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的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8:55:17 153 人看过

2004年旧《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新《条例》取消了机动车限制,增加了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此次修改后,以后在上下班途中被自行车、电动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撞伤时,如非本人主要责任也可认定为工伤。另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等对上下班职工造成的伤害也被纳入工伤认定范围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范围的扩大极大地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但新《条例》增加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限定条件,即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

一、下班路上算工伤吗

下班路上算工伤的。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并且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二、下班回家途中摔倒是工伤吗

下班回家途中摔倒的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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