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同一性司法鉴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6 20:50:11 264 人看过

语音同一性鉴定又称声纹鉴定、话者识别鉴定,说话人鉴定和嗓音鉴定,指通过比较、分析,对声像资料记载的语音的同一性问题所进行的科学判断。在司法实践中,鉴定人员常常需要对涉案语音(如绑架案中勒索赎金电话的录音,经济纠纷中当事双方的谈话录音等)进行检验。

一、如何申请司法鉴定?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四)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2、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司法鉴定人相关文章
  • 连续语音特性及其信息处理
    一.永恒的矛盾随着言语工程技术的发展,语音信息处理的对象已经从孤立的语音发展到连续的自然话语语音,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这主要来源于一对永恒的矛盾。矛盾的一方面是,自然言语是个随机过程,尤其是即兴的(spontaneos)口语对话(dialoge),语音的随机变化更是无处不在。就音段的变化而言,除了大家熟知的元音央化、儿化或辅音的同化等较为显著的音变现象以外,更难对付的则是由协同发音引起的更为微观的语流音变。这种变化是由语音生成的本质机制决定的,它几乎无所不在,而且是无法回避的。再拿超音段的韵律变化来说,常规的连读变调仅仅是人们常见的一种,更多的是,由于人说话总是具有轻重缓急、抑扬顿挫,相关的语调和语气的运用就会导致常规变调模式的不同程度的调整,引起调域(range)的扩大或缩小以及调阈(threshold)的上浮或下沉。更有甚者,音段特性的变化跟超音段的韵律特性的变化往往彼此相关和相互制约
    2023-06-06
    133人看过
  • 司法鉴定包括哪些,什么是司法鉴定?
    一、什么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二、司法鉴定包括哪些?司法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内物、毛发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法医精神病鉴定,即对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刑事技术鉴定,即对指纹、脚印、笔迹、弹痕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会计鉴定,即对账目、表册、单据、发票、支票等书面材料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技术问题鉴定,即对涉及工业、交通、建筑等方面的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等。三、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1、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023-06-04
    213人看过
  •  侵犯他人语音权是否违法?
    该段内容讲述了恐吓威胁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不同类型的恐吓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相关规定,单纯的恐吓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有些行为会构成犯罪,如恐吓时索要财物,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此,行为人通过表示将采取一定危险行为,或者以实施该行为相威胁,对被恐吓人或者其近亲属进行恐吓或威胁的行为,应当引起重视。行为人通过表示将采取一定危险行为,或者以实施该行为相威胁,对被恐吓人或者其近亲属进行恐吓或威胁的行为。恐吓威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的会构成刑事犯罪。单纯的恐吓行为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有些行为也构成犯罪,如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恐 吓 行 为 是 否 违 法 ?恐吓行为是一种潜在的威胁行为,可能会导致受害者心理上的不适和恐慌。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恐吓行为严重地危害了公共安全或者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者多次实施恐怖活动,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2023-09-06
    126人看过
  • 裁量性是一个术语,具体是什么意思?
    1、裁量性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在行为的范围方式等方面留有一定的余地和幅度,行政主体可以结合具体情况,斟酌、选择而作出的行为。在行政诉论中,法院对羁束性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而对裁量性行政行为,一般不于审查,只有当行政行为显失公平或行政主体滥用职权时,才于以审查。2、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基于法律、法规及行政的目的和精神,针对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自由选择而作出的公正而合理的行政决定的权力。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对如何认识行政自由裁量权、如何制约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如何加强和完善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审查等问题越来越引起关注。户口属性是什么意思呢?户口属性,就是指户口性质分类。户口按户粮关系分为农业户口、非农户口。其中,非农户口包括城镇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
    2023-07-07
    360人看过
  • 司法鉴定录音的费用标准是多少?
    鉴定有收费指导意见但没有绝标准,如果在司法鉴中心作业,收费大概在1—2千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第四条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应当按照有利于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第五条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第六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基准价(《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附后)。第七条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一、司法鉴定的类别和内容司法鉴定结论是一种重要的证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国家对从事
    2023-04-02
    307人看过
  • 司法鉴定是什么?司法鉴定费由谁出?
    一、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由此产生的鉴定结论是法定的证据之一,是将现代科学技术运用于法律工作的主要桥梁,它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是确保鉴定结论证据的确实化价值和证明价值在司法实践中得以充分体现的基础,它是法律实现效率价值、公正价值,体现时代特征不可缺少的手段。”由于司法鉴定结论的证明力很强,在民事诉讼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在诉讼证据中,法院和当事人都极其重视司法鉴定和鉴定结论的运用,但因鉴定活动是一项科技性很强的工作,往往其支付的对价也较高。实践中,一方当事人申请鉴定后,若另一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二、鉴定费的性质及其分担广义的鉴定费是指当事人因进行鉴定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它不仅包括当事人向鉴定机构支付的鉴定费,而且还包括为鉴定工作而
    2023-06-04
    152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是“一次定音”吗?
    “我的劳动能力被鉴定为工伤十级,可我对这样的结果不满意,怎么办?”昨天上午,市民吴友梁焦急地拨通了本报新闻热线。吴师傅是名装卸工人,2003年起就在本市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今年3月,他在工作中被失落的货物砸断左手,造成终身残疾,左手再也不能用力了。事发后,企业为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工伤十级。对此,吴师傅感到难以接受。他想询问,是不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旦作出就不能更改了?吴师傅还告诉记者,今年底合同到期,估计企业不会再用他了。他想知道,作为工伤人员,企业能不能和他终止合同,如果终止了他可以享受哪些待遇?专家解惑带着吴师傅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中心。对方明确告诉记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或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
    2023-04-23
    360人看过
  • 我国关于录音怎样司法鉴定
    音频有的时候能够作为定案非常关键的证据的,可是有的时候只有录音,但同时因为现代的科学技术发展到录音也可以经过剪辑拼凑其形成的,因此双方对当前的这段录音产生争执的状况下就必须要司法鉴定的。那以录音作为关键证据提供的这方肯定也非常的关注我国关于录音怎样司法鉴定?我国关于录音怎样司法鉴定?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2023-06-04
    188人看过
  • 司法鉴定的定义是什么,司法鉴定的管理制度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的定义是什么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二、司法鉴定的管理制度是什么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二)物证类鉴定;(三)声像资料鉴定;(四)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法律对前款规定事项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鉴定通常包括:法医鉴定,即对与案件有关的尸体、
    2023-06-27
    401人看过
  •  违反对方语音法规吗?
    恐吓威胁和实施恐怖行为可能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恐吓时索要财物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则可能构成犯罪。行为人通过表示将采取一定危险行为,或者以实施该行为相威胁,对被恐吓人或者其近亲属进行恐吓或威胁的行为。恐吓威胁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严格的会构成刑事犯罪。单纯的恐吓行为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有些行为也构成犯罪,如:(1)恐吓时索要财物,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2023-11-02
    231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司法鉴定
    这种司法鉴定必须由用人单位提供,然后争议劳动者签字确认。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侵犯,您可以参照上述步骤来保护您的权利,由谁来为劳动合同的签订提供司法鉴定证据,劳动者否认合同上的签字不是由劳动者签字的。企业或劳动者签名的法医证据根据《证明规则法》第5条,企业应申请鉴定,否则应承担责任。第五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应当对合同订立并生效承担举证责任;“企业是主张建立合同关系并使其生效的一方。合同生效的事实是证明签字必须由双方签字。劳动合同验证程序劳动合同验证程序主要指以下步骤和方法: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对劳动合同的核查,一般如下:(一)接受认证。申请劳动合同认证时,当事人必须首先提供三份已签署的劳动合同;员工身份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是法人,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非法人的,提供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以及鉴定部门认为必要的
    2023-05-07
    458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司法鉴定的必要性是什么
    医疗损害赔偿司法鉴定的必要性是医疗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所涉及的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鉴定属司法鉴定范畴,应符合司法鉴定的特性,它的启动、进行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方式包括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即: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有违法、过失行为;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由各区县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有时效限制的,患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二、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有哪些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形成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三方理赔
    2023-03-28
    495人看过
  • 噪音性耳聋职业病鉴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听力的职业病鉴定等级是按照损失的听力鉴定的。10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26db,或者一耳大于56db,即为10级(最轻)。9级: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8级:双耳听力损失≥41db或一耳≥91db;7级:双耳听力损失≥56db;6级:双耳听力损失≥71db;5级:双耳听力损失≥81db;4级:双耳听力损失≥91db。申请职业性噪声聋诊断需要的材料有什么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应提交申请书、本人健康损害证明、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证明等。职业史证明的内容应从开始接触噪声作业的时间算起,尽可能包括工种、工龄、接触噪声方式或操作特点、每日或每月的接触时间、是否连续接触噪声、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降噪设施及其效果、历年作业场所噪声检测数据、个体防护等。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
    2023-04-29
    124人看过
  •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法定性?
    一、司法鉴定指什么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送一种活动。1)广义上讲,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2)狭义上讲,法院委托非医学会组织的医疗过错鉴定为司法鉴定二、如何理解司法鉴定法定性?司法鉴定的机关、鉴定人员组成,鉴定的原则、流程等都是由法律规范直接规定的。(一)司法鉴定的原则:1)合法、独立、公开;2)客观、科学、准确;3)文明、公正、高效。(二)申请司法鉴定的八个程序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
    2023-06-04
    146人看过
换一批
#司法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司法鉴定人是指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在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更多>

    #司法鉴定人
    相关咨询
    • 如何利用音音司法鉴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5
      利用音纹鉴定的方式进行鉴定,目前音纹鉴定的方式比较科学,遗憾的是在中国并不怎么普及,往往法院技术室的技术法官碰到声音鉴定的时候也很头疼,不知道哪里去委托。中国刑警学院,公安部第二研究所已应用于办案,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南京、上海也已同有关部门合作,进行了声纹鉴定的研究与应用。据我所了解的信息,其他鉴定机构还做不了。单一的录音遗嘱能不能用音纹鉴定可能还有一些障碍,因为缺少可以比较参考的样本。怎么需要确
    • 噪音性耳聋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9
      噪音性耳聋,因为听力损失程度不同,可以评定不同的伤残等级,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功能丧失程度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
    • 什么是威胁性语言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0
      语言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处以拘留和罚款。语言恐吓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但这些语言通常不构成犯罪。
    • 什么罪的侮辱语录音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看具体情况定。一般辱骂行为只是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构成民事侵权责任,不算犯罪。但如果侮辱手段恶劣、侮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多次实施侮辱行为,就构成侮辱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 司法录音鉴定多少钱?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6-20
      录音作为呈堂证供,一般来说司法鉴定机构的收费在1000-2000元,各地各个机构都有所不同,一般跟当地的物价还有机构的威信度都有比较大的关系,当然也不是说越贵越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以及当地的情况进行选择,司法机构人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