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执行期间从何时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9:41:12 116 人看过

一、死缓执行期间从何时计算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2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考验期内。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是指对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直接减为有期徒刑的,其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至裁定减刑之日之间相隔的时间应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内,但罪犯在死缓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和缓期执行的2年考验期不能计入有期徒刑的期限内。如果从法院作出减刑裁定的时间起计算刑期,等于延长犯罪分子的实际服刑期。因为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到法院作出减刑裁定书之日,还有一段时间,如果不计算在有期徒刑期限内,等于延长了犯罪分子的实际服刑期。

二、服刑多久可以开始减刑

一般来说,判处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1年以上方可减刑;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1年6个月以上方可减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2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处无期徒刑的,符合减刑条件的,至少执行2年以上方可减刑;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减为无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至少执行3年以上方可减刑。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9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6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必立即执行,可以同时缓期二年执行。这是中国独创的法律制度。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决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法律对限制减刑仅规定为”,司法实践中原则上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死缓罪犯应适用限制减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缓相关文章
  •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从何时计算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从债务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迟延履行,是指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法院强制执行双倍罚息吗法院强制执行双倍罚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等于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乘日万分之一点七五乘迟延履行期间。人民法院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红利等财产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划拨、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的,计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生效之日。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法院强制执行有用,强制执行有以下措施: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023-03-29
    205人看过
  • 死缓执行期限的计算规则是怎样的?
    死缓的期限是为两年,死缓期限满两年,以后罪犯没有故意杀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者,在死缓期限满两年以后,可以改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死缓改为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时日是在死缓期限满之后开始计算。如果有故意犯罪,证据确凿以后可以上报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经过调查,确认属实的话会立即死执行死刑。死缓和无期的区别死缓和无期的区别具体如下:1、死缓是指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2、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3、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
    2023-07-01
    122人看过
  • 提请逮捕时间从何时计算
    一般来说,逮捕时间,即刑事拘留时间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于5月5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9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3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至30日的由于4月份只有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6月4日。而且路途时间是否从拘留期间扣除问题路途时间是否要计算在拘留期间内存在一种错误认识,认为押解途中的时间不应算刑事拘留时间,但是,从立法精神看,逮捕期间应当将押解路途时间计算在内。一、拉车门未成年拘留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
    2023-03-10
    374人看过
  • 法院判决时如何从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进行选择?
    一、法院判决时如何从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进行选择?1、是否存在“疑罪”的情况。比如一个案件事实完全清楚、证据完全充分、则可以直接判为死刑立即执行,但如果事实基本清楚、证据基本充分,还有部分未完全查清,或有的地方有疑问的,则应适当考虑死缓,否则一旦是错案,人被杀后则无法挽回。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或立功情节。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自首或立功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并且行为人已有自首或立功的表现就说明该人有悔罪的表现,那么就应该从轻处理。3、是否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不起主要作用的。这也主要考虑其主观恶意不大。4、行为人的危险性。如行为人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并且对周围人的危险性特别大,则不宜适用死缓。5、受害人及其他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果事情的起因是由于被害人引起的,那么也应当适当考虑死缓。二、死缓和普通缓刑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
    2023-06-03
    308人看过
  • 一般拘传时间从何时计算
    一、一般拘传时间从何时计算1、在我国的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拘传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但是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二、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有哪些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
    2023-06-11
    329人看过
  • 缓期执行的考验期是如何计算的
    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1、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2、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因为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刑法》第48条后段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一、缓期执行能享受劳动者权利吗缓期执行是这样一种措施: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人,规定一定
    2023-04-07
    374人看过
  • 缓刑的期限,死刑缓期执行怎么算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一、死缓缓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怎么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里所说的“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二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二年考验期内。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是指对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直接减为有期徒刑的,其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如果减刑裁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以后生效,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至裁定减刑之日之间相隔的时间应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内,但罪犯在死缓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和缓期执行的二年考验期不能计入有期徒刑的期限内。二、死刑缓期是什么意思死缓一般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简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有的
    2023-03-01
    252人看过
  • 将死缓执行期限缩短至无期执行需要多长时间?
    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被判无期徒刑的,如果在服刑期间不能得到减刑的,则应该终生服刑;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则可以减刑,但最少的服刑时间不能少于十三年。死缓、无期、有期徒刑、拘役如何执行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2023-07-03
    386人看过
  • 司法拘留期限的计算时间从何算起
    一、司法拘留期限的计算时间从何算起1、司法拘留期限是从交付给公安机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拘留的时间是三天,三天内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会申请批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并且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刑事拘
    2023-04-20
    478人看过
  •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一、刑法对死缓减刑有哪些规定《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第五十一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
    2023-02-24
    489人看过
  • 死缓人员在执行期间犯罪是否执行死刑
    一、死缓人员在执行期间犯罪是否执行死刑1、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的,按以下情形确定是否执行死刑:(1)、认定故意犯罪,情节恶劣,应当执行死刑。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2)、对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不再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七条二、死刑执行的变更有哪些情况死刑执行的变更,包括停止执行死刑和暂停执行死刑两种情况。(一)停止执行死刑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
    2023-04-20
    409人看过
  • 怎么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有哪些内容
    一、怎么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2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考验期内。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是指对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直接减为有期徒刑的,其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至裁定减刑之日之间相隔的时间应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内,但罪犯在死缓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和缓期执行的2年考验期不能计入有期徒刑的期限内。如果从法院作出减刑裁定的时间起计算刑期,等于延长犯罪分子的实际服刑期。因为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到法院作出减刑裁定书之日,还有一段时间,如果不计算在有期徒刑期限内,等于延长了犯罪分子的实际服刑期。二、死刑缓期执行的变更根据刑法第50条和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
    2023-04-28
    393人看过
  • 死刑缓刑在哪里执行死缓执行期满如何处理
    一、死刑缓刑在哪里执行死缓一般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判决生效后将案犯转交同级(市级)司法局管辖的监狱执行。二、死缓的执行方式是怎样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刑缓期执行。例如,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同样也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是区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的界限。什么是不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案件呢?一般是指该罪犯罪行虽然极其严重,但犯
    2023-04-28
    467人看过
  • 从何时开始算起,拘留时间如何计算?
    一般情况下,行政拘留通常是从限制人身自由的那天起开始计算的。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是以天为单位,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也需要以天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会计算在内。通常是执行到第二天就算是1天,出所当天也会被计算在该拘留时间内。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要逮捕的,会在拘留后的3天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异地刑事拘留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
    2023-07-07
    15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缓
    词条

    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 更多>

    #死缓
    相关咨询
    •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期间从什么时候算更妥当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6-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中认为: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或者裁定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笔者认为,这里的判决确定之日,理解为死缓判决核准之日起较妥。首先,刑法其他条文对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期,都规定了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而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期间却规定了从判决确定之日起
    • 怎么去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一般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7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应该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 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2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考验期内。
    •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何去计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15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应该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 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2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2年考验期内。
    • 缓刑是哪些时候开始执行缓刑从哪些时间计算哪些时候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3
      如果是有期徒刑,从判决执行之日算起,之前羁押的日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从判决确定之日算起,之前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 刑法第四十七条【刑期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2022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计算具体是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03
      1、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计算是: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一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