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在公路用地范围以内设置非公路标志。
二、办理材料
申请人签名或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提交,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1、复印件盖公章2、由广告公司承担设计的小型非公路标志可提交该公司营业执照
1、复印件需签名
2、申请人为公民的才提交
3、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1、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2、申请人为法人的才提交,没有营业执照,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盖申请单位公章,收复印件。
2、申请人为组织的,才需要提供复印件,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1、盖申请单位公章
2、包括设置位置平面图、标志立面图、支架结构图、总体设计效果图及有关说明
3、收原件。
1、盖申请单位公章
2、占用、损坏公路路产的才需提交
3、收原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提交,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1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收件回执》或《预收件回执》(行政许可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预收件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4.审查: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取号: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申请人按顺序号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行政许可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1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取证: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高明区荷富路829号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
第五十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
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
第十四条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本条前款规定的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主要理由;(二)标志的内容;(三)标志的颜色、外廓尺寸及结构;(四)标志设置地点(公路名称、桩号);(五)标志设置时间及保持期限。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毕节在高速公路及其用地、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或者利用跨越高速公路的设施设置广告、标牌等非公路标志的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127人看过
-
博罗县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及其两侧建筑控制区埋(架)设电缆、管线、设置电杆、变电器等类似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在公路两侧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399人看过
-
五华县在公路用地范围以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国、省道由公路局审批)办理哪些要求
431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在公路用地范围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办理有什么法律依据
263人看过
-
云浮在国省道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办理政策是什么
288人看过
-
湛江赤坎区在市管省养公路用地范围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办理期限是什么
445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和使用范围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30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设施应当与高速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已建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设施以及进出口通道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逐步进行完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予以支持配合。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保持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施完好,环境整洁,干净卫生。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提供短暂休息、入厕、停车、饮水、车辆加水等免费服务和加油、购物、餐饮、汽车维修等
-
公路用地外2米的范围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6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
-
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 有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30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一)设置路障、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打场晒粮、挖沟引水、种植作物、放养牲畜、经营性修车洗车及其他影响公路畅通的;(二)倾倒垃圾杂物,向公路或者利用公路排水设施排污的;(三)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辆制动性能试验场的;(四)擅自设置、损毁、移动、涂改、遮挡公路标志或者擅自损毁、移动公路其他附属设施的;(五)堵塞公路排水系统,利用桥梁、涵洞或者公路排
-
公路用地的范围包括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08公路用地指公路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及边沟(或者截水沟)以外不少于一米范围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公路用地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但最低不少于一米。供公路修筑路基和排水系统,设置防护设施和服务设施,以及供公路修筑和养护取土、弃土、路侧绿化等使用的土地。公路用地范围为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者护坡道坡角)以外,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
-
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不得从事的行为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3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一)破坏、损坏、污染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二)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三)设置障碍、打场晒粮、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抛撒遗撒或焚烧物品、放养牲畜;(四)挖沟引水或利用边沟排放污物;(五)在公路上试刹车;(六)从事修车、洗车、摆摊设点等服务;(七)在市公路管理机构设定的场所以外从事加水降温等活动;(八)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