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21:03:02 466 人看过

政府征地的规定在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土地征用必须办理哪些手续
    近年来,随着一线城市房地产的饱和,开发商将目光转向了二线城市。因此,二线城市的地价出现上涨。某市县政府看到土地增值收益非常可观,便开始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行征用县郊农民的农用地。在没有任何程序的情况下,它公开宣布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已经国有化。在征地过程中,必须遵循哪些程序?具体回答:县政府的征地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将征地程序概括为:发布征地通知书-征求村民意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编制“一本书”,四个方案“审批-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补偿登记-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相关法律: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征地计划依法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日内,公布被征收土地所在乡镇《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内容。公告期届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
    2023-05-02
    231人看过
  • 征地拆迁办理的手续有哪些
    一、征地拆迁手续办理流程城市房屋拆迁,是建设单位根据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在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一系列法律行为。通常而言,城市房屋拆迁流程如下(鉴于以招、拍、挂的方式获取土地开发权为当前法律法规规定常态,流程便以此为基础):1、规划部门(规划局)提供待拆迁开发土地位置、范围、使用性质和规划管理的经济技术指标;开发企业了解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相关公建配套设施要求。2、土地管理部门(国土局)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开发企业通过竞争方式获得土地开发权。3、开发企业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开发企业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工程选址,取得《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5、开发企业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申请》冻结申请
    2023-08-04
    161人看过
  • 办理征地手续需要提供立项吗
    一、办理征地手续需要提供立项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目录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一式二份)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3、项目立项文件与政府签订协议等相关材料4、征地费用及补充耕地初步方案、补充耕地资金引入预算说明或证明材料5、标明用地范围和补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6、预审机关需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或说明材料建设用地报件材料目录文字材料1、县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2、建设项目用地报件审查意见3、建设用地申请表及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4、建设用地项目一书四方案5、关于补偿费用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及妥善安置被征地农牧民生产、生活保障措施请况说明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7、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或批准文件8、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设计文件9、是否压覆以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的有关文件或意见10、地质遭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书及备案表11、拟征地块的书面告知文书及听
    2023-04-14
    147人看过
  • 办理征地手续都需要准备什么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目录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一式二份);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3、项目立项文件与政府签订协议等相关材料;4、征地费用及补充耕地初步方案、补充耕地资金引入预算说明或证明材料;5、标明用地范围和补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6、预审机关需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或说明材料。二、建设用地报件材料目录(一)文字材料1、县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2、建设项目用地报件审查意;3、建设用地申请表及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4、建设用地项目“一书四方案”;5、关于补偿费用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及妥善安置被征地农牧民生产、生活保障措施请况说明;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7、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或批准文件;8、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设计文件;9、是否压覆以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的有关文件或意见;10、地质遭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书及备案表;11、拟征地块
    2023-04-30
    103人看过
  • 县政府征地需要向农民出示哪些材料
    县政府应该向农民提供哪些征地材料?政府需要向农民提供的征地文件有: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的征地批复;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省或者国务院的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收土地所在村对被征收土地进行两次公告和一次登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按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补偿内容以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应当自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地人为单位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征用土地的位置、类型、面积、地上附着物、苗木的种类、数量等内容,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土
    2023-05-02
    463人看过
  • 政府在征地拆迁中需要出示哪些文件?
    应出示省政府或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务院作出的征地批准文件。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是多久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是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在验收过程中需
    2023-07-03
    372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征地的政府手续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2
      一、征地的含义 征地,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简称。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一定的货币补偿。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二、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
    • 流转土地需要到政府办理什么手续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
      以转让方式流转土地,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土地流转合同要报发包方备案..。
    • 继承需要到哪个政府部门办理手续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公租不能房继承公租房不能继承,只能变更承租人,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原承租人的配偶;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原承租人的父母;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
    • 地方政府征收耕地是否需要合法手续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2
      地方政府征收耕地需要合法手续,否则不得强行征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
    • 农村土地政府要征地,想咨询征地需要什么手续?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5
      具体需要的文件:(一)省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三)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含汇总表);(四)建设用地申请表;(五)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六)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七)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八)地方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有关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