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赡养离婚的义务和义务
子女赡养离婚的义务和义务如下:
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
4.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
二、哪些情况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如下情况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3.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4.成年子女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
5.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仍在校就读的。
三、子女未进行赡养义务可以分财产吗
子女未进行赡养义务可以分财产。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n(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n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n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n(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n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n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n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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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有哪些赡养义务子女的赡养义务是什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8赡养法对于子女和孙辈的赡养义务规定: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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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的义务是怎样子女有赡养的义务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3-07-12儿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括精神上的。精神上的赡养义务又称为精神慰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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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义务与子女有关吗养子女有哪些赡养义务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06养子女须承担对养父母的后赡养义务的,要具备四个要件: 1、双方应依据法律规定已解除收养关系。 2、养子女在未成年以前,养父母尽到了抚养义务。 3、养父母需同时具备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 4、该义务只包括对养父母的生活费用,没有精神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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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赡养义务?子女必须尽到赡养义务?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08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