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违约债权人能修改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08:00:51 262 人看过

债务人违约债权人也不能单方面修改合同,也需要经过与债务人协商后才可以修改。债务人违约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债权人不能单方面修改合同,如果单方面修改的,则修改部分无效。

一、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

关于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因不能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可分为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导致的履行不能以及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履行不能三种情况。

1、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

当履行不能是由于债务人的原因造成时,其法律后果为:

1)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如果为全部不能,则债务人可全部免除义务;如果为一部不能,则债务人免除不能部分的债务。如果为永久不能,债务人不再负履行义务;如果为一时不能,则除非以后的履行对债权人已无利益,债务人仍不能免除履行义务。

2)在合同之债中,债权人可因债务人的履行不能而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3)债务人应负因履行不能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在一部不能时,债权人有权请求履行不能部分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对其他部分,债权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但若因部分不能使得可能部分的履行对债权人已无意义时,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该部分的履行,从而要求全部不履行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全部不能、永久不能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债务人进行损害赔偿。

2、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

在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履行不能时,其法律后果为:

1)债务人免除履行原债务的义务,且不承担债务违反的法律责任。这时债务人可永久性地免除债务,即使以后债务能够履行,也没有义务再履行债务。在一部不能时,债务人在不能的范围内免除履行义务;在一时不能时,债务人在履行障碍消灭前不负履行迟延的责任。

2)在双务合同中,债权人免除对待给付的义务;对待给付已经完成的,可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返还。

3)债务人应及时向债权人告知履行不能或者需要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的理由,并取得有关的证明。债务人不及时通知使债权人因此受到损失或者使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应负赔偿责任。

3、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履行不能

如果债务人履行不能是因第三人的原因引起,则产生债权人的代偿请求权。代偿请求权是指债务人基于与发生履行不能的同一原因取得给付标的的代偿利益时,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偿还其代偿利益的权利。比如因债务人疏于管理,标的物被第三人不法损坏,发生债务人对第三人损害赔偿请求权,同时发生对债权人的履行不能。这时,债权人可向债务人主张债务违反的责任,也可向债务人请求让与其对于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或者已经取得的损害赔偿金。

代偿请求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

1)须发生债务人履行不能,在可能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请求原来的履行,不会产生代偿请求权。

2)债务人须因发生履行不能的事由而取得利益。即利益与履行不能的原因之间有因果关系。比如债务人因给付标的物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或保险金的请求权,均可作为代偿请求权的客体。而如果因标的物灭失,出于同情朋友赠与同情金,则因与发生履行不能的事由无因果关系,债权人不能就此行使代偿请求权。

3)债务人取得的利益须具有可转让性。具有人身性质的扶养金请求权、非财产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不具有可转让性,不能作为代偿请求权的客体。

4)作为代偿请求权的标的,其利益应以原债权额为最高限额,超过原债权额的部分,债务人有权拒绝。

在双务合同中,因第三人的原因致使履行不能时,如果债权人不行使代偿请求权,则债权人同时免除对待给付义务,其已经作出的给付,可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返还;债权人行使代偿请求权时,其应负对待给付义务,如果行使代偿请求权不能满足原债权全部时,则就其所受领部分的价值,按比例减少对待给付。

二、国际贸易合同的作用

首先,国际贸易合同是每个国家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础的手段,这样的合同不仅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也会牵扯到国家质检的利益和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因此国际贸易合同当中具有的重要作用。

其次,国际贸易合同明确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联系双方的纽带,对双方具有的相同法律约束力,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否则就违反了合同,就是违约行为,当违约造成的损害或者是损害的时候,受损害方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提出索赔的要求,违约方必须要造成的损失。

如果一方因为客观的原因需要经过修改合同的一些条款或者是终止合同的时候,依据先关的法律提出索赔的要求,违约必须药承担造成的损失,如果一方因为客观原因需要修改合同的一些条款或者是中弄直合同的时候,必须药提出对方确认。如果对方不同意修改或者是终止的合同,除非提出了证明提出不可预估等特殊情况的发生;否则,提请方任然需要履行原有合同。

三、一身债务的人该怎么办

主动还债。债务人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了解真实情况,根据收入情况减少或减少或浮动还债。协商可以的,可以协商,在诉讼期限内不可能协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有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债务人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的有关问题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清偿债务,部分债务分期清偿。每期债务清偿期满后,债务人应当清偿相应的债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为债务违约。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仲裁或者诉讼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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