信托的登记由委托人负责办理。

第四条信托资产的交付

本信托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委托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时起予以交付。

第五条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为___________月,自委托人取得关于上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时起计算。

第六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人的权利

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委托人的义务

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人的权利

自信托期限开始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全权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筹集建设资金、房地产开发、对开发房产的维护管理等。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受托人的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第八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承担下列义务: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和继承。

第九条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的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第十条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本信托设立后,除本条下一款情形外,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消、解除或终止信托。

本信托在受益人同意解除的情况下,可以提前解除;本信托因信托期限届满而终止。

第十一条信托利益的分配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利益的分配:受托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解除之日或者期限届满后第十个工作日为信托利益分配日。

信托财产的归属:信托终止,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五份,每方各持一份,其余用于办理审批、登记等。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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