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版新标准解读
1、GB4789.2-2016菌落总数测定
2、GB4789.15-2016霉菌和酵母计数
3、GB4789.3-2016大肠菌群计数
4、GB...
2.微生物快速检测技术
1、环介导等温扩增技术快速检测食品及水中致病菌(示范操作)2...
3.微生物实验室质量控制与管理
4.生产环境监测
一、小型食品公司注册条件
小型食品公司注册条件有: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2.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等。
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分别为以下几点:
1、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2、保证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费用应当保证适当比例用于消防工作;
3、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保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加强消防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建立与消防救援队伍联勤联动机制,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7、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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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安全检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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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农残检测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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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今施行统一国家食品标准任何食品均不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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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食品检测增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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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需出台婴幼儿产品专门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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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检测样本12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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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的内容: 1、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和改善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各项经营生产活动中,各级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境、职业卫生的政策、法规、标准及上级有关的指令、规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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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检食品标准国家标准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7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制定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对质量长期稳定在较高水平,执行的产品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要求,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监督检查均为合格,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在本行业排名前列等条件的产品授予免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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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测去哪里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022315指挥中心开放,市民遇到消费纠纷可以当场投诉 从今天到15日,海口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食品检测中心和广告监测中心向公众开放。如有消费纠纷,市民可直接到上述三个中心现场投诉。 从今天开始,工商12315指挥中心在一楼设立了市场监管成果展厅,通过食品、农资和家电展区,以实物形式宣传识别、防止和打假知识。目前,12315指挥中心已在全省各市县立了24个分支机构,在各大市场、景点、景点等设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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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检查要求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6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实施检验。首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进口商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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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野生动物的标准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9我的解答是: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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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员产品健康检测多长时间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01、一般为一年健康检查一次。 2、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