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限约定不明的怎么确定担保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0:42:09 305 人看过

担保期限约定不明的话,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对保证责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第六百九十五条【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七条【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30日 1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仲裁相关文章
  • 确定无约定分期还款担保期限的步骤
    无约定的分期还款担保期间为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与主债务履行一致,就是说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与分期履行债务的时间相结合,担保人就分期履行债务的每一笔债务单独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从每一笔债务应履行的时间开始起算,往后六个月。就是对于此类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应与债务人分期履行债务的期限相一致,也就是说,不应在整体债务到期后计算担保期限,而应是就分期履行的债务每一笔单独计算其担保期限。民法典未约定担保期限如何处理在债务担保中,只有保证具体的保证期限,保证人和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保证期限从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
    2023-07-05
    133人看过
  • 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履行期限怎么计算?
    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如果未约定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中担保期限如何约定担保合同中的担保期限应当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没有约定时按法律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民法典保证期限多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由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一般是六个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
    2023-03-27
    402人看过
  • 无约定的分期还款担保期限如何确定?
    无约定的分期还款担保期限应当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但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的期限。一、民间借贷保证人最长有效期怎么算民间借贷中保证人有效期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二、合同担保保证期限是多长时间保证期限由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三、保证合同的担保期间如何约定的保证合同的担保期间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决定,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023-04-10
    408人看过
  • 担保期限如何确定在担保合同中
    担保合同中担保期间的约定规定如下:1、担保期限由债权人和担保人约定,若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2、保证期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不得中止、中断和延长;3、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律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抵押担保期间可以约定吗1、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所以抵押担保不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通过约定债务履行期限。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
    2023-07-05
    395人看过
  • 担保合同期限的起算点怎么确定
    一、担保合同期限的起算点怎么确定《民法典》第511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该规定也与上述规定相符合,即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要求还款,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担保期限则从必要的准备时间到期后开始计算。《民法典》第692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期限,是要求债权人必须要在期限届满前,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同一般的合同履行责任不同,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履行期限必须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向对方主张权利。那么,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如何认定担保期限是无期限限制还是从主债务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担保责任的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债权人应该先遵守双方的交易习惯,如果没有交易习惯的,可以返还,但债权人如果主张还款的,须给
    2023-05-03
    250人看过
  • 债务期限未约定,担保期限如何算
    债务期限未约定担保期限如何算《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也就是从合理期限届满时,认定主债务到期,担保责任就从该时起计算6个月。另外,《民法典》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
    2023-04-19
    468人看过
  • 公司财务担保书没有约定担保期限
    一、公司财务担保书没有约定担保期限担保书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没有约定债务期限的担保期间怎么算没有约定债务期限的担保期间的计算方法如下:(一)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二)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2023-05-03
    248人看过
  • 担保债务的期限长短一般怎么确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债务期限的担保期间,应当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一、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保证期限是多久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一般是六个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担保人没约定担保期限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计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2023-06-22
    215人看过
  • 担保合同期限要如何约定
    合同期限约定根据合同实际约定事项由当事人双方协议确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一、写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吗写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借据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是: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不违法,双方的意思是真实的,并自愿签署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二、二手房签合同买家反悔如何处理一、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三、
    2023-03-07
    144人看过
  • 反担保协议中反担保人担保期限可以约定吗
    反担保协议中反担保人担保期限可以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3-06-13
    233人看过
  • 没有约定债务承担期限的担保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计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一、借条内保人还需要担保人接受吗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在担保有效期内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2023-03-20
    244人看过
  • 担保期限到期后担保人需要担责的规定
    一、担保期限到期后担保人需要担责的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第七百零二条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债务关系之中的担保人一般都是有经济能力的,对于债权
    2023-05-03
    114人看过
  • 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担保期限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确定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承担保证责任。”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即主债务履行期未约定,此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主债务的履行期应当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实务中,对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证据很难取得,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认为应以债权人提起诉讼请求债务人偿还借款本息之日,视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故应从此日开始计算保证期限。一、借条没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怎么算通常情况下,借条不到期,虽然可以起诉,但是,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但是,在有的情况下是可以起诉并得到法院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3-02-21
    283人看过
  • 出纳担保书担保期间约定不明应该怎么办
    出纳担保书担保期间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期限过期的,担保人不需要再对债权承担法律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应当在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旦保证期间届满,其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出纳担保书的内容有什么?出纳担保书本人某某(担保人)某某,身份证号码:1234567,与贵公司财务部员工某某(被担保人)某某,身份证号码123456,关系是某某关系,本人自愿为某某按下列条件提供担保:1、保证被担保人在贵公司工作期间,不盗用、挪用公司资金等任何手段侵犯公司或公司客户利益,不做有损于公司形象和声誉的事情。2、保证被担保人对其因工作失职、渎职、以及损毁公司财务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时赔偿。3、若被担保人不遵守上述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未及时进行赔偿时,本人同意对被担保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向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另附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某某被担保人
    2023-07-26
    18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 更多>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在担保人承担的不明确担保的期限限制范围内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0
      首先要看担保是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可以参见以下法条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
    • 无约定的分期还款担保期限怎么确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26
      无约定的分期还款担保期间为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与主债务履行一致,就是说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与分期履行债务的时间相结合,担保人就分期履行债务的每一笔债务单独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从每一笔债务应履行的时间开始起算,往后六个月。就是对于此类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应与债务人分期履行债务的期限相一致,也就是说,不应在整体债务到期后计算担保期限,而应是就分期履行的债务每一笔单独计算其担保期限。
    • 担保人对担保人规定的担保期限不予约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3
      双方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属于连带保证责任。双方对保证期限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为六个月。债权人自债务到期之日起六个月内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期限内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后,诉讼时效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两年,两年内债权人没有主张权利,丧失胜诉权。如果债权人是银行,即使之前没有起诉,一般会以书面等形式向你主张权利。但其是否能够主张向你送达过书面主张依然是个问题,可以找律师
    • 什么情况下担保期限约定不明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1
      一般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属于担保期不明确的协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担保期限是确定担保人承担保责任的期限,不得暂停、中断、延长。债权人和担保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但约定的担保期限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无协议;无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协议
    • 担保约定约定不明与没有约定的期限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9
      担保责任约定不明在我国有明确的处理办法。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债务具有补充性,保证人事有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债务不具有补充性,而具有赔偿性,保证人亦无先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