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对于民事争议是可以按情况进行审理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一、房地产定金怎么拿回来
房地产定金可以先进行协商调解。房产定金不退,也就是买卖方之间因为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争议。解决当事人争议的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事复议以及行政诉讼,但是适用的范围是不同的。其中仲裁是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之下,才可以申请仲裁。若是涉及争议引起治安纠纷或者是民事纠纷的话也是可以报警进行处理的。
二、如何解决征地补偿纠纷
征地补偿纠纷的解决方式有: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进行起诉处理;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三、如何进行海关行政诉讼
海关行政诉讼除遵循诉讼法的共有原则,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开审判、回避、合议、两审终审制的原则,辩论的原则和各民族公民都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活动的原则等外,还应遵循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一)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原则人民法院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至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原则上由行政机关自行处理。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也规定了人民法院对显失公平的行政决定可以变更,但这只是表明人民法院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予采用。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确定的重要原则,体现了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实施司法审查的监督机制。(二)行政复议自行选择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行选择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的上一级海关申请复议,也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赋予当事人自行选择的权利是我国法制民主性的充分体现。当然,考虑到关税纳税争议的专业性较强,《海关法》规定了复议前置的程序,即当事人只能向上级海关申请复议,只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的原则为了保持行政管理的连续性和法律上的执行力,在行政诉讼中,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不因原告的起诉而停止执行。海关行政诉讼是由1987年《海关法》的颁布而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后,在我国建立了全面、规范的行政诉讼制度。凡是涉及公民、法人切身利益的情事,应赋予公民、法人诉诸司法保护的权利,这是法制国家的重要原则。我国在推进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完善的进程中,一方面要求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又建立行政诉讼制度,允许公民、法人在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审查其合法性。这不仅是对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监督,而且也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有:1.对海关作出的罚款、没收、警告、暂停或取消从业资格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海关决定征收的关税和其他税费发生争议的;3.对海关扣留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及与之相关的文件、账册、资料和对海关将走私罪嫌疑人扣留移送等强制措施不服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海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海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认为海关不作为而要求海关履行法律义务的;6.认为海关侵犯法律规定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的;7.认为海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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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能否处理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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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解决民事争议问题诌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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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涉及与他人的民事争议是先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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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是否行政诉讼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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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争议引起的行政诉讼是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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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是否可以针对民事诉讼中的行政机关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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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终审制是指除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就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外,其他的一般案件,可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然后终审。 在民事诉讼中,一些非诉讼民事案件适用一审终审,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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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行政规范文件是否有争议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4法院可以依法查明,也可以由当事人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二、“先民后行”还是“先行后民”,要看哪一个诉讼的解决构成另一个诉讼的前提条件。审判实践中可以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先行政诉讼后民事诉讼、先民事诉讼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分别进行或者行政附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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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民事争议行政争议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1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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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联系是什么,当事人能否一并主张解决行政争议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3不能,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有很多不同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联系第一,行政诉讼解决的相当一部分行政争议成为解决民事争议的前提条件。法院通过行政诉讼处理行政争议时,有可能也有必要一并解决与此相关的民事争议,这就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它体现了诉讼经济原则,便于当事人双方解决争议,也可以避免出现一事多判的矛盾结果。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也可能出现行政争议的先决性或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问题。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应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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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举证行政诉讼中的民事争议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18(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申请的事实;(三)在共同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被告侵害造成损失的事实;(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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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行政复议是否终止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30我来告诉你。 首先,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不服,不是申请行政复议,而是请求复核;所以,民事诉讼期间行政复议是违法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管是否有这个民事诉讼,受理了不该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需要作出驳回复议申请的复议决定。 其次,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认定,是确认民事赔偿责任的基础。所以,你所谓的这个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结果,是民事诉讼判决的基础和前提,所以,应该是民事诉讼中止,而不是行政复议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