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股东认缴责任的法律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08:44:32 471 人看过

《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未清算股东的认缴情况谁先缴担责任

未清算由股东先承担责任。公司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7: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司债务相关文章
  • 股东有法律责任吗?
    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以及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股东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应根据其具体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确定。《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债权人债务人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债务人的法律规定如有: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2、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2023-06-29
    232人看过
  • 公司股东法律责任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等。一、公司章程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制定出来的补充协议,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根据《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滥用股东权利有哪些情形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有很多,常见的情形如下:1、应当行使表决权时,拒绝行使;2、利用行使知情权,窃取商业
    2023-06-23
    112人看过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责任
    纵观我国《公司法》仅确认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类型。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公司法》上的一人公司有两种:一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二是为了使公有制能够在特殊行业中占据支配地位而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的特点1、计划生育:中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限制性规定仅只适用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股东设立一人公司以及其一人公司再行设立新一人公司并未受到限制;2、身份公示:中国《公司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一人有限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属于广义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3、强制审计:中国《公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推
    2023-06-05
    208人看过
  • 股东连带责任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股东是否承担债务股东承担债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临时股东会议召开的条件是什么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条件是:1
    2023-03-22
    465人看过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责任
    纵观我国《公司法》仅确认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类型。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公司法》上的一人公司有两种:一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二是为了使公有制能够在特殊行业中占据支配地位而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的特点1、计划生育:中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限制性规定仅只适用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股东设立一人公司以及其一人公司再行设立新一人公司并未受到限制;2、身份公示:中国《公司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一人有限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属于广义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3、强制审计:中国《公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推
    2023-06-24
    192人看过
  • 股东和监事的法律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监事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公司债务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在特殊情形下,股东会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股东可以作为公司债权人吗股东可以作为公司债权人。《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
    2023-06-20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债务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可能表现为多种形式,如合同、侵权、多式运输合同、加工承揽、技术咨询或服务合同等,可能涉及到金钱、物品或金钱与物品的组合。... 更多>

    #公司债务
    相关咨询
    • 股东名义未认缴出资的法律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7
      《公司法》相关规定: 1.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
    • 公司股东认缴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14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实缴认缴股东责任是什么?认缴资本制度下的股东责任是?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6
      认缴资本制度下,不免除股东的出资义务。 有限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认缴制度下,仍遵循上述规定。股东认缴的资本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缴纳,公司财务应当做资本入账登记。股东的出资义务并不改变。
    • 常干股股东的法律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3
      不公开身份的干股股东,其共性在于既未出资,也未进行形式登记,这种共性的法律后果是无论其股权取得的原因有何不用,其股东资格都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是公开身份干股股东,根据公开股东身份干股股东的两种存在基础,其法律后果也不同。对于因交易而产生的干股股东,其交易的形式不同,导致其法律责任也不同。如对于掌控公司运营资源或对公司设立或动作有重大贡献,取得公司股权并登记为公司股东的,更趋近于赠与行为,我国法律
    • 法人与股东的法律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8
      股东和法人在法律责任上的承担是不同,股东是按出资额承担民事责任,法人责任是广泛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对于股东来说,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足额出资义务,就不再承担其他责任,也不再对公司的对外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