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侦查羁押期间,如果证据不足以逮捕犯罪嫌疑人,就不能逮捕他们。但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包括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以及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在侦查羁押期间,如果证据不足以逮捕犯罪嫌疑人,就不能逮捕他们。
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能否拘留:证据不足逮捕时
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必须在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的基础上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经过侦查、预审、起诉等程序,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
若证据不足逮捕,则公安机关必须撤销案件,并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告发、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应当撤销案件,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因此,若证据不足逮捕,公安机关必须依法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侦查羁押期间,如果证据不足以逮捕犯罪嫌疑人,就不能逮捕他们。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必须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条件。若证据不足逮捕,公安机关必须撤销案件,并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告发、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应当撤销案件,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因此,若证据不足逮捕,公安机关必须依法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逮捕是否基于充分证据?
255人看过
-
直接逮捕是否需要拘留?
106人看过
-
逮捕证据不足是否可以拘留
219人看过
-
拘留以后,应当逮捕但是证据还不充分的,该怎么办
114人看过
-
批捕是否需要证据充足?
289人看过
-
逮捕和拘留:怎样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接受逮捕和拘留?
454人看过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
证据不充分能否逮捕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22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依据现有法律,家属或朋友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开庭才能见到。这期间,只有委托律师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律师可以进入看守所了解下列情况:您的亲友是否被刑讯逼供、是否被同监所的犯人欺负或虐待、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了解涉案罪名与案件相关情况、反馈家人朋友的挂念与希望知道的情况、以及其在里面的状况、代为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或控告等等。无论
-
能否批捕需要考虑证据是否充分?山东在线咨询 2024-12-08在无法认定有足够证据或根本无证据可作为支撑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无法批准逮捕行为。在审批过程中,检察院需要对公安机关提交的申请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并在审查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决定。如果案件缺乏充分有效的证据,检察院应依法表示不予以批准逮捕。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需要对其不批准逮捕的原因进行明确翔实的申明解释。若需要进一步开展补充侦察工作以获取更多证据,检察院应同时告知相关的公安机关。参考词条中的
-
-
没有证据逮捕和逮捕最长拘留多久时间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19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天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批的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于逃跑犯罪、多次犯罪、组织犯罪的重大嫌疑犯,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期间,是不断收集犯罪嫌疑人犯罪证据的过程,如果认为应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公安机关会向检察院申请逮捕。《刑事诉讼法》
-
异地拘留、逮捕是否需要双方协商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21需要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在接到异地公安机关要求协作的请求后,应当首先对其法律文书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则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 不得以警力不足,办案经费缺乏等种种借口予以推诿。公安机关进行办案协作,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手续费、交通费、住宿费。 但是,如果协作地公安机关确实因办案经费紧张,履行办案协作职责有一定难度,委托地公安机关自愿支付一定费用的,也可以由两家共同协商解决。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