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代表的行为引起的索赔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7 11:31:49 185 人看过

合同发包人引起的索赔有: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以及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的等。发包人代表的行为引起的索赔有什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八百零五条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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