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怎么办产权,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06 11:28:57 261 人看过

拆迁安置房办产权应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拆迁安置协议、旧房拆迁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交纳规定税费,凭完税证明办理登记、领取新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可以使用安置房办理抵押贷款吗

可以使用满五年取得房产证的安置房办理抵押贷款,具体根据当地政策确定。产权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向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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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1日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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