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和公司商量结算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谈判失败,可以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企业关停的补偿方法是什么
企业关停的补偿如下:
(1)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企业关停流程怎么走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予以解散。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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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法定事由: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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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停属于国家赔偿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7可以和公司商量结算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谈判失败,可以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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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关停是否属于改制?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4破产就是你原来的单位已经在企业的行列中消失了没有了,改制是编制还在只是从原来的国营企业的固定工变成了合同工,买断的一般都是改制的,但是买断是解除劳动合同,是单位还在而你却不属于那个单位的人了,破产是单位没有了但你没有和你原来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管你原来的单位让谁吞并了你还有可能重新工作的机会,买断就不一样了,是单位不需要你了,一般都是按你的工龄每一年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一次发给你,以后的事情就和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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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属于国家赔偿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41、是的。国家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国家赔偿。所以,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中的一种。 2、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了对人身权的损害赔偿和财产权的损害赔偿,还包括了行政赔偿的免责事由。 第一,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 对人身权的侵害,包括对人身自由权的侵害和对生命健康权的侵害。 第二,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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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属于国家赔偿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4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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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求员工赔偿家属属于职业侵权责任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7工伤职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家属误工费没有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误工费仅限于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护理。用人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所在省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当地护工标准支付。生活自理障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