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参加离婚诉讼吗,债权人与夫妻财产纠纷谁举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1:30:36 291 人看过

一、债权人能参加离婚诉讼吗

第三方能否参加到离婚诉讼中来,成为离婚案件的第三人现行法律并没有禁止这种做法,实际上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规定。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涉及自己债权或债务的离婚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法院就离婚案件及离婚案件当事人与第三人的债权或债务案件一并审理,夫妻双方就债权的享有或债务的承担与债务人或债权人达成协议的,可在离婚案件中一并作出判决;协议不成时,在离婚判决中只需说明共同债权共同享有或债务共同承担,并告知离婚案件当事人和第三人另行处理债权债务纠纷,以避免离婚案件的久拖不决。当然,法院也可以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仅就债权债务是夫妻共同债权债务还是一方债权债务进行审查,如果确系共同债权债务,则直接阐明共同债权或债务共同享有或承担,至于如何享有或承担,由谁享有或承担是当事人自己的事,更不必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夫妻与第三人财产之争的举证责任,是指第三人因财产权益与夫妻一方或双方发生争议时,由谁承担举证责任。主要涉及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和夫妻一方处理财产对第三人的效力以及无效婚姻中合法婚姻当事人参加财产诉讼的举证责任问题。

二、债权人与夫妻财产纠纷谁来举证

1、第三人知道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举证责任。

《民法典》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为了保护第三者的交易安全,在国外,夫妻财产约定,一般都要公示。其公示程序主要有:在婚姻登记机关公示、公证机构公示和律师见证三种。我国没有建立夫妻约定财产公示制度。因而,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时,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只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时,才能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那么,对此,应当由谁来证明第三人知道,即夫妻一方因对外债务与第三人发生争执时,应当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2、夫妻一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举证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此,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司法解释没有规定。

我们认为,从公平原则出发,应由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第三人承担举证责任。因为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如果没有协商一致,一方单独处理夫妻重要财产,就构成对另一方财产权益的侵害。另一方有权针对第三人主张该财产处理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债务纠纷一方能不能参加诉讼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根据该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是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因此夫妻一方不愿偿还债务,另一方能参加诉讼。债务纠纷的诉讼流程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
    2023-07-21
    385人看过
  • 债权转让是否通知原债权人参加诉讼
    一般情况下,原债权人不需要参加。但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推出异议的,可以通知原债权人参加诉讼。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转让成立并生效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已经消灭,受让人与债务人建立起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债权转让后的诉讼的原被告只能是受让人与债务人,原债权人不具有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但是,诉讼的当事人除了原被告之外,还有诉讼第三人,即在诉讼中主张独立的利益,或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一方当事人进行辩论的人。如果原债权人觉得这个诉讼侵犯了他的利益,或者原被告、法院觉得原债权人对诉讼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债权转让后起诉原债务人的诉讼是否失效不一定。须看具体情况,1、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如果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少于6个月,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如果约定保证期间,且在保证人承担责任期限内,可
    2023-08-02
    222人看过
  •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谁来负责举证
    一、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谁来负责举证1、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适用准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债权人承担举证的责任,如果债权人举证不能的,可能要承担败诉的责任。而民事诉讼证据类型如下:(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二、欠债人跑了有办法吗(一)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是否是负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到债权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张债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除非夫妻双方对该债务由约定,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钱时声明是个人财产的例外。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二)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
    2023-06-16
    50人看过
  • 债务纠纷债权人能联合起诉吗
    可以联合起诉,形成共同诉讼。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诉讼。共同诉讼属于诉的合并,其意义在于简化诉讼程序,避免法院在同一事件处理上作出矛盾的判决。一、第二被告人要承担什么责任第二被告人要承担的责任应当是根据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为准,通常原告在起诉时会把责任较大的列为第一被告,以下次之。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二、多个合同起诉可以一起进行吗同一个当事人多个合同起诉不可以一起。法律规定,共同诉讼可以合并审理。要求这些诉讼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并且本法院都有管辖权;这些诉讼必须都能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必须符合合并审理的目的;当事人必须同意合并审理。多个合同纠纷不属于同一诉讼标的,不是共同诉讼。三、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割由双方进行协商或者是向法院起诉。夫妻离婚时的共同
    2023-06-22
    126人看过
  • 债权人能否参与继承财产分配
    债权人不能参与债务人遗产的分配,遗产由继承人分配,但债权人可以向继承人主张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构成要件债权人参与分配的构成要件如下:1.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和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必须都是金钱债权;2.被执行人即
    2023-08-12
    427人看过
  • 债权债务诉讼要怎么举证?可以追加起诉保证人吗?
    债权债务诉讼如何举证1、由谁承担举证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出借人如果起诉借款人,需要出借人举出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2、哪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1)借款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8)付款付息凭证。(9)其他证据。可以追加起诉保证人到法院起诉债务人的时候,可以追加保证人,要求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时,由保证人赔偿。但是法院会根据案件需要追加其他借款人或者保证人。一般情况下,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而出借人只起诉保证人,法院需要追加借款人为
    2023-06-08
    354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债权人能否起诉配偶?
    债务人夫妻离婚后,债权人是否可以起诉其配偶,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此时可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向债务人的配偶要求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适用该法律的前提是债务人举债是其配偶合意或者该笔债务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现实生活中,对于一方举债后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则毫无办法,债权人对此很难举证,造成很多共同债务无法认定。但是债权人可以通过要求债务人夫妻共同签字来确认债务人夫妻是否合意举债。《民法
    2023-08-12
    135人看过
  • 个人债务纠纷如何起诉,债权人能否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债务人常常因为所欠资金太多而导致在有效期内无法偿还,而债权人有时则会起诉债务人,从而引起个人债务纠纷。那么,个人债务纠纷如何起诉呢?有时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就扣押债务人的财物,债权人可以这么做吗,债权人能否扣押债务人的财产?请看具体内容。一、个人债务纠纷如何起诉(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二)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三)诉讼应注意以下问题: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2、起诉的
    2023-02-13
    216人看过
  • 债权债务案件如何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
    一、基本要求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二、举证要求A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B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C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D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E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2023-04-02
    479人看过
  • 如何处理夫妻离婚债权纠纷?
    夫妻离婚纠纷处理债权的方法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所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一、男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割发现男方出轨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一方出轨的,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酌情对出轨方少分财产。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
    2023-03-24
    417人看过
  • 丈夫与人打架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按照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和性质,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而一方由其个人使用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吸毒、嫖娼、赌博、打架、请客等原因因此引起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所以,丈夫和人打架,发生损害赔偿而负的债务,属于丈夫一方的个人债务,只能由丈夫的个人财产清偿。债权人不能请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一、夫妻离婚时没有一起打工的欠条应当由谁偿还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核心标准并非时间因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是有无因为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因素。与夫妻生活无关的个人债务只能由借债人以个人财产清偿。二、夫妻双方
    2023-03-11
    86人看过
  •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债权与财产
    离婚后的债务一般不分割,而是确认共同债务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财产一般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财产按照一下原则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
    2023-08-11
    370人看过
  • 离婚财产能要回来吗夫妻对债权人的处分有何
    夫妻离婚对财产的处分一般不能对抗共同债权人。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选择向其中一方追偿吗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放弃对其中一方的追偿。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也可以向其中的任意一方主张债权。即使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全部债务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夫妻二人承担连带责任,即任何一方均有义务对全部债务承担还款义务,因为离婚协议书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承担还款义务的一方事后有权利向对方追偿。三、净身出户以后债务归谁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
    2023-06-19
    250人看过
  • 债权人与债务人产生纠纷该怎么办
    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1.债权人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可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3.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4.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三个月内审结。5.法院当庭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6.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仍不执行的,可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2、含义不同,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
    2023-07-31
    33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如何裁定离婚后债权人还能参加诉讼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31
      债权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参与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第三方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第三方对当事人的诉讼目标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他有法律利益的,可以申请诉讼,或者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 债权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离婚诉讼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09
      债权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 二、三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
    • 有人不参加债务纠纷诉讼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7
      要么你聘请律师,全权委托律师代为处理诉讼。 委托个对情况不可能完全知晓的人代理出庭?必输无疑。 显然你是债务方,按你的想法做,除了输的更快,好像没有其他结果。
    • 债权纠纷中债权人该怎样举证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01
      针对债权人的诉请,债务人的抗辩可能多种多样,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债务人针对债权人提供证据本身的合法性、客观性提出抗辩,此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 2、债务人可以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消灭的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 3、债务人针对债权人提出的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反证,证明债权人所
    • 担保人是债主,与债权人能产生纠纷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9
      债主跟担保人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只起诉债主,不起诉担保人可以吗可以,说明债权人放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是完全可以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