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二审与审判监督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6:13:08 191 人看过

1、审理的对象不同。

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二审程序是一审程序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

2、提起的主体不同。

审判监督程序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而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人和在一审程序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提起。

3、提起的条件不同。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是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识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而二审程序如果由上诉人提出则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表示即可上诉。

4、提起期限不同。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除因发现新罪或将无罪改为有罪受追诉时效的制约以外,没有期限限制;提起二审程序必须是在法定的上诉期和抗诉期内。

5、审判适用的程序不同。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适用何种具体审判程序取决于以生效的判决,裁定原来适用的程序,原来是第一审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审判,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是提审案件,应当使用第二审程序审判。

6、审判结果能否加刑不同。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其最终审判结果可以是减轻原判刑罚,也可以加重原判刑罚;而按照二审程序审理案件作出裁判时必须遵守上诉不加刑原则。

一、刑事诉讼的再审程序

刑事再审程序,又称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诉讼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

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1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相关文章
  • 刑事审判监督与公平正义
    没有监督的审判易滋生腐败,也就难谈公平正义,因此,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的监督机关,对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监督贯穿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而刑事审判监督是检察监督的重要一环,是审判公正的重要保障。刑事审判涉及到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一方面,出于与犯罪作斗争的需要,国家赋予人民法院专门职权;另一方面,要注意审判中的人权保障,保证这些权利的正当行使,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需要切实加强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防止审判人员滥用职权,执法犯法。一、刑事审判监督与公平正义的内涵所谓刑事审判监督就是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并对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法院提出纠正
    2023-06-11
    327人看过
  • 怎么区别刑事一审与二审
    刑事一审和二审的区别有:1、性质不同。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3、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4、判决效力的不同。5、使用的程序不同。一、刑事案件一审程序为:1、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2、决定开庭审判;3、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4、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5、开庭审理;6、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7、宣告判决。二、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审理的条件有: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综上所述,刑事一审和二审的区别有性质不同;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判决效力的不同;使用的程序不同。刑事案件一审程序为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开庭审判;确定合议庭的组
    2023-03-09
    27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一审败诉上诉可以胜诉吗,审判监督与二审有什么关系?
    一审败诉后二审胜诉的希望大吗?一审败诉后二审胜诉的希望是不一定的,主要是看有没有新的证据和具体案情的。二审主要是看是否有新的证据,只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才能有胜诉的把握。一审和二审本身的区别有哪些?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再次审理的程序。而只是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判决、裁定,确实需要再审时所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关系:(1)提起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3)提起的
    2023-06-03
    247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刑事审判监督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申诉是对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所以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审判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公平的重要手段,而审判监督有类型有很多,案件当事人申诉就是其中之一,当事人申诉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监督的对象包括国家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有: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2、各级法院;3、各级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诉是对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所以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
    2023-07-04
    482人看过
  • 什么是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再审与二审有哪些不同?
    一、什么是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再次审理的程序。而只是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判决、裁定,确实需要再审时所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有如下特点:(1)审判监督程序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监督的一种方式。(2)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理由具有法定性。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定原因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并且应经法定部门审查决定。(3)根据审判实践,只经过第一审法院审结的案件,无论是自行再审或指令再审,都适用第一审程序,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二、再审与二审有哪些不同(1)提起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
    2023-02-25
    82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的立案监督与其他监督机制有何区别?
    刑事诉讼法立案监督是指有关机关或者公民对于某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或者是不应立案而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的活动。主要是情形有:1、公民可以对于公安不立案的决定向其复议、可以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2、检察院对公安不立案的,先要求说理,后通知其立案。刑事诉讼法立案监督最新规定《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实行监督。第三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的,由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审查逮捕部门经过调查、核实有关证据材料,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在七日内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经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第三百七十三条: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
    2023-07-01
    418人看过
  • 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程序
    一、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是指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对生效裁判提出重新审判时采用的形式。采用一定的方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是审判监督中的重要一环。没有一定的方式提起或者采用非法定的方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便无法启动,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便不能纳入诉讼程序中加以纠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包括决定再审、提审、指令再审以及抗诉。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具体程序是:1、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提出抗诉的,由控告申诉部门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决定。检察院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2、最高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上级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指令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检察
    2023-03-17
    409人看过
  • 申诉和审判监督的区别究竟在哪里?
    申诉和审判监督的区别如下:1、含义不同;2、提起主体不同;3、受理的机关不同;4、行使权利的期间不同;5、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申诉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监督的重要途径,人民法院只有对各种申诉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以后,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才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重新审判。起诉自诉申诉上诉的区别自诉是对于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或者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或者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当事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要求追究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刑事责任。起诉,在刑事诉讼中,狭义上特指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则是民事原告、行政诉讼原告向法院提起对被告的民事诉讼。上诉,刑事诉讼中是法定当事人不服
    2023-07-06
    266人看过
  • 二审程序:评审审判监督的意义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判,二审是还未生效的裁判;2、审判监督程序有严格的限制,二审程序由上诉和抗诉引起;3、审判监督程序没有确定的时间,二审程序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4、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法院范围大;而按二审程序只能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什么是“二审判决”及二审期限和程序二审判决是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就上诉案件作出的判决。二审期限是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或抗诉案件的审结期限。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是第二审级的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所适用的程序。第二审程序提起上诉可作为上诉人的,必须是在第一审案件中具有实体权利或义务的人,既可能是第一审案件的原告,也可能是被告,具体为当事人、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和直接承担一审裁判中实体权利义务的第三人。必要共同诉讼的上诉案件,
    2023-07-05
    313人看过
  • 二审终审上诉与申诉的区别
    申诉是国家法律赋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和上诉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区别:1、上诉必然引起二审程序;但申诉仅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材料来源,是否能够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由司法机关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并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时,才能开始审判监督程序。2、上诉的提起,必然阻止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但申诉则不相同,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申诉的提出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3、上诉有法定期限限制;申诉则没有期限限制。什么是申诉所谓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的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申诉作为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在司法实践中占有很大比重,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中最经常和最主要的方面,也是司法机关发现错误裁判的一个重要途径。申诉有两种,一则诉讼当事
    2023-06-14
    476人看过
  • 刑事二审程序庭审流程,刑事二审程序与刑事再审程序的区别
    一、刑事二审程序庭审流程刑事二审程序庭审流程按照一审流程进行审理:1.开庭。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被告人最后陈述。5.评议、判决和宣判。二、刑事二审程序与刑事再审程序的区别刑事二审程序与刑事再审程序的区别如下:1.提起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3.提起的理由不同。4.提起的时间不同。5.审理的法院不同。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既可以由原法院审理,也可以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还可以由更高的人民法院提审。三、刑事二审审理期限是多
    2023-06-19
    477人看过
  • 重新审判:一审、二审与审讯的区别
    一审二审再审的区别是: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结后的判决,在上诉期间,是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结后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一审诉讼程序的发生,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法院的管辖权;而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二审法院的审判监督权。二审再审抗诉之间的区别(一)对象不同:二审的抗诉对象是尚未生效的一审裁判,而再审抗诉对象则是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其中有的是一审生效的裁判,也有两审终审的裁判。(二)抗诉机关不同:二审抗诉的机关是原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再审抗诉的机关是原审法院的上级检察院或最高检。(三)接受抗诉机关不同:接受二审抗诉的机关是抗诉检察院的上一级法院,而接受再审抗诉的机关是抗诉的检察院的同级法院。(四)提起期限不同:二审抗诉有法定的期限(10天/5天)而法律没有对再审抗诉的期限作规定,只要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的裁判确有错误,不论是在判决、裁定的
    2023-08-14
    465人看过
  • 提起刑事诉讼要有什么样的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第二,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院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第三,必须由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作出裁定书以决定再审,方能启动再审程序。一、申诉能够直接启动再审程序吗申诉与再审是不同的,向检察院申诉不能直接启动再审程序。符合申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该重新审判,而不是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
    2023-06-24
    105人看过
  • 审判监督(刑事审判)有哪些内容
    【审判监督(刑事审判)】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五条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况,在庭审后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人民法院认为正确的,应当采纳。第二百零三条对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第二百零八条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应当由单位的其它负责人作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第二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第二百一十条
    2023-04-27
    321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时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 更多>

    • 区别:1上诉与申诉2二审抗诉与再审抗诉3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6
      1、上诉是针对一审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提起上诉,申诉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要求重审2、抗诉都是检察院提起,区别与第一项一样,是在判决是否发生效力3、二审是针对一审就像审理,一审未发生法律效力;审判监督程序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提起的重审程序
    • 刑事诉讼法中的审判监督程序和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区别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般来说,两者的含义基本相同,所以通常的说法就是“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如果说非要有区别,那么不妨认为,前者的范围大于后者,具体来说,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了1、再审的启动(上级法院指令、上级检察院或最高检察院抗诉、当事人申请被接受、院长认为原审有错提请本院审委会决定等方式);2、再审的审理;3、再审的判决(有实体意义上判决的如撤销原审裁判直接改判,也有程序意义上的,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等)
    • 审判监督刑事抗诉有什么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1
      审判监督、刑事抗诉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刑事抗诉是刑事监督的一种处理方法,一般情况下,会有专门的司法部门执行审判监督的工作,若是在监督的过程中发现,一审的流程等存在瑕疵,此时就会剔除刑事抗诉。
    • 法律上的二审和刑事审判监督的区别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0
      刑事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案件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程序属于审判监督程序,它与第二审程序主要区别: (1)提起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
    • 民事诉讼一审败诉上诉可以胜诉吗,审判监督与二审的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6
      一审败诉后二审是否能够胜诉,主要是看有没有新的证据和具体案情的。二审主要是看是否有新的证据,只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才能有胜诉的把握。 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关系如下: (1)提起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