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鉴定抑郁症过程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21:03:09 459 人看过

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或者直接到有关的医院去进行抑郁症的鉴定。

(一)申请鉴定的过程如下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缴纳鉴定费用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四)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

(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五)其他

1、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2、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06: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抑郁症鉴定属于几级
    司法鉴定机构
    一、抑郁症鉴定属于几级抑郁症可以鉴定出来,定为几级伤残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如何申请办理司法鉴定1、委托需要司法鉴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自己选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
    2023-06-06
    187人看过
  • 抑郁症司法鉴定中心收费标准
    一、抑郁症司法鉴定中心收费标准关于抑郁症司法鉴定中心的收费标准,这通常依据省级物价局最新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一般需要几百元左右。1.由于司法鉴定的专业性和严谨性,其费用往往涵盖了鉴定过程中的各项成本,如鉴定人员的专业时间、技术设备的使用、以及报告的编制等。2.具体费用标准可能会因地区、鉴定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当需要进行抑郁症司法鉴定时,建议提前向相关机构咨询具体费用,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二、抑郁症司法鉴定的具体标准抑郁症司法鉴定的具体标准主要依据被鉴定人的临床表现、病史资料以及心理评估结果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1.抑郁症作为一种心境障碍,其临床特征包括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情绪消沉、自卑抑郁等,这些症状需与患者的处境不相称,并持续一定时间。2.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会详细查阅被鉴定人的病历资料,了解其疾病史、治疗情况及当前症状,同时结合心理评估工具(如量表)的结果,来综合评估被鉴定人
    2024-08-13
    225人看过
  • 抑郁症司法鉴定伤残等级标准
    一、抑郁症司法鉴定伤残等级标准在探讨抑郁症的司法鉴定伤残等级标准时,需明确的是,抑郁症本身并不直接对应某个具体的伤残等级。1.伤残等级的评定通常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国家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侧重于身体损伤及功能障碍的评估。2.对于抑郁症这类精神疾病,其伤残等级的确定则复杂得多,因为它更多地涉及到精神层面的功能受损。3.一般而言,若抑郁症严重到影响患者的日常生活、工作能力及社会功能,且经专业医疗机构确诊并治疗后,仍留有明显的后遗症或功能障碍,才可能被纳入伤残评定范畴。4.但具体的伤残等级,需由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病情的严重程度、持续时间、治疗效果及预后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二、抑郁症司法鉴定所需材料进行抑郁症的司法鉴定,申请人需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以确保鉴定过程的顺利进行及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具体而言,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
    2024-07-29
    364人看过
  • 抑郁症能否作为司法鉴定的依据?
    可以。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抑郁症医保能报销吗抑郁症患者可以去申请投保医疗险,不过能否投保成功,就得看保险公司的决定了。而因为抑郁症患者的自虐自杀风险很高,加上抑郁症这类精神疾病并不稳定,也不确定会不会复发,所以保险公司很大概率会拒绝承保。当然,根据病史资料、医疗就诊记录,再结合患者发作频率、自杀风险等因素,有些保险公司在经过综合考量之后,也可能会承保。不过就算承保,一般也不会按标准体承保,多半会加费承保。像医疗险、重疾险对被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都会有一定的要求,如果想要买保险,可以选择一些对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
    2023-07-07
    91人看过
  • 抑郁鉴定程序
    鉴定结论
    一、抑郁鉴定程序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二、抑郁症医疗期是多长时间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医疗期主要通过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作为确定医疗期的依据,如劳动部《企业职工患
    2023-06-11
    120人看过
  • 在我国司法鉴定如何判断抑郁症
    一、在我国司法鉴定如何判断抑郁症?1、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2、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二、抑郁症司法鉴定的程序一)委托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提交的材料(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
    2023-06-04
    461人看过
  • 做抑郁症司法鉴定准备什么材料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二、司法鉴定私人可以开吗?私人不可以设立司法鉴定所,更不能做司法鉴定,只能是法人和组织。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的申报主体应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司法鉴定机构的属性不好准确确定,它既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虽然
    2023-06-28
    295人看过
  • 抑郁症可以鉴定工伤吗
    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由生物、心理与社会环境诸多方面因素导致。抑郁症不是职业病,不能认定为工伤。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
    2023-02-27
    326人看过
  • 抑郁症鉴定需要啥材料?
    一、抑郁症鉴定需要啥材料?(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是什么?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三、缴纳鉴定费用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四、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
    2023-12-04
    83人看过
  • 重度抑郁症的司法鉴定的临床表现是什么
    1、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2、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一、抑郁症司法鉴定的程序一)委托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提交的材料(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
    2023-03-25
    209人看过
  • 抑郁症算精神病吗需要司法鉴定吗
    一、抑郁症算精神病吗需要司法鉴定吗抑郁症作为一种常见的心理疾病,是归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研究范围之内的。抑郁症也被称为抑郁障碍,其主要临床表现是显著且持久的心境低落现象,这也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别之一。在临床治疗过程中我们发现,抑郁症患者的心境低落情况往往与其所处环境并不相符,其情绪的消沉程度可以从闷闷不乐逐渐发展至极度悲痛欲绝,进而出现自我否定、自卑以及悲观厌世的现象,有时还会产生自杀的念头或者实施自杀行为;更为严重的情况下,患者可能会陷入木僵状态;部分病例则伴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症状;在病情严重时,患者甚至可能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一次的发病都将持续至少两周以上,甚至有些病例会持续数年时间,大部分病例都会存在复发的可能性,每次发病后大部分患者的症状都能得到缓解,但仍有部分患者可能会留下残留症状或者转变为慢性病症。《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
    2024-07-15
    376人看过
  • 抑郁症工伤鉴定能评几级
    在工伤评残目录中,抑郁症本身并不是评残项目,不构成伤残,但属于人格改变或者边缘智能状态无法完全治愈,通常定七级伤残,有轻度智能损伤,则可以确定六级伤残。一、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标准1级伤残的认定标准为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痪肌力≤3级或三肢瘫痪肌力≤2级;重度非肢体瘫痪运动障碍;严重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的90%以上,脊柱和四肢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肘关节以上功能丧失或完全丧失;双下肢和一上肢高位丧失等。2级工伤认定标准包括:严重器官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医疗依赖、或多数人不能自理。二、工伤骨折可以评到几级伤残鉴定标准提到骨折的规定有:1、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2、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3、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4、有骨折;5、关节功能丧失;6、末节离断。符合任何一项都可以评10级工伤。按工伤鉴定标准,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
    2023-06-20
    307人看过
  • 抑郁症和工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抑郁症不是一种职业病,不能被视为工伤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是情绪障碍的主要类型,其特征是严重和持久的情绪抑郁。它是由生物、心理和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造成的。抑郁症不是一种职业病,不能被认定为工伤1,工伤的认定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依据《工伤和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GB/t16180-2014)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将其视为工伤:(1)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场所工作相关的准备工作或最后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暴力和其他意外伤害
    2023-05-07
    429人看过
  • 抑郁症鉴定的相关方面有哪些?
    抑郁症只是一个情绪方面的问题,检查方面,抑郁症病人常规比如血常规、血生化、甲功、心电图方面,做一个常规的检查了解一下。一般情况抑郁症病人主要是一些情绪低落,或者是兴趣不好,甚至少言少动、胃口不好,这些方面就要常规的了解身体状况。有些老年人可能还要涉及躯体方面、头颅方面一些检查,看是抑郁症,还是其他原因并发的抑郁症。抑郁症鉴定属于几级抑郁症可以鉴定出来,定为几级伤残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
    2023-07-05
    12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抑郁症工伤鉴定是怎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4
      抑郁症不是职业病,不能认定为工伤。 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由生物、心理与社会环境诸多方面因素导致。抑郁症不是职业病,不能认定为工伤。
    • 法医鉴定抑郁症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28
      1.可以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 忧郁症的司法鉴定过程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13
      做抑郁症司法鉴定,通常由法院提出,当事人需要携带病历等相关资料,缴纳费用后接受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会通过专业医护人员出具鉴定意见后送达到申请单位。
    • 法律中如何司法鉴定抑郁症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1
      如果需要做司法鉴定的话,抑郁症也是可以做司法鉴定的。需要做精神病医院的检查,治疗,病例,然后还需要上级指定的医院进行司法鉴定。病例内容主要是以前就诊的记录。
    • 抑郁症的司法鉴定需要做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8-18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