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训儿子误伤妻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故意伤害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4:41:30 208 人看过

一、教训儿子误伤妻子

陈某与儿子小陈言谈中发生争执,陈某拿起一根棍子去打儿子。妻子阮某去抢棍子以阻止陈某打儿子,结果棍子打在阮某右腰部。阮某当场倒地后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本案经开庭审理后,有意见认为,被告人陈某手持棍子去殴打儿子,属于故意伤害儿子的行为,误伤妻子阮某,属伤害对象错误,不影响伤害罪名成立。陈某的故意伤害行为造成了阮某死亡的结果,应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处罚。

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故意伤害罪

本文认为,陈某用棍子殴打儿子的行为,不是故意伤害行为,属于管教儿子的行为,因疏忽大意导致妻子受伤死亡的结果发生,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

本案的关键在于对陈某持棍子殴打儿子的行为的定性,如果认定为故意伤害,则陈某以伤害儿子的故意而误伤妻子,按照刑法理论,打击对象错误不影响罪名的成立,应当认定陈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如果认定陈某持棍子殴打儿子的行为不是故意伤害而是教训儿子,则不存在故意伤害的问题,只能认定过失致致人死亡。笔者认为,陈某持棍子殴打儿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教训儿子,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理由是:

从主观方面来看,陈某在供述中一直说是为了教训儿子。被告人的供述是其主观心理的反映。虽然也存在被告人为了逃避责任避重就轻的问题,但我们不能置其供述于不顾,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硬性认定被告人是出于故意伤害的目的。正如古人所说,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想)?

陈某的儿子当时尚未成年,生活费学习费都要陈某提供,如果陈某将儿子打伤,所造成的后果如医药费等必然是由陈某负担。这个道理陈某应该很清楚,一般情况下陈某不会有伤害儿子的故意。

在没有特定关系的人之间,行为人出于教训的念头殴打他人致人受伤,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因为行为人没有管教他人的职责,也没有管教他人的权利。即使受害人有严重错误,行为人也无权以殴打的方式教训受害人。但这个问题发生子父母子女之间则不同。父母对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我国,当子女不听话时,父母打骂子女的现象较为普遍。有很多人头脑中就存在“不打不骂不成人,打打骂骂成好人”的思想。父母打骂子女,一般是出于教育的目的,没有伤害的故意。虽然我们不能提倡而且要反对父母以暴力的方式教育子女,但在定罪量刑中,必须考虑国人的传统观念和社会生活实际情况。

不能排除父母子女之间也存在故意伤害乃至故意杀害的现象和心理的存在。但那是在矛盾较为尖锐、冲突相当激烈的情况下。从本案来看,陈某与儿子开始还在一起烤火、商量请客事宜,所争执的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并没有尖锐的矛盾,也不存在重大利害冲突。即使儿子打了陈某一耳光,陈某不至于就产生要将儿子打伤的故意。持棍子殴打儿子的行为虽然较为过份,但其本意还是想教训或者狠狠地教训一下儿子。再说儿子小陈当时的行为也确实恶劣,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都会产生狠狠地教训他一顿的念头。

从本案实际情况来看,在妻子受伤后,陈某马上将其送往医院,并花巨资抢救妻子。可见陈某没有主观恶意,并不希望伤害结果的发生。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应当按照主客观统一的原则,认定陈某导致妻子因受伤而死亡的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2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伤害罪怎么处罚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伤害罪怎么处罚当涉及到蓄意伤害行为,并因失误而致使受害者不幸离世,这种情况将被判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在这种情况下,蓄意伤害与过失致人死亡这两个罪名之间存在着想象竞合的关系,因此应当选择其中较重的一项进行定罪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重要角度进行解读:首先,从主观要件来看,它要求犯罪嫌疑人对于自己针对他人实施的行为会产生
    2024-07-29
    486人看过
  •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究竟是否属于过失犯罪?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它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结果却出乎意料的造成了死亡,即对伤害,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但对死亡的结果,其主观上具有过失且只有过失。一、故意伤人和过失伤人的区别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如果主观上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故意,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二、故意伤害和伤害有什么区别主要在于主观意愿不同,伤害可以认定为无意伤害和故意伤害,最主要的是看犯罪人的主观是怎么样的,如果他是以
    2023-06-21
    108人看过
  • 过失伤害致死构成什么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一、给老人吃安眠药致死犯罪吗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朋友帮忙开安眠药致死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过失致人死亡罪不是赔偿的问题了。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二、哪些行为会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行为有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或者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
    2023-06-23
    379人看过
  • 丈夫暴力伤害妻子构成故意伤害罪么
    律师解答:构成。丈夫暴力伤害妻子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4-30
    195人看过
  • 用碗砸死丈夫妻子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2004年10月11日《人民法院报》第三版刊登了张晋邦的文章《用碗砸死丈夫妻子该当何罪》(以下简称“张文”)。该文认为,李某拿饭碗砸击丈夫的行为,并不是生产劳动或日常生活中的常规性操作中的不慎,而是一种主观故意的非法侵害,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对此,笔者认为值得商榷。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认定李某行为的主观状态。笔者认为,李某的行为不够成刑法上伤害的故意,因而也就不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我国刑法中的故意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方面的心理要素。认识要素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包括了对自己行为的内容、性质、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的明知。表面上看,本案中李某的行为似乎是符合刑法的认识要素的。就像张文认为的“从打击的部位和死亡结果来看,足见其砸击力度之大,下手之狠,绝非失手所能使然”。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刑法上的故意和过失在认识要素上是不同的,确切的说是在认识的程度上,也
    2023-06-11
    481人看过
  • 家长因管教孩子而致其轻伤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案情被告人时某因家庭琐事责备其子(14岁)时,遭口头顶撞后,遂上前打了其子左右脸部二计耳光,致其子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次日上午10时,被害人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案。时某被传唤,后取保候审。二、审理情况法院认为:被告人时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本应通过科学的途径对孩子进行管教,而其却采取暴力方式殴打子女,造成其子身体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时某认罪态度好,系初犯、偶犯,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以及本案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对其依法适用缓刑。故判决:时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三、意见本案在审理中,对被告人时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问题曾存在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时某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时某殴打被害人是出于管教孩子的目的,主观上并没有伤害其子的故意,且其与被害人是父子,身份特殊,因此不构成犯罪。另一
    2023-03-30
    413人看过
  • 男子失手推倒妻子情夫致死因故意伤害罪获刑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48岁的梅某是郧西县店子镇农民,自2012年2月份开始,梅某就发现妻子李某与同村村民焦某有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为了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庭,梅某一直隐忍未发。2014年5月13日下午,焦某得知梅某不在家,便跑到梅某家中,想与李某亲热,遭到拒绝。被李某推出门后,焦某离开梅家。之后,焦某又多次拨打李某的手机,李某无奈之下只好关机。当日17时许,梅某从十堰刚回到家中,就接到焦某打来的电话。焦某找借口询问梅某的位置,并试探梅某当晚是否回家。由于早已听出焦某打电话的意图,梅某便称他还在十堰办事,并向焦某透露当晚不能返回郧西。做完这些,梅某关了手机。大约一个小时后,满身酒气的焦某再次跑到梅某家敲门。发现开门的是梅某,焦某开口便骂,紧接着便往楼下走。梅某再也无法忍受,追到二楼与一楼的楼道转角处,与焦某厮打在一起。梅某用力一推
    2023-06-11
    118人看过
  • 过失致人死亡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有哪些不同
    过失致人死亡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区别为是否故意进行伤害行为。两者的相同之处都是在客观上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故意伤害致死是犯罪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致人死亡指的是犯罪人的主观方面为过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5-16
    295人看过
  •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
    1、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如果是在业务过失的情况下导致他人死亡的,则构成其他犯罪,不能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普通过失,即日常生活过程中的过失;业务过失,即在履行职务、职责过程中的过失,如在交通运输、医疗过程中的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而是以交通肇事罪、医疗事故罪等论处。另外一个角度讲,《刑法》第232条属于一般性规定、是普通法,而刑法分则某些条文所规定的过失犯罪,尤其是事故犯罪中常常也会导致他人伤亡,相对于第233条而言,可以认为是特殊条款、特别法。规定这些犯罪的法条与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法条形成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特别法论处,而不定过失致人死亡罪。2、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伤害的行为只有在造成重伤以上的情况才构成犯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中行为人对伤害结果是过失的;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明显具有轻伤的故意,但由于过失造成他人重
    2023-06-11
    366人看过
  • 台州一男子杀害妻子并抛尸窨井,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量刑
    一、台州一男子杀害妻子并抛尸窨井,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量刑2021年8月18日,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兆桥小区一窨井内发现一具高度腐败的未知名女尸。经勘查,尸体完整,系他杀。台州、椒江两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经7天缜密侦查明确尸源,并锁定犯罪嫌疑人。8月28日18时许,追捕组在湖南省凤凰县抓获犯罪嫌疑人廖某发(男,32岁,湖南省凤凰县人)。经审查,廖某发交代了杀害妻子龙某霞(女,32岁,湖南省凤凰县人)并抛尸窨井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量刑故意伤害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
    2023-06-15
    255人看过
  • 过失致人死亡与故意伤害致死的区别是什么
    一、过失致人死亡与故意伤害致死的区别是什么过失致人死亡与故意伤害致死的区别是:1.犯罪分子主观意愿不同,故意伤害罪的观愿意是故意,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产观愿意是过失。2.处罚不同。故意伤害罪量刑一般比过失致人死亡罪重,故意伤害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犯故意伤害罪。具体内容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为: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
    2023-11-14
    190人看过
  • 男子殴打“教子”致1死1伤犯故意伤害罪获刑11年
    两个儿子一夜未归,38岁的打工男子李某得知儿子离家的原因是作业没写害怕受罚后,怒其不争的李某出手教育孩子,没想到却将7岁的次子小强(化名)殴打致死,而9岁的大儿子也被殴打成轻伤二级。昨日,兰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1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承认,他并不是故意对孩子下狠手,只是当天听到孩子所说的离家原因后,心里生气才出手教育,其行为属于过失。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教育子女时,使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先后使用电线、湿毛巾反复多次抽打孩子身体,致使次子小强身体大面积损伤,皮下淤血损伤多达20余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李某明知道幼年的小强抗击打能力较弱,其行为已经超过了正常的惩戒子女所做的打骂行为。从孩子受伤的部位可以看出,李某不可能对孩子受伤一事视而不见,综上,李某对孩子受伤一事存在伤害的故意,造成其死亡的后果应当预见。李某不能
    2023-06-11
    80人看过
  • 过失致死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二者在客观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对死亡结果均出于过失,区分关键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无伤害的故意。过失致死时,行为人主观上既无杀人故意,也无伤害故意。故意伤害致死显然以具有伤害的故意为前提。一、故意伤害立案标准是什么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故意伤害致死的成立,客观上要求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对死亡没有故意,但具有预见可能性。既然是伤害致死,当然应将死亡者限定为伤害的对象,即只有导致伤害的对象死亡时才能认定为伤害致死。但对于伤害的对象不能
    2023-04-01
    361人看过
  • 本案是过失致人重伤罪与故意伤害罪?
    2008年3月23日下午,被告人汪-亮在赌博过程中与本村村民汪*付发生矛盾,后在回家途中得知汪*付等人与其爷爷汪*友发生争吵,便到汪*友家与汪文兵等人一起前往汪*付家欲作理论,在汪*付家门前,汪文兵及其妻子与汪*付的妻子发生争执,汪*付手拿尖刀向被告人汪-亮冲来,被告人汪*拾起汪*付家门前的一块砖头,在看到汪*余距汪*付身后一米左右的情况下砸向汪*付,砖头最终砸中汪*余头部,致汪*余受伤,经司法鉴定,汪*余的伤情构成重伤。[分歧]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人汪某的定性主要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汪-亮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汪-亮在面对汪*付的现实危险时,此时是近似于防卫状态中,主观上没有伤害汪*余的故意,而且汪-亮拿砖头砸的对象是汪*付,而不是汪*余,对汪*余的重伤,不是汪-亮所期待的结果,不是故意行为的内容,所以对最终造成汪*余重伤,只是一种过失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第二种意见
    2023-06-01
    40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故意伤害罪中的故意伤害中的过失致人死亡与过失致人死亡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7
      我国刑法中的故意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方面的心理要素。认识要素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包括了对自己行为的内容、性质、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的明知。表面上看,本案中李某的行为似乎是符合刑法的认识要素的。就像张文认为的“从打击的部位和死亡结果来看,足见其砸击力度之大,下手之狠,绝非失手所能使然”。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刑法上的故意和过失在认识要素上是不同的,确切的说是在认识的
    • 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还是过失致人重伤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6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防卫过当在一般情况下是过失犯罪,且绝大多数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少数情况下也可能是间接故意犯罪。 一般来说,防卫人在实施防卫行为时,其主观上是出于防卫的目的,损害的产生,是他在紧张搏斗中的疏忽或者判断失误的结果,故把防卫过当定为过失犯罪是适当的,但也不能排除防卫人间接故意犯罪的情形。 正确区分防卫人的罪过,是对防卫过当行为定罪、量
    • 致人死亡是过失性故意伤害罪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8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将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人构成犯罪的故意伤害罪或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造成死亡果的,定故意杀人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当时情严重;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人不仅无杀人的故意,而且也无损害他人健康的故、公安部,一般可按其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造成伤害结果的,定故意伤害罪,以战时自伤罪论处。2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⑴对于突然实施犯罪。4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
    • 请问住在宾馆, 过失失落致人死亡, 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2
      不属于故意伤害罪,混合过错,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