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原劳动合同是解除还是终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8 19:40:40 462 人看过

公司股权转让给别人,但公司仍存在,不影响原劳动合同,因此你们不是必须要离职。

一、未实缴的股权怎么转让?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

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

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

二、主动离职未签劳动合同

可以。个人辞职是通知公司并不是申请,公司除非事先有约定特殊情况不可辞职外没有权利拒绝,辞职通知发出后如果在试用期内就是三天,转正后就是30天,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必须继续履行员工离职程序方面的义务,比如工资如数发放,离职证明正确交付。

三、不办税务转股什么后果

股权转让手续未工商变更可以,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1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终止的影响:利是还是弊?
    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对于现持有人来说是利好消息,对场外散户是利空消息。股权登记后就要分红、配股,多数公司配股、分红后股票一般都会下跌,调整好长一段时间。看到不少朋友对股份转让还存在模糊的认识,我来简单谈一下个人的看法,我为什么认为新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规则对流通股市场是利空。我国的非流通股市场过去的流通受到国家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导致股权转让十分困难。按照规定,超过总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清算中心才给过户,不足5%的原则上无法过户(交易所公关之后的地下通道不计),除此之外,要想过户只有走司法途径,需要至少两个月的时间和5%的费用。虽然也有一些私下的协议转让但不过户的办法,也有所谓二级半市场的存在,但总体上风险很高,信用存在问题。这就使得非流通股股东除了第一大股东之外,基本都是处于极其弱势的地位,无法流通,没有话语权。这也变相增加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的容易程度。可以说,除了控
    2023-08-04
    361人看过
  • 现代合同:终止还是解除?
    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合同解除可以代替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使用。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38、劳动者依据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第四条关于25%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主张给付经济补偿金,如何处理?劳动者可以选择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主张25%经济补偿金,也可选择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主张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主张加付赔偿金的,依法应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劳动者应向仲裁委、法院提供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的限期整改证据,以及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的证据
    2023-07-07
    276人看过
  • 公司的解散是否属于劳动合同的终止
    公司解散时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2)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4)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为相应的答复。公司解散意味着公司不再存在。因此,这种情况就是员工劳动合同的终止。那时,应该给员工一些经济补偿。公司对老员工有更多的补偿,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lba.com的相关律师
    2023-05-07
    241人看过
  • 失业金与劳动合同的争议:是解除合同还是终止合同?
    是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属于“非本人意愿的离职”理由就可以本人拿身份证、户口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社保局办理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企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方案能否领失业金企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方案能领失业金,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交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并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可以申请失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
    2023-07-17
    358人看过
  • 公司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指导案例180号阐释了解雇事由法定主义下的合法性审查规则,即人民法院仅对解除通知中的事由进行合法性审查。这种看似不言自喻的常识,在审查解除劳动合同案件中却是至关重要的原则。在此意义上,指导案例180号承载了深沉的劳动者情怀,并藉由点滴的司法努力而深刻地影响着劳动世界的管理秩序。一、解雇事由法定主义的一个常识:限于解雇通知事由的合法性审查在任意解雇主义的背景下,用人单位完全可无理由地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理由不充分的情况下,也可以补充或更换理由。这在一些普通民商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也可以如此,概因为合同关系的维系主要是个体自治的结果,解除事由不成立也没有相应惩罚性赔偿。但是在解雇事由法定主义的背景下,用人单位解雇合同须选择明确的解雇依据和事由,并遵循法定的解雇程序,方能产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效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因此,
    2023-05-05
    381人看过
  • 领取失业金需要终止合同还是解除劳动合同
    是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属于“非本人意愿的离职”理由就可以本人拿身份证、户口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社保局办理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
    2023-03-12
    426人看过
  • 此案定性为终止还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基本案情]申诉方:李某,香港人,某外资公司原销售部经理;被申诉方:某外资公司。申诉方于1996年1月到被诉方任销售部经理。双方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该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另外,合同还约定:劳方在与资方终止劳动关系的6个月内,不能参与他所熟知的销售领域的工作。2001年10月1日,被诉方发函通知申诉方,自2002年1月1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申诉方于10月10日前进行了有关工作交接,此后再没有回公司上班;而被诉方仍按申诉方原工资水平一次性支付其10-12月份的工资。申诉方要求被诉方支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无果,便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申诉请求如下:1、裁决被诉方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向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2、撤销原劳动合同中关于限制本人在终止劳动关系后6个月内不得从事所熟悉的销售工作的不平等条款。被诉方则辩称:我方没有提前解
    2023-04-22
    226人看过
  • 公司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公司接触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使公司公司已经单方面接触了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依旧具有法律效力。一、不和工头签合同算不算发包工头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包工头、项目经理、建筑工程的工程项目部等,都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劳动者不能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了,要看劳动者事实上是和哪家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恶意降薪、撤职不合法,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属于无效。二、员工离职需要公司办什么手续员工离职需要公司办的手续如下:1、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2、归还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3、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4、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员
    2023-03-23
    121人看过
  • 员工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是终止还是解除呢
    员工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是终止。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员工到退休年龄合同是不是自动解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并不必然终止。虽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根据劳动法法理,该条规定一方面赋予劳动者以主张权利到龄退休享受退休福利的依据,另一方面赋予用人单位人事自主权杜绝到龄该退者占而不退的依据。由此可见,该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兼具权利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愿意主动履行义务,放弃要求劳动者按龄退休权利,且劳动者也不主张退休权,法律就应该维持双方劳动合同效力。《劳动合同
    2023-07-29
    431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原件要还给公司吗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原件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保存所属的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离职后会还给本人吗一旦劳动关系解除后,原劳动合同效力即作废,所以还不还给本人也没有关系。在离职日即最后工作日,用人单位会给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员工可用于下一家新入职单位办理入职等相关手续。员工入职时,用人单位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员工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
    2023-08-01
    68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了算是终止劳动关系吗?
    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不算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可以找原先的用人单位出具,如果拒绝出具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不算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可以找原先的用人单位出具,如果拒绝出具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劳动者要离职的话,是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的,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办理好辞职工作交接手续的,用人单位需要出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劳动关系的解除分单位单方解除、员工单方解除、协商一致解除(不包括终止情形)。我们把这种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可能犯的常见错误,以出错可能性的大小,按顺序列明,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核对是否完成以下13点工作:1、没有在劳动合同解除前用书面通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很多单位把竞业限制当作格式条款,与所有员工都签订,但实际上多无必要,而如果没有在劳动合同解除前解除竞业限制,则可能需承担三个月的
    2023-06-17
    257人看过
  •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流程
    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流程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有一种情形是需要备案的,那就是进行裁员,裁员超过20人以上的,向劳动部门报告。二、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
    2023-05-28
    46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终止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有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另一种是无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又称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之一,没有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劳动关系。所谓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从该条规定中我们可以得出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的结论,换句话说,劳动关系的存续与否在于用人单位是否在持续用工,当然这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持续符合劳动关系主体条件。当用人单位不再对劳动者用工时,即是劳动关系终止时。当然我们这里谈论的是一种合乎劳
    2023-03-23
    363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河北省劳动厅:你厅《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冀劳办[1996]3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发问题。《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同时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是指现在仍然有效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1993年国务院令第87号)中的有关规定,即:凡属国有企业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在劳动合同终止以后,仍应执行其中有关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二、关于合同制职工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经济补偿金计发问题。在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
    2023-04-22
    273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以实现公司股东权利的转移的行为。包括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和外部股权转让两种方式。当股东决定股权转让时,可能会涉及到股份变更、权利变更、权益变动等事项,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更多>

    #公司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解释合同终止的原因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解释合同终止的原因,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是指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5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具体情形,但是在实践中,对此仍有许多模糊甚至错误的认识。笔者通过本文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形稍加整理,供大家参考,如有不当之处,望指正。劳动合同的解除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
    • 企业破产是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1
      公司破产,劳动合同终止,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股权转让合同公司解除是怎么回事?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4
      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约定解除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既可以在签订合同时就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就可以解除。法定解除是法律规定一些合同解除的情形,当合同解除的情形出现时,解除权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四种: 1、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比如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发生了地震,公司不存在了。此
    • 公司注销后合同终止还是解除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1
      公司注销后合同终止。公司注销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按照要求给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