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未收利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1:05:24 277 人看过

问题:我银行贷款后,有一部分利息未及时收回,那么我是否按规定缴纳营业税?什么时候缴纳?

答:国税发[2001]38号文件规定:一、纳税人发放贷款后,其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未满180天(含180天)的应收未收利息,应以取得利息收入权力的当天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原有的应收未收贷款利息逾期180天(不含180天)以上的,该笔贷款新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实际收到利息的当天。

三、对纳税人2001年1月1日起发生的已缴纳营业税的应收未收利息,若在180天(不含180天)以后仍未收回的,可冲减当期应税营业额。

四、对纳税人在2000年底以前己缴纳营业税的应收未收利息,原则上应在今后5年内逐步冲减应税营业额,但每年冲减的应收未收利息额,必须报经省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批准后方可冲减。5年内冲减有困难的地区,必须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银行贷款相关文章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
    2023-04-30
    446人看过
  •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一、个人如何缴纳购房契税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2、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3、纳税地点契税在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4、征收管理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征收机关应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应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
    2023-04-04
    228人看过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如何确定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税制的要素之一。一个税种如果没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的规定,纳税人无限期地延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税款征收入库在时间上就没有确定和保证。增值税是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对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要是指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应税、扣缴税款行为应承担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起始时间,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标准较之前发生了一些变更,具体规定整理如下: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同时,对于“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又具体规定为:(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
    2023-05-08
    194人看过
  • 自建房屋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规定?
    问:我个人购买了一块地,打算在地上盖房子用于经营,房子在未建成之前是否需要交纳房产税?答:财税地[1986]8号文件规定: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3、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对于自建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自用经营时按房产原值减除30%后按1.2%的税率计算交纳。
    2023-06-07
    468人看过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二)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三)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一、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吗可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二、营业税的税率是多少营业税已改为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
    2023-03-14
    372人看过
  • 如何确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法定继承的房产不需缴纳契税问:开发商将房屋的架空层改为房产使用,但没有办理房产证,请问是否要缴纳房产税?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将架空层改造为房产,该房产无论是自用、出租,还是供他人使用,无论产权是否明确,无论账簿有无记载,均应征收房产税,并由房产使用人或代管人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如房产无房产原值,其房产原值可采取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问:如何确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以下通过非正常方式转让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下:(一)已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023-05-04
    203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更多>

    #银行贷款
    相关咨询
    • 定存利息这个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如何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4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
    • 定存利息这个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如何样规定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债券利息收入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其实并无特殊规定,而应遵循营改增中销售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一般性规定。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
    • 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04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承担纳税义务的时间。由于纳税人的一些应税行为与取得应税收入的发生时间不一致,为了正确确定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征收关系和责任,税法一般明确规定了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主要包括:(1)按工业产品或商品销售收入计税的,凡采用托收支付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当天或办理委托银行收款当天;采用其他结算方式的,为商品发放当天。(2)按应税农、林、牧、水产品采购金额计税的,为结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7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指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时间。由于纳税人的某些应税行为和取得应税收入在发生时间上不尽一致,为正确确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和应尽职责,税法对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一般都作了明确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 (1)按照工业产品或商品销售收入额计税的,凡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或办妥委托银行收款的当天;采用其他结算方式的为商品发出的当天。 (2)按照应税农、林、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4-1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经营行为、收入行为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具有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是一个时间点。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结算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货物发出的当天。 具体时间是: 1、按照工业产品或商品销售收入额计税的,凡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货款的当天或办妥委托银行收款的当天。 2、按照服务性业务收入额计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营业收入的当天。 3、在进口环节纳税