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成都市公积金缴纳条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3 04:27:29 192 人看过

一、成都市公积金缴纳条件

成都市公积金缴纳只能公司缴纳,不能个人缴纳,如果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也要同比缴纳。

二、成都买房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可以,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求如下。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三、成都公积金提取程序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1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成都市如何办理成都公积金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纳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7
      办理费:不收费;网上查询:成都住房公积金卡均为联名卡,如需网上查询,查询地址为: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zfgjj/index.shtml服务内容:公共信息服务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业务通知等,个性化服务包括账户变更通知、业务办理进度及结果通知等。收费标准:免费。12329短信是面向公众的非紧急公益服务短信,专门用于住房公积金工作和服务,不向公众收取信息费
    • 成都二手房提取公积金缴纳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3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办理地点: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及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65号人居一楼电话:028-85324726城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电话:028-8643675城东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路3号成
    • 公积金的缴纳不知有法律规定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14
      住房公积金在法律上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交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公积金贷款担保费成都市是怎样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9
      从4月22日起,公积金贷款担保费成都市调整政策,按照原来的规定,职工购买期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担保公司会按照3‰的比例收取担保费。此次政策调整将担保公司收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房阶段性担保费,改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承担,不再向贷款人收取。 具体文件为《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成都公积金2015年4号文。
    • 法律是否有规定强制缴纳公积金的权利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3
      有关于公积金强制缴纳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作出了规定,规定如下: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