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终结本次执行案件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08:53:20 483 人看过

法院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意思是执行程序进行终结。人民法院在执行的过程,发现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一、强制执行没有财产能不能让对方坐牢

强制执行没有财产能让对方坐牢。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依据执行的法律文销的;

3、被执行人公民死亡,无遗产可执行,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案件权利人死亡的;

5、被执行人公民因生活困难无法偿还贷款,无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其余应当终止执行的情形。

二、对于执行终结的理解

这里,需要将执行完毕与执行终结进行联系性的分析。前面已经说了,一般来说,执行完毕是指执行案件的完毕。执行完毕与执行终结基本同义。《民事诉讼法》有时用执行完毕这一说法,有时用执行终结这一说法,这是一种不太统一的用法。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该条前五项规定的是不执行的情形,包括了申请人撤回,执行依据撤销,被执行人无财产,三费(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权利人死亡,被执行人困难。这五种不执行的情形,应该是包括了全部不执行和部分不执行两类。如在执行了部分债务后,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也属于这种情况。而第(六)项即第六种情形则是一种兜底式的规定,即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那么,全部执行了的情况下,执行案件应该结案,这种情形应该在哪个地方进行规定呢?【执行终结】应规定全部执行这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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