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8:42:07 93 人看过

一、驰名商标保护司法解释

驰名商标在中国作为法律概念最早出现在1984年8月《关于我国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请示报告》所附的中文版《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其译自well-knownmark。《巴黎公约》采用well-knownmark而不是famosmark,意在表达具有不同知晓度的商标。well-known有3层含义:多数人熟知、熟知、著名,分别表达不同的知名度,以覆盖各种知晓程度的商标。

《关于驰名商标保护规定的联合建议》有关认定驰名商标的考虑因素继承了这一观点。《联合建议》第2条(1)(b)规定,主管机关在确定某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或认识程度,并在《解释性说明》第2.3条指出,对于某商标的了解或认识程度……没有为拟使用的方法或将获得的定量结果确定任何基准。《联合建议》采用degree这个表示范围的词,表明商标知晓度是范围,不可以固定其标准。

《联合建议》第2条(2)(b)、第4条(1)(c)将degree划分为bewellknownbythepblicatlarge、wellknown、known以及特殊情况下的notwellknownorknown,认为某商标至少为一部分相关公众所熟知,或者只是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甚至在特殊情况下,如仅要求在给予保护的国家以外驰名的情况下,某商标即使不为国内任何相关公众所知,都可以认定为驰名商标。当某商标被他人以不正当的方式削弱或淡化其区别性特征或被不正当地对其区别性特征加以利用时,该商标将获得包括在不相同或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的全面禁止权,但其理由是该驰名商标必须为全体公众所熟知。

可见,驰名商标是覆盖不同知晓程度的商标。

二、中国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享有良好商品质量信誉的商标

商标是商品与商标标识的统一体,商标仅仅是商品的标记,法律并不规定商标所示的商品一定要达到某种质量标准,它只要求符合使用或申请注册时所注册的规格为限。但驰名商标所示商品必须是品质优良,符合法定要求和规格,并长期保持稳定而享有信誉。

商品的质量信誉,是驰名商标的根本前提。而且这种信誉,与所谓的“省优”、“部优”、“国优”无关,也与厂商规模大小和级别以及其所获得的金奖、银奖、国际奖等也无必然联系。这种信誉指的是社会信誉,是广大消费者经久使用以后自然形成的综合反映。由此我们也可以认为驰名商标本身就是优质商品的标志,优质商品是驰名商标的核心。

2、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这个条件表明驰名商标是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所普遍知晓的商标或著名商标,或者是享有“重大声望的商标”,人们一看驰名商标,就与该商标所示的优质商品和商号(厂商名称)三者自然地联系在一起。现代社会,各种各类商品千千万万,琳琅满目,同一种商品,有众多的厂商生产制造和经销,且各以现代化的包装和装璜乔装打扮,使之千姿百态,消费者已经不可能依靠眼观手摸等直觉所能识别各种商品的质量好坏,主要依靠认牌购货,并具安全感和信任感。

由此可见,某一商标要成为公众所熟知的驰名商标,必然是具有较长的产销历史,相当可观的销售量和营业额,其商标本身作为一种无形财产,也一定具有重大的商业价值。使用时间比较短,或市场销售量不大的商品商标,不可能成为驰名商标。或者某一新产品,仅靠厂商独特的商标设计艺术和巨额的广告费,在短期内通过多种形式和多种媒体宣传而为公众所知,但却忽视商标所示的商品的内在质量,则其最终结果,只能是属于“虚名商标”。

当然,这个为公众所熟知的“公众”,也并非是人人皆知和家喻户晓。因为许多商品,仅限于特定的人群使用和特定的销售商经销。所以为公众所熟知,应理解为为数众多的特定的消费者群体和为数众多的特定的经销商群体所知晓。

3、在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的商标

这个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各个国家都有各自的标准加以限定。例如由美国兰道公司主持、于1990年在社会问券调查的基础上评选出了世界10大驰名商标,即“可口可乐”、“索尼”、“奔驰”、“柯达”、“迪斯尼”、“雀巢”、“丰田”、“麦当劳”、“IBM”、“百事可乐”这些商标在美、日以及德、瑞士等西欧的地域范围内享有较大声誉。尽管各国对驰名商标的“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没有确切的标准,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作为驰名商标除在本国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外,必须在国外、至少为一、二个国家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4.经广大消费者评选和特定的权威机构所认定的商标

一般的注册商标,只要由商标使用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即可。但驰名商标必须经消费者评选和特定的权威机构确认,并向社会公告。中国1992年的首届认定的驰名商标由商标使用人申报,经报界公布后,由消费者投票,国家商标局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筛选,最后由国家商标局加以认定和公告产生,其中以消费者投票评选的结果为主要依据。

中国现已施行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认定时应当征询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这一规定仍是“为相关公众所熟知”、消费者的态度、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等是认定驰名商标的重要依据。美、德等国认定驰名商标则采用民意测验方式;日本是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由政府不定期发布驰名商标;法国是由法官宣判,但其确定的标准,也以该商标的商品年销售总额、销售覆盖面和商标的年广告宣传费总额为依据。

三、驰名商标侵权罚款依据

根据最新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查获侵权商品500件以上的;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被侵犯的商标为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的;侵犯3种以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商品为假冒伪劣、粗制滥造,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因商标侵权行为受行政处罚未满5年又从事商标侵权行为的;拒不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侵权行为,私自隐匿、转移、销毁相关侵权证据的等侵权行为,将被处以违法经营额3倍以上不满5倍的罚款。

而侵犯中国驰名商标,或商标侵权商品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害、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将被处以违法经营额5倍的罚款,如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处以25万元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8日 2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驰名商标相关文章
  • 哪些驰名商标会被保护,我国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是什么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4、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该驰名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5、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
    2023-06-01
    473人看过
  • 浅析驰名商标的域名保护
    驰名商标域名的保护是网络世界给人类的现实生活增添的一个新问题。这里简单对驰名商标域名问题进行探讨,以求借鉴相关国家的先进经验,完善相关立法,实现对驰名商标全方位的保护。域名与驰名商标概述(一)域名所谓域名(DomainName),互连网国际特设委员会(IAHC)发布的备忘录中称:域名系统是专为网络中的计算机定位而设计的便于人们记忆IP地址的友好名称。域名就是因特网上用户在网络中的名称和地址,是为方便人们发电子邮件或访问某个网站而设计的。随着商业活动在互联网上的广泛应用,域名已逐渐演化成为一种商业标识,其功能也相应地改变为指向经营者的身份。域名的本质特征在于其技术性,域名系统为网络上的信息传输提供技术支持,使虚拟世界的信息准确流通。但网络世界中商业活动的出现,赋予域名更多的社会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标识性,它是人们选择用来在因特网上代表自己的标志。域名的标识性功能使之与知识产权法
    2023-06-07
    56人看过
  • 法律视角下的驰名商标保护
    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1、有关公众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2、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3、申请注册不同或者不同商品的商标是复制、复制、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我国加强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是怎样的我国加强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有:第一,对具有独创性的驰名商标可给予跨商品类别保护。第二,对于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自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二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第三,明确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制度。驰名商标所有人要形成较强的法律意识
    2023-07-04
    289人看过
  • 保护驰名商标实践
    中国认定已有13年的历史,在认定了近400个商标驰名的同时,也认定了这些商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事实。对商标驰名的认定使得被认定商标在案件中获得直接的保护并有利于在今后的案件中得到保护,而对商标声誉的认定将对企业甚至社会公众产生重要的意义和影响。回顾中国在这方面的实践有助于进一步认识并进而完善中国的驰名商标制度。相同驰名商标共存:无法实现的跨类保护翻开中国驰名商标名录不难发现,多个已认定的驰名商标为完全相同的文字商标,如东风驰名商标有三个,分别使用于汽车、柴油机和手扶拖拉机,由不同的权利人分别所有。同样情形的还有长城(计算机)、长城(润滑油)、凤凰(自行车)、凤凰(照相机)等等。由于商标名称的同一及共存,这些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将无法获得法律给予的跨类保护。至于为何会产生此类问题,我国第一位学博士黄晖认为,由于我国商标实行按商品分类进行注册的原则,当一个企业初创一个商标时,
    2023-04-23
    297人看过
  • 周正:司法认定驰名商标保护还是破坏
    浙江省数量几年间一路井喷,仅金华市拥有的驰名商标已达至少150个,但玄奥的是,其中经工商总局认定的仅10件,其余均为司法途径认定。(《时代周报》2月12日)笔者寡闻,以前只知道中国名牌产品的授牌单位是国家质检总局,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单位是国家工商总局。现在总算长了见识:原来独立于这两家权威部门之外,还有一条一夜驰名的终南捷径——司法认定。所谓经司法程序认定驰名商标,按照报道中所提供的,大致可作如下理解:企业串通律师和法院,虚拟一场侵权官司,经法院判决,认定莫须有的被告侵犯了原告商标所有权,并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看看,和按正常程序逐级申报市级知名商标、省级、中国驰名商标所要花费的漫长时间、巨额资金比起来,通过司法途径仅凭一页判决书即可认定驰名——是不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就好比你千辛万苦寒窗十年终于拿到大学文凭,可是到人才市场一看,那些花两百块钱买得假文凭者,居然和你站在同一条起跑线。本来我很
    2023-04-23
    160人看过
  • 【驰名商标保护】请求认定驰名商标的途径
    请求认定驰名商标的途径根据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请求认定驰名商标的途径有四种:途径一: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在提出异议的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并提交证明其为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途径二:在争商标争议案件中,当事人认为他人已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院第十三条规定的,在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请求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2023-04-23
    73人看过
  • 保护驰名商标还须强化
    驰名商标一词,最早见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指在广大公众中享有较高声誉,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驰名商标不仅可以给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利润,且其本身就是价值巨大的商品,是一种巨额财富,如美国著名的“万宝路”商标1994年估价为330亿美元,“可口可乐”在1995年估价为369亿美元,而且驰名商标数量的多少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成正比,反映该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尤其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加深,国际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驰名商标的作用越来越大。各国政府和地区无不加大对本国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除了利用民事、行政、经济等非刑事法律调整外,也开始重视刑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如1994年英国商标法规定,对于在英国已享有声誉的驰名商标,未经该商标所有人或被许可使用人同意而在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情节严重的也构成犯罪。与此同时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也逐渐走向国际化,在WTO协议的附件TRIPS中就有专
    2023-06-08
    88人看过
  • 最高法详解驰名商标认定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
    h1{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22pt;MARGIN:17pt0cm16.5pt;LINE-HEIGHT:240%;TEXT-ALIGN:jstify}.h2{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stify}.h3{FONT-WEIGHT:bold;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6pt;MARGIN:13pt0cm;LINE-HEIGHT:173%;TEXT-ALIGN:jstify}DIV.nion{FONT-SIZE:14px;LINE-HEIGHT:18px}DIV.nionT
    2023-04-23
    295人看过
  • 【驰名商标保护】驰名商标:非优先接受的诉讼理由
    驰名商标:非优先接受的诉讼理由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实际上是对事实的认定,驰名商标是一个动态的事实。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严格把握的尺度就是"与案件有关",根据个案情况,当认定商标驰名这一事实,会对原告权益的保护更加有利时,人民法院才会依当事人的申请对驰名商标作出认定。程永顺介绍说,在北京高院审理的涉及驰名商标的二审案件中,把握的尺度一般较严格,目前仅认定了"DUPONT"商标为驰名商标。这是因为在网络注册纠纷中,"DUPONT"商标驰名早于国网公司的域名注册,国网公司抢注了"DUPONT"的域名,又无合法依据,无偿占有"DUPONT"这一驰名商标所带来的商业利益。而在"宜家"域名抢注争议案中,一审法院认定“宜家”为驰名商标,但二审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是恶意抢注,而且“宜家”商标注册早于域名注册多年,被告恶意抢注明显,其商标是否驰名与案件无关,因此二审法院没有认定“宜家”为
    2023-04-23
    175人看过
  • 司法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和行政认定有什么区别,对于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
    一、司法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和行政认定有什么区别司法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和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的区别主要在于:1.两者的认定机构不一样。中国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统一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来认定。而中国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是由审理案件的法院来认定。2.两者认定后的救济途径不一样。对于只是针对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结果是否可以请求复审或提起行政诉讼。3.两者认定后的影响力差别巨大。通过行政途径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是经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将以国家工商总局的名义统一进行公告,并且将进入全国工商网络系统。二、对于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在注册阶段的保护,二是在注册后发生商标侵权阶段的保护。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我国与大多是国家
    2023-06-27
    291人看过
  • 长沙将立法保护中国驰名商标
    近日从湖南省长沙市工商局获悉,为了鼓励和扶持长沙市内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长沙市将出台相关办法,保护和认定驰名商标。据记者了解,长沙市已有中国驰名商标19件,占全省36件中国驰名商标的一半以上,位居中西部地级市之首。长沙市工商局局长陈XX认为,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好的成绩,在于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对企业争创驰名商标的鼓励和支持,长沙市政府和省政府一样,给每个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为了继续鼓励和扶持长沙市内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陈跃文表示,将出台《长沙市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目前草案已经完成,报请长沙市政府法制办通过后,有望在明年二月份出台。而在此之前,长沙市市长在市工商局调研时计划,将在沿江大道以南的猴子石大桥附近,建立一个驰名商标园。
    2023-04-23
    452人看过
  • 【驰名商标保护】企业商标保护应未雨绸缪
    近日,几家踌躇满志走向国际的中国企业,在国际化道路上刚刚迈步,即惨遭当头棒喝。从联想被迫更改英文标志(Legend改为Lenovo)到当下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海信、东林等7家中国企业商标被西门子恶意抢注,中国企业国际化路途并不平坦。欧美国家为阻击中国企业和商品的进入,正人为设置市场准入壁垒,而且已不是单一运用传统的反倾销、反补贴、关税等手段,而是隐蔽地转移到借口知识产权保护设置障碍和壁垒。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和品牌,中国企业应该借助法律未雨绸缪。第一步: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商标或品牌法律保护的第一步应是申请商标注册,确立商标的法律归属。具有国际化眼光的中国企业,应当适时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争取商品品牌的国际法保护。虽然我国已加入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对驰名商标有特殊的保护规定,但是由于其局限性以及商标注册和保护的地域性非常强,因此中国企业在寻求商标(品牌)国际保护时,最简单、
    2023-04-23
    362人看过
  • 商标驰名认定及保护范围解析
    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是: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及人民法院。保护范围: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4、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该驰名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
    2023-07-16
    241人看过
  • 驰名商标侵权解释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搜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其他损害”这一弹性条款做出了具体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的行为: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演使用,误导公众的;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这些商标侵权行为针对的是注册商标,当然也适用于注册的驰名商标。但是由于与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还具有其特殊性,而且其经济价值比普通商标更
    2023-04-13
    422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驰名商标,是一个专有的法律概念,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 驰名商标是只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驰名商标由商标局或法院来认定。 驰名商标如果商标本身独创性强的,在45个类别中... 更多>

    #驰名商标
    相关咨询
    • 中国驰名商标名词解释一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3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驰名商标在我国实行个案认定,在商标纠纷发生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在之后的纠纷中并不理所当然地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限制是: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除了上述限制,驰名商标的使用和普通商标一样,但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强于普通已注册商标,可以实现跨类保
    • 驰名商标保护是什么意思,驰名商标保护有哪些范围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8
      关于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范围是什么意思,解释如下:自驰名商标制度确立以来,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司法实践始终在限制保护与加强保护之间徘徊。一方面为了维护驰名商标所代表的极高商誉和经济价值而对其给予更大限度的保护,而另一方面为避免驰名商标异化的现状,又不可盲目对驰名商标过分保护。若要把握对于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尺度,使之既能够充分发挥驰名商标的价值与效用,又符合我国特有的经济水平和市场环境,对于驰名商标的跨
    • 什么是驰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是怎么规定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5
      驰名商标(famo strademarkofChina)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涵义可以概括为: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对于什么是“相关公众”,《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是这样规定的: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
    • 驰名商标保护期为几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10
      驰名商标保护的年限是10年。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 【驰名商标保护】请求认定驰名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8-21
      请求认定驰名商标的途径   根据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请求认定驰名商标的途径有四种:   途径一: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在提出异议的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并提交证明其为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   途径二:在争商标争议案件中,当事人认为他人已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院第十三条规定的,在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请求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