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谁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01:30:22 230 人看过

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政府医疗机构包括社区诊所,公立医院等等。

一、社区养老业务服务模式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在城市各个社区建立养老护理服务中心,老年人仍然居住在自己家里,享受服务中心提供的营养和医疗护理以及心理咨询,并由服务中心派出经过训练的养老护理员按照约定时间到上门为居家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倾听老人诉说的亲情服务。

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养老方式。是目前一种吸收了机构养老专业化服务和传统家庭养老优点的最理想的养老模式

二、上海医保怎么报销

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起付标准为:

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

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参保人员住院

对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起付标准为:

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

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

三、开诊所需要什么手续

开诊所需要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等条件。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7: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未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要罚款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5千以下的,处1000-3000的罚款。《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科室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
    2023-04-17
    291人看过
  • 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二者有什么区别
    医疗机构,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诊所、门诊部等机构,主要就是给人看病;医疗卫生机构,指除了医疗机构还包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所有的领取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卫生所和个人诊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血站、卫生防疫站、职业病防治所、卫生监督局等。现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归属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没有本质区别,只是称谓不同,所包含的对象是一致的。在中国,大家习惯用单位表示机构或组织。医疗机构的含义小一些,主要指提供医疗服务的单位,比如医院、卫生院、社区服务机构、诊所、卫生室等等。卫生机构的含义大,除了包括医疗机构之外,还包括各级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血站、卫生行政机构等等。一、医疗机构的规定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依法成立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设置和登记。只有依法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023-03-30
    243人看过
  •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约定书文本(精神病防治机构)
    甲方:上海市上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本约定书有效期自2006年8月1日起至2007年7月31日止。约定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约定书。若乙方在当期约定书有效期内未受到甲方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本约定书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乙方在次年仍未受上述处理的,本约定书有效期再自动延长一年。本约定书有效期(包括延长期)总共不得超过三年。第二十七条在本约定书延长期内,甲乙双方对需修改的约定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提出终止约定的,自终止约定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本约定书终止。第二十八条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约定书相同。第二十九条本约定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县医保办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04-20
    114人看过
  • 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审核
    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是医疗服务的直接提供者,是医疗经费开支的源头。医疗费用支付的多少,主要取决于以下四个方面:1、疾病的轻重程度。2、检查和治疗项目的种类和次数。3、药品价格及医疗收费标准的高低。4、处方的药物品种和剂量的大小。因此,对医疗服务提供者进行审核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有:1、是否人为地延长住院日和进行不必要的治疗。2、检查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3、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标准是否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有无擅定价格和分解收费。规定的标准定价有床位费、手术费、药品价格等。擅定价格多发生在医院自制药品,多收手术材料费、治疗费等。分解收费是指对某一项收费项目进行分解,变成多项收费。例如腹部B超,规定腹部是一个部位,有的将其分解成肝、胃、肾三个部位,变相收一倍的费用。4、是否存在“大处方”“人情方”。“大处方”指的是一张处方上的总金额超过规定标准,“人情方”指的是处方上所开的药品与病情不相关。5、
    2023-06-09
    447人看过
  • 单位内部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乙方:经乙方申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乙方具有宁海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服务单位内部医疗机构资格。为规范医疗保险服务和管理行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宁海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宁海县人民政府令第16号)以及《关于单位内部医疗机构纳入医保结算范围试行意见》(甬劳社医〔2002〕212号)等配套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宁海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宁海县人民政府令第16号)及有关配套办法的规定。第二条乙方纳入医保结算的服务对象应限于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范围的医保参保人员。第三条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设立医疗保险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做好门诊医疗保险服务的管理工作。乙方应及时做好计算机的维护工作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好计算机系统的升级。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资料,通报基本医疗保险
    2023-03-16
    416人看过
  • 哪个机构能够为医疗纠纷提供调解服务
    一、哪个机构能够为医疗纠纷提供调解服务医疗纠纷一般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调解。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一致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医疗纠纷该遵循哪些原则1.依法处理原则。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医患双方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遵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调处,按章办事;2.维护稳定原则。发生医疗纠纷后,各方应首先保障医疗机构工作秩序,不得影响其他患者合法的医疗权利;3.公平公正原则。医患双方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既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2024-01-06
    231人看过
  • 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是否由医疗机构承担
    医疗机构承担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医疗机构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没有过错,并且自己的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医疗过错的话,那么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医疗纠纷中医疗机构举证责任怎么认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所谓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主要是指当医疗机构成为被告时,医疗机构要向法院出示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没有发生医疗过错的证据,如果医疗机构对此举不出证据,将要承担败诉的责任,并对患者的损失给予赔偿。当然,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意味着医疗纠纷中由医疗机构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应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而患者应就存在医疗行为给其带来的损害后果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患者也拥有
    2023-08-11
    204人看过
  • 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考核办法
    1、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卫生、物价、财政、药品监督等部门,对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进行考核,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加。2、对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的考核,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年1次;不定期抽查可根据参保人员投诉和医疗费用结算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随时进行,抽查结果纳入年终总评。3、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卫生等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制定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4、考核结果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定额控制指标预留费用挂钩。年终考核达不到总分60%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暂停或取消其定点资格。5、定点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考核工作,拒不接受考核的,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参见:《关于印发《安徽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考
    2023-06-09
    407人看过
  • 基本医疗保险的关系如何影响医疗服务?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以及个人账户余额转移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能够累计计算。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基本医疗保险保什么?中国目前正在积极进行医疗保险改革,那么,医改后哪些诊疗费用患者要全部自付或只支付部分呢?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国家计委等权威部门最近对此作出详细规定。按照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共五类。第一类是服务项目类: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第二类是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型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第三类是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
    2023-07-02
    277人看过
  • 患者起诉医疗机构谁举证
    患者起诉医疗机构一般由患者进行举证,患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失或责任,医疗机构可以提供反证据辩驳患者的指控。但是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合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尽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一般由医疗机构进行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024-05-06
    425人看过
  •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什么内容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处罚等等。一、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不按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应如何处理?做好职业病报告工作是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进行职业病防治成本效益分析,了解、掌握职业病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状态的主要手段,是政府职业卫生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为此,《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违反了这一规定,应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二、员工离职体检规定?一般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体检。但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
    2023-03-26
    106人看过
  • 医疗机构法人申办基本条件
    1、诊部、诊所的法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3)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2、医院主要负责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3)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4)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5)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以上第2—5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及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担任拟设立的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模板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模板)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2023-03-20
    265人看过
  • 药店中的中医师能否提供医疗服务?
    是否构成非法行医要看医师是否从事诊疗活动且有没有医生从业资格。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诊疗活动,包括诊断,治疗,护理等环节,对此可以参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即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医疗纠纷中医师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第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以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依法承担下列责任: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各项赔偿项目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已有详细规定,可以对号入座。具体数额的确定,患方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确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确定后一次性支付
    2023-07-08
    436人看过
  • 医疗事故纠纷需要的证据由谁提供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因此,医疗事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必须针对其医疗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有无以及在医疗行为中有无过错担负证明责任,否则,就推定其有因果关系和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不等于患者对任何事实都无需举证,患者必须对在该医疗机构就医的事实及受损害的事实举证,而医疗机构只有能够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护人员和医疗单位没有过错,医疗单位才不承担。一、医疗事故纠纷中医院不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
    2023-03-23
    178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诊疗护理服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4
      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护理服务应当明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按照规定向患者出具详列收费项目、标准及金额的收费清单,不得收取未提供服务或者药品的费用,不得收取高于实际服务标准的费用,不得有其他违法收费的行为。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活动,因使用不合格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或者违反医疗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常规等造成患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04
      卫生部颁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是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主要目的是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
    • 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服务的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6
      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服务,因使用不合格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或者违反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与诊疗护理无直接关系的药品或者进行无直接关系的检查、检验。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护理服务应当明示服务内容和收费项目、标准,按照依法核定的标准收费,并向患者出具载明收费明细项目、标准及金额的清单、收据
    • 什么机构应当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精神卫生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
    • 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卫生服务收入免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
      盈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收入也是免征增值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