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分配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4:52:48 296 人看过

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分配:

一、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的缔约过错责任:

在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的情况下,由于担保人的过错责任是建立在为债务人作担保的前提下,保证合同对于主合同关系具有附从性,其自身的命运直接系于主合同的命运,因此,担保人有过错的,仅应当根据其过错大小,分担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主合同无效的责任。

即首先依法确定主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过错及其承担的相应责任,然后再确定无效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过错,根据其过错大小再分担主合同债务人应当承担的部分中的一定比例的责任(一般为一半以下的责任较为适宜)。

二、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缔约过错责任:

在主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担保合同也可能因自身的原因而无效。如国家机关违法而为他人的债权作保证,因国家机关经费均系财政拨款,共本身没有具有所有权的、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即不具有代偿能力,且若用国家机关的财产为一小部分人的经营活动作保证去承担风险,显然违反平等原则。

一、担保合同无效应按照哪些情形处理

担保合同无效应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因于债权人、债务人还是双方的过错,无论无效结果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因担保人无效而给主合同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担保人应当按照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或者强制性规定,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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